公司考勤制度

2021-06-14 06:17:59 字數 4295 閱讀 3176

目錄第一章總則 2

第二章細則 2

第一節考勤分類說明 2

一、遲到、早退 2

二、曠工 2

三、事假、病假 2

四、工傷假 3

五、婚假 3

六、喪假 3

七、產假 3

八、年休假 4

九、加班倒休 4

第二節考勤審批規定 4

第三章附則 5

第一條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各級領導必須給予重視。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負責,員工考勤依據為電子考勤機,以公司標準上班時間為準。

第三條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認真、及時、準確地記載考勤。

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4.及時彙總單位考勤結果上報。

一、 遲到、早退

第四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八小時制,每週休息一天。如遇特殊情況可視具體工作需要,另行調整。

第五條日常考勤以電子考勤機為準由行政文員進行登記。

第六條上班不得遲到與早退。

1.遲到、早退月累計超過二十分鐘,扣發月全勤獎;

2.遲到、早退月累計超過二十分鐘,不足一小時,按事假0.5天處理;

3.遲到、早退月累計一小時及以上,不足四小時,按曠工0.5天處理;

4.遲到、早退月累計四小時及以上,不足八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5.超過8小時,按具體曠工時數自動累加。

二、曠工

第七條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

2.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塗改、偽造請假證明;

3.工作調派中,在規定的時間未到崗;

4.被公安部門拘留,或因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休息;

5.其他等同於曠工的行為。

第八條無故曠工者,公司將加倍予以經濟處罰。

連續無故曠工超過三天(含三天)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一律不結算工資。

三、事假、病假

第九條因事請假必須提前1-3天,填寫「請假條」向相關主管人員提出申請,行政備案;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郵、書信、帶口信等方式請假。假滿也應提前辦理續假。

1、 一線員工請假1-3天,由車間負責人審批,3天以上7天以內由車間負責人審核後,生產主管審批;超過7天的假期由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

2、 職員請假1-3天,由直屬主管或經理審批;3天以上的假期由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後,由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

3、 部門經理、主管、主任、負責人請假直接由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

4、 因病請假,審批許可權程式同上,一天以上的須出具鎮級以上醫院證明,工資計算依照以下:第一周支付70%工資;首月支付50%工資;第二個月支付25%工資;第三個月支付15%工資,如在三個月內仍未能痊癒回歸工作崗位,則公司依照勞動合同可解除雙方勞動關係。(按社保平均繳費工資為準)

第十條請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連續超過30天。超過期限又未履行任何手續者,一律以曠工論處;情節嚴重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一條事假期間不發工資、獎金和全勤獎。按規定辦理病假請假手續的員工,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享受病假工資。病假期間不發全勤獎。

第十二條試用期內的員工,在乙個月內請假累計不得超出7天,否則公司視其自動離職不給予支付工資。

四、工傷假

第十三條患職業病、因公負傷、因公致殘,必須持縣級以上公立醫院的病歷卡、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單和公立醫院門診費用憑證,並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部、總經理確認,可按工傷假考勤。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傷、病癒後**,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部核定,確認為工傷或職業病癒後**的,可按工傷對待。

第十四條工傷休養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發伙食補貼費。

五、婚假

第十五條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第十六條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十七條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第十八條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第十九條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不發獎金和全勤獎。

第二十條公司規定員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日曆日12個月)以上的,才可享受婚假,婚假應在開出結婚證書後的1年內使用,過期作廢處理。

六、喪假

第二十一條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請喪假3天(含路程),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可請喪假1天

第二十二條喪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發全勤獎。

七、產假

第二十三條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產值15天。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男員工可享有3天陪產假。

第二十四條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發獎金和全勤獎。公司規定員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二年(日曆日24個月)以上的,才可享受產假,產假應提交出生證證明。

八、年休假

第二十五條公司規定員工連續工作滿二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工齡滿二周年,第三年開始享有5天有薪假期;每增加一年工齡其帶薪假期就遞增1天;帶薪假期上限為10天,超出部份自動取消。有薪假期不得跨年度使用,不作加班處理

第二十六條全國勞動模範、部省級勞動模範,不論參加工作年限的長短,當年至少可享受年休假7天的待遇;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由公司領導批准可適當放寬工齡限制,以公司領導批准為準。

第二十七條享受年休假的幾項規定:

1.享受年休假原則上是在不影響公司或部門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進行。各部門人員享受年休假必須經過總經理的審批。

2.按國家有關規定當年享受婚喪假的員工,不影響享受年休假。

3.享受產假的員工,病、事假累計超過30天或工傷假超過90天的員工,曠工2天及以上者,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若產假期限跨年度,不享受期限較長的年度的年休假。

4.受各類警告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年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較差或未完成生產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5.因享受年休假而請假的員工人數在同一時間內(年休假期重疊)不得超過公司可享受年休假人數的15%。

6.年休假當年有效,不作跨年度累計。

九、加班倒休

第二十八條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畫加班和應急加班。

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稱為應急加班。週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畫加班。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後,送交行政部審核備案,由行政部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加班。

詳見《加班管理規定》。

第三十條特定員工加班後,各部門應盡可能安排員工同等時間的調休,原則上當月累計的調休必須在三個月內調休完,若確有困難不能安排休息的,則結合實際情況計算加班工資。

第三十一條員工加班應按照《薪資構成與計算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計算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員工請假的審批規定:

《員工請假單》適用於事、病、婚、喪、產、年休假及出差均需用書面表單提交;《員工工傷申報表》適用於工傷假。員工因故請假,均按下列規定辦理:

1.《員工請假單》須經公司領導審核批准,報報至行政部登記備案。

2.申請病假的員工須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單》,經公司領導審核批准,同時須附鎮級以上醫院的醫生證明,經確認情況屬實可按病假考勤。

3.申請工傷假的員工須如實填寫《員工工傷假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審核,部門負責人批准,同時須附鎮級以上醫院的病歷卡、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單和醫院門診費用憑證,報至行政部,經確認情況屬實可按工傷假考勤。

4.員工請假,若提前回公司上班,需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5.任何假期,員工都須提前請假。特殊情況,員工須事先通過**、簡訊、郵件等方式向部門領導請假,並經相關領導批准;未辦理正式請假手續的,假期結束返回公司後,24小時內必須辦理補假手續,逾期不辦的,其請假無效,視為曠工。

6.捏造請假原因的員工,經查證屬實者,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懲處或予曠工論處。其主管領導未切實考察或知情故縱准假者,與捏造者同論。

第三十三條加班審批規定:

1.對於原則上規定可以加班並發放加班工資的人員,以部門名義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核、部門負責人批准即可;對於原則上規定不可以發放加班工資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以個人名義申請的,填寫《加班申請單》;以部門名義申請的,填寫《加班通知單》,《加班申請單》與《加班通知單》皆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報人行政部。

2.因工作需要發生加班,申請調休的,需填寫《調休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核、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報行政部。

4.因合理原因未按以上程式審批發生的上月的加班、值班,須在每月第三個工作日前,填寫相應的表單,經部門主管審核、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行政部,以便及時計發上月薪資。逾期補辦無效。

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 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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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公司實行統一的考勤和休假制度。第二條公司辦公室處負責彙總全公司員工考勤 休假情況,掌握員工出 缺勤動態,並對所有員工執行考勤 休假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由行政部進行監督核查。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公司實行統一指紋打卡考勤制度。所有員工均須如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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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次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個部門的所有員工。一 作息時間 專案部在施工期間施行每週7天工作制,在非施工期間施行每週5天工作制。二 考勤要求 1 員工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 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所屬工作範圍,外出辦事須經專案經理或主管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