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制度

2021-06-10 09:06:55 字數 2069 閱讀 1150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範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學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少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董事會上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畫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實行校長「乙隻筆」審批制度,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總務處主任審核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賬,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出納員或會計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董事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按學校有關制度規定由校長同意,並確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賬,並簽字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檔案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路費憑車票申請報銷 、食宿按當地基本消費情況報銷

( 2) 特殊情況經校長同意並簽字方可報銷

3、辦公用品添置費的管理

(1)添置辦公用具、裝置,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畫權衡後,報審批許可權相應的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實施。先斬後奏者不予以報銷。

(2)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不得私自購置,否則不予以報銷。購買的物品一稈到物品保管記造冊(實驗儀器在實驗保管員處、電教器材在電教員處),再由有關部門、處室或有關人員領走。

4、其他費用

(1)教職工生病住院,學校由校工會組織人去看望,

(2)教職工或教職工直系親屬有喪事,送120元以內的祭禮(含花圈)

(3)接待如需用煙、用水等,由校長指派採購員購買。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處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於人為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3、固定資產的報變買,原價值在100元以內的由後勤主任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徵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絡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學校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後實施。

五、民主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扭虧為盈民主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民主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選舉產生,並由學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賬目。

3、民主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大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六、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決算總表,並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學校報送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報表。

七、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民主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未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

每次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匯報情況,並將審計情況上牆公布,接受隊員工監督。

2、專項審計。表據職工反映的問題,由民主管理小組對有關專案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力關係的連續性質。

八、財務公開制度

為也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布(在校務公開欄中公布)財務收支情況。

另:財經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等按上組規定執行。

學校財務制度

歇武鎮九年一貫制寄宿學校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縣主管局的相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 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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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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