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制度

2021-06-10 09:00:34 字數 605 閱讀 8454

高新社群衛生服務中心

1.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的規定,依據批准的醫療廢物轉移運送計畫,採用格式《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移交、接收和運送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產生單位、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或者運送方式發生變化時,應當重新報批醫療廢物轉移運送計畫。

醫療機構應持有《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由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交、接人員在交接時共同填寫,分別儲存。

2.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專案。登記資料至少儲存3年。

3. 各科室保潔工人負責科室醫療廢物的收集工作,在醫療廢物包裝袋、容器外表面貼上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還應當系有中文標籤,中文標籤應當標明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科室)、產生日期、醫療廢物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然後填寫醫療廢物收集運送登記本並完整簽名。

4. 醫院醫療廢物暫時儲存地點的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交接制度,與取得環保部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並做好登記,資料需儲存3年。

5. 嚴禁買賣醫療廢物,一旦發現將按有關法規給予嚴肅處理。

醫療廢物處置登記制度

根據國家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 以及 傳染病防治法 要求,規範醫療廢物登記工作,現制定醫療廢物處理登記制度,請各科室遵照執行 一 科室所產生的醫療廢物必須按分類收集的原則進行。具體分為感染性廢物 包括汙染後廢棄的棉被 枕芯和其他布類 損傷性廢物 藥物性廢物 病理性廢物及化學...

醫療廢物運輸交接制度 通道流程

坪山人民醫院 醫療廢物院內及社群運輸 交接管理制度 1 醫療廢物專職人員應嚴格按照要求在總務科領導和感控辦指導下做好醫療廢物的收集 運送和管理工作。2 醫療廢物專職人員每天上午和下午用醫療廢物專用密封車,按照規定的路線運送至醫療廢物暫存室。醫療廢物運送通道為 1 住院部 及產房 收集時間 每天下午2...

醫療廢物院內交接清單 3層

一 科室 部門 分類 二 醫療廢物暫存處交接 感染性廢物kg 袋 箱 盒 最終去向 交環保部門 其他 損傷性廢物kg 袋 箱 盒 最終去向 交環保部門 其他 病理性廢物kg 袋 箱 盒 最終去向 交環保部門 其他 藥物性廢物kg 袋 箱 盒 最終去向 交環保部門 其他 化學性廢物kg 袋 箱 盒 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