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021-06-08 21:52:23 字數 3182 閱讀 944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公司管理,嚴格員工考勤,依據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

第二條公司實行電腦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早晚上、下班均應打卡考勤。上、下班託人打卡和違規代人打卡,一經發現,視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並處罰款50元。

第三條遲到、早退時間按當日打卡機時間為準,每天上午8:30以後打卡均視為遲到,下午冬季作息時間17:30、夏季作息時間18:00以前打卡均視為早退(公司統一安排調整時間除外)。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造成空卡,須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於次日前到辦公室登記,否則作忘打卡處理。

第五條員工因特殊情況不能打卡的,普通員工需向部門經理報告,部門經理需向主管領導報告,公司領導需向總經理報告,並應做好考勤登記。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忘帶卡、忘打卡(不含系統故障)的情況乙個月內不得超過2次,每次均需到綜合辦登記,並自第3次起每次罰款20元;考勤卡丟失應於3日內補辦新卡,在補辦新卡期間上、下班需到考勤員處做好考勤登記,否則作忘刷卡處理。

第七條辦公室負責對日常考勤進行管理和監督,並於次月1日(遇法定假日順延)將當月考勤記錄彙總後報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考勤結果通知財務部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第八條員工缺勤處理規定

(一)員工遲到、早退在半小時內的,每次扣罰20元;半小時至1小時的,每次扣罰40元;1小時至2小時的,每次扣罰60元;每月累計3次以上遲到、早退者給予通報批評,個人平衡記分卡扣1分;年內累計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予以辭退。

(二)員工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擅離職守、無故空卡的,視為曠工;每曠工1次,扣罰月薪的10%,給予警告處分;年內曠工累計15次或連續曠工3天以上者予以辭退。

(三)年度累計請假1個月(含)以上的員工績效等級不得評為優秀。

第三章加班管理規定

第九條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第十條加班管理流程

(一)加班申報流程:部門主管領導向員工下達《加班通知單》→部門經理→加班人→加班人加班後對自己的加班情況進行小結→部門經理考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確認→綜合辦登記備案。

(二)加班補助審批流程:綜合辦核實加班時間並彙總→部門經理審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通知財務部發放加班補貼(或作為補休假時數留存)。

第十一條未報《加班申請單》發生的臨時性加班,應經部門經理核實後在3天內補辦加班審批手續;未及時補辦手續以及未經總經理審批的的情況,不做加班處理。

第十二條加班時仍應照常打卡,並按實際打卡時數核定加班時間,加班時數不含中間休息及用餐時間。

第十三條加班補助按公司財務相關規定執行;放棄享受加班補助的員工,經總經理同意後可申請相同加班時數的補休,補休時數不跨年度累計。

第十四條加班補助以考勤系統提供的當月有效加班時數為依據,並在月工資中一起發放。

第十五條下列情形不計發加班補助(補休):

(一)享受年薪制、銷售提成等特殊工資制度的;

(二)未按時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加班的;

(三)因法定長假,由公司統一安排休息日與工作日對換的;

(四)已視加班時數給予加班補休的;

(五)因公出差時節假日仍照常上班的;

(六)參加公司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的。

第四章休假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享受以下各類假期: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春節3天

3、清明節1天

4、國際勞動節1天

5、端午節1天

6、中秋節1天

7、國慶節3天

(二)事假

經批准員工可申請事假,其中在公司工作滿1年至3年的員工,當月事假有1天可計算為有薪事假;工作滿3年以上的員工,當月事假有2天可計算為有薪事假。

(三)病假

1、經批准員工可申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應提供縣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

2、在公司工作滿1年至3年的員工,當月病假有2天可計算為有薪門診病假;工作滿3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病假有3天可計算為有薪門診病假;

3、住院和申請長期病休的員工,按照國家有關制度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期間病休工資不低於當地當年最低工資保障標準。

(四)探親假

與父母或者配偶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探親假。

1、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或者配偶的,有薪探親假每半年為7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有薪探親假每年為7天。

(五)年休假

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並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4、公司統一安排的春節期間休假、探親假、有薪病事假均可充抵年休假。

(六)婚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有薪婚假為3天,符合晚婚條件的為15天;

2、婚假在結婚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使用,因工作原因需延後的,需經總經理批准。

(七)生育假

1、女員工計畫內生育可休產假90天,符合晚育政策者加休30天,預產期前開始休息的,休假時間合併計算;

2、男員工因妻生育可休探護假3天。

(八)工傷假

1、員工經勞動部門工傷鑑定後確認為工傷的,可享受工傷假;

2、工傷醫療期間和薪酬待遇視工傷鑑定的級別按照國家有關制度執行。

(九)弔唁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去世,可申請3天(不含往返路程)弔唁假。

(十)其他

1、試用期內的員工只享受週休、法定假和工傷假;

2、事假和門診病假的有薪假期全年累計相加不得超過7天;

3、超假及缺勤罰款由公司財務部從當月工資代為扣繳;

4、個別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批示另作處理。

第十七條請假

(一)請假需填報《請假申請單》,按審批許可權批准後交予綜合辦備案後方能生效;

(二)員工請假如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未能提前請假的,應於三小時內打**報告本部門負責人,並從請假之時起一日內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提交經批准的申請單,否則視為曠工;

(三)請假不滿一日者以鐘點累計,請假期間含有公休假的累計為請假期。

第十八條銷假

員工請(休)假期滿應及時到辦公室銷假,如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辦公室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第十九條

本制度從2013-4-25開始執行。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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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 下棋 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 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 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九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 培訓 學習 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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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為加強內部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專職員工。三 內容 一 考勤管理 1 作息時間 行政班 10 00至18 00 單休 其他部門按排班時間 其他各部門依據部門排班表執行,部門排班表由部門經理每月彙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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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考勤管理 一 工作與考勤時間 1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 12 00 下午13 30 18 00 2 考勤統計 1 公司每月考情統計時間為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 2 公司給予全勤獎勵200元 人 月。3 打卡簽到 1 員工每日必須打滿四次卡 2 公司不允許代打卡,如有發現,事系雙方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