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工三種力量制度

2021-06-08 10:52:29 字數 1927 閱讀 6666

管理員工三種力量制度、管理、企業文化

2010-7-20 作者: heyanbetty 業務員網? 乙個企業,不管它是屬於哪種型別,影響員工行為的都有三種力量——制度、管理和文化。

這三個東西從不同的側面影響著組織的個體行為及其結果,它們互相配合、缺一不可。

第一種力量:制度。不管企業大小,首先必須建立制度。

我國古人云: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就算是兩個人合夥開公司,也要約法三章,對不對?

何況對於乙個人數眾多的公司,假如沒有了制度,怎能保證大家步調一致?

這裡說的制度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行為準則,即應該做什麼、不應該作什麼;二是工作標準,即應該怎樣做,包括崗位作業標準及業務流程。前者是強制性的,後者是指導性的,兩者應當互相配合,相輔相成。

第二種力量:管理,具體的講是指員工上司即主管的管理行為。乙個企業有了制度和程式,難道就能運作起來了麼?顯然不是,當然還需要組織各階位上的管理人員發揮作用才行。

主管的管理功能大概主要有兩個:乙個是控制,乙個是指導。控制是指,主管人員依照公司目標、制度、標準和程式,對部屬的工作進行安排和監控,使部屬的工作在預期的範圍內進行運作,以期達成工作目標。

當然只懂得控制的主管算不上乙個稱職的好主管(來自: 業務員網: 乙個稱職的主管還應當懂得指導。

指導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導部屬怎樣正確地執行標準規範以及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二是例外事務的調整與指導。我們應當懂得,制度和標準是死的,而現場的情況是瞬息萬變的,有的時候如果按照「標準」做就可能發生問題,這時應當怎麼辦?員工只可以按規定做,而主管則應當依據經驗和「例外法則」(譬如公司核心價值觀、客戶導向或趨利弊害原則等等)作出判斷,對部屬的行動做出調整和指導,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第三種力量:文化即企業文化。對企業文化無論怎樣的下定義其實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正確的看待和運用才是最重要的。

筆者在這裡必須澄清乙個錯誤的觀念,在管理界許多的專家主張說,構建企業制度和企業文化是大企業的事情,這完全是乙個誤導。乙個民族的文化是那個民族精神和物質文明的傳承,同樣的道理,一家公司的文化當然是這家公司精神物質文明的傳承。企業文化不是寫在牆上或者是檔案的表達形式,而是看不見、摸不著但感覺得到的東西,不管你是否承認,它都是客觀存在的,而且無時不刻地在影響著每乙個組織成員的行為。

客觀事實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給企業以好的導向,不好的企業文化則會給企業帶來負面影響,或更有甚者可能會毀掉乙個企業。老子說,一言能興邦也能毀國。而且,形成乙個企業文化的主導因素是這家企業老闆的價值觀、習慣與修養,所謂乙個企業的文化就是老闆文化,我認為是有一定道理的。

三種力量中,制度和管理是有形力量,文化是無形力量;制度是基礎是硬體,文化是動力是軟體,管理是橋梁,制度和文化透過管理(人)發揮作用;制度、管理、文化就是乙個系統,它們互相配合、共同發揮作用、缺一不可。我們忽略了哪種力量的存在和影響都將是不明智的。重要的是,我們要認知和承認它們的存在,而且,根據自己企業的情況,用心構建這個系統,通過不斷實踐、調整,以實現三者的最佳動態的配合,這才是我們的管理者所需要考慮的。

制度、管理、文化是管理員工的三種力量,同時也是企業管理的三個層次。

制度是企業管理的低層次,執行的物件主要是企業的基層員工,因為基層員工的管理職能是作業。員工按照規章或規範做事情,規規矩矩,人眾才能步調一致,產品才能減少差異,工作才能減少失誤,才能達成工作目標。乙個企業必須管理制度化,但制度化的管理絕對不是好的管理,這是中國式管理之父曾仕強教授的觀點,我贊同。

因此僅有制度化的管理遠遠不夠,還必須有管理和文化相配套。

管理的中級形式就是企業的幹部即主管人員所實施的管理,這也說明管理是幹部的職責。老闆一般不應當直接干涉或參與管理,否則幹部將無所適從,公司運作將發生混亂。

文化是企業管理的高階形式,這是因為企業文化靠老闆發起,是老闆的責任而不是幹部的責任。請試想一下,一家公司的企業文化建設,脫離了老闆,沒有的老闆的認同、參與和支援,僅憑著人力資源部門在諮詢師的指導在那裡窮搗鼓,無疑是徒勞無功的,必將使得企業文化建設走入死胡同。

認識了這些道理,了解了事實真相,管理就變的輕鬆愉快而有效率了。

管理員工三種力量 制度 管理 企業文化

乙個企業,不管它是屬於哪種型別,影響員工行為的都有三種力量 制度 管理和文化。這三個東西從不同的側面影響著組織的個體行為及其結果,它們互相配合 缺一不可。第一種力量 制度。不管企業大小,首先必須建立制度。我國古人云 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就算是兩個人合夥開公司,也要約法三章,對不對?何況對於乙個人數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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