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安全生產考核制度

2021-06-05 06:53:09 字數 3370 閱讀 7582

1目的:

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全年安全生產事故為零的責任目標。

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生產成本,增加經濟效益,使公司能夠穩定、協調、快速發展。

2範圍:

全公司所有部門及人員

3職責:

3.1安全科負責獎懲細則的起草和執行。

3.2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安全科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安全責任考核。

4規程:

4.1考核原則

4.1.1責、權、利對等的原則,單位管理難度與難度係數相適應。

4.1.2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在考慮貢獻的基礎上兼顧公平。

4.1.3量化考核與管理考核相結合的原則,量化考核重點指標,同時考慮專業的管理效果。

4.1.4簡單、優化、科學、適用的原則,考核過程簡單規範,便於操作。

4.1.5部門績效與專業管理效果掛鉤的原則,部門績效分別與生產裝置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專業管理的結果掛鉤;

4.1.6考核結果反饋定量、定時、規範的原則。

4.1.7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危險情況不採取有效措施,不積極處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對相關責任領導進行責任追究。

4.1.8安全科每月對安全考核結果進行彙總。

4.2考核方法

4.2.1每月考核一次;

4.2.2安全科對各部門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記錄於《安全生產考核表》。

4.2.3公司根據各部門的考核結果結合下面的獎罰規定實施獎罰。

4.3. 獎罰規定

4.3.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嘉獎:

a.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單位事故指標得到有效控制,經考核取得優異成績的。b.在安全生產競賽等專項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的。

4.3.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計小功:

c.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上堅持原則,對安全生產作出特殊貢獻者。

d.精心操作,保持生產穩定,認真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者。

e.在實現安全生產和改善勞動條件中,推行現代化安全管理方法,進行技術改進,有發明創造,為安全生產作出特殊貢獻者。

4.3.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計大功:

f.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處理果斷奮勇搶救人員和企業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貢獻突出者。

g.在重大事故隱患專案整改治理工作中盡職盡責,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h.在實現安全生產中有其他突出貢獻者。

4.3.4對違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a.對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或工藝技術操作規程的員工,給予書面勸告,並給予20元罰款。

b.對違反工藝技術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損失1000元以下的員工,給予小過處分,並給予50-100元處罰。造成成嚴重後果的或經濟損失達1000元以上的給予大過處分,並給予100元以上處罰。

c.違反公司生產區域禁菸制度的員工,公司應一次性處罰50元。

4.4.年度優秀員工考核細則

4.4.1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警告處分:

a.工作時間閒談,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

b.在崗幹私活,做私事。

c.當班不按規定巡查、填寫記錄、履行交**制度。

d.電動自行車不按指定區域停放。

e.不持證上崗。

f.違反企業著裝規定。

g.與他人爭吵,不聽勸阻、影響工作。

h.發生輕微事故。

i.單位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活動不落實。

4.4.2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小過處分:

a.隱瞞違章違紀行為或私自代崗。

b.在班打架鬥毆或帶未成年人進入生產崗位。

c.班前喝酒、當班脫崗、竄崗、睡崗或離崗。

d.公司區內吸菸或非生產需要違章動火。

e.違章而釀成一般事故。

4.4.3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大過處分:

a當班脫崗參加任何形式的賭博。

b.違章操作發生公司級以上事故。

4.4.4年度企業標兵和優秀員工獎每年都進行評選,其他獎項根據年度的具體情況和事項由總經理決定是否給予獎勵。

1.企業標兵是全體員工的楷模,年度內有以下行為的不能參加評選:

a.年度內有2次以上小過處分,3次警告處分的;

b.年度內曠工半天的。

2.優秀員工年度內有以下行為的不能參加評選:

a.年度內有3次以上小過處分,5次警告處分的

b.年度內曠工一天的。

3.不定期獎包括:

a.嘉獎:核發獎勵津貼50元;

b.小功;核發獎勵津貼100元:

c.大功:核發獎勵津貼200元

4.5.外來施工單位、人員處罰規定

4.5.1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500-5000元罰款。

a.未辦理「動火證」違章動火。

b.違章作業釀成停產事故。

c.違章作業釀成火警事故。

d.違章吸菸。

4.5.2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200—500元罰款。

a.違章施工造成嚴重環境汙染。

b.危險作業未辦理審批票證作業。

c.擅自動用生產裝置。

4.5.3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30—100元罰款。

a.施工人員未接受安全教育(簽字備案)施工。

b.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作業。

c.未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d.擅自動用消防器材設施。

e.施工時亂扔物品f.擅自將施工器材阻塞消防通道。

g.使用不合格裝置h.在防爆區域內使用通訊裝置。

i.將未成年人帶入生產、施工現場j.違反作業規程作業者。

k.其它違章施工者。

4.6.違章車輛處罰細則

4.6.1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50—200元罰款

a.未佩帶好阻火器進入易燃區b.車輛未**駛入禁區。

c.車輛逆向行駛d.車輛違章停靠,阻塞交通。

e.車輛證照不全,車況差f.車輛超速行駛(限5公里/小時)。

g.辦公區域按喇叭h.滴漏危險化學品影響環境衛生。

i.其他違章者。

4.6.2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100—1000元罰款。

a.有以上情形累犯者b.違章情形造成一定影響或後果。

c.不服從門衛人員指揮,無理取鬧者d.裝載物料造成嚴重汙染。

e.車輛撞壞設施除賠償損失外。

4.7.實施

4.7.1安全科應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提出獎懲意見並開具《安全處罰通知單》並形成《安全生產獎懲臺帳》,報請分管負責人核准,由主要負責人核發。

4.7.2若公司各級責任人不執行本制度,包弊縱容各種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由上級責任人給予同等處罰。

5相關檔案:

esun-aq-02-003《生產獎懲制度》

esun-aq-04-009《安全生產獎懲臺帳》

esun-aq-04-010《安全處罰通知單》

esun-aq-04-011《安全生產考核表》。

安全生產考核制度

2.4 處罰 2.4.1 發生違章和安全事故後,按公司要求扣減安全生產風險金。2.4.2 安全管理網路和制度不健全,不認真執行和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同時可對責任部門給予100 1000經濟處罰。2.3 公司根據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採取其它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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