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2021-06-04 12:23:39 字數 3781 閱讀 2418

患者身份識別是診療活動的重要步驟,是確保各項檢查、**安全、準確執行的基礎。為提高醫務人員對患者身份識別的準確性,確保各項檢查、**的安全性,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減少醫療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患者身份識別的內容、方式

患者身份識別貫穿於患者入院到出院的整個過程,其內容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病區、床號、住院號等。患者身份識別的方式主要包括:與患者與家屬溝通,獲取準確的資訊;查閱患者的病歷資料,兩名以上的醫務人員共同確認;腕帶識別等。

二、患者身份識別的程式

(一)入院時的患者身份識別

1、患者住院實行實名制,入院登記處應認真核對患者的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簿、醫保卡及其他有效證件等),確認患者的個人資訊真實有效後,填寫並列印住院患者病案首頁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病區、住院號等).若患者處於神志不清、無親友陪伴、危重搶救等特殊情況下,暫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患者或家屬必須如實提供其基本資料,以利於入院登記處的資訊填寫和患者進入病區的身份核對。

2、患者進入病區後,護理人員應先對患者進行全面評估,根據患者的語言、行為能力,採取恰當的方式,準確獲取患者身份資訊。同時將患者的有效身份證明與病案首頁進行核對,內容無誤後規範地書寫腕帶。腕帶內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區一病床、住院號、過敏藥物等.

孕產婦入院時,除核對有效身份證明外,還應核對孕產婦的准生證。

3、將患者安置到病床後,**應向患者及家屬解釋佩戴腕帶的目的和意義,取得患者及家屬的配合。再次與患者及家屬核對腕帶內容,確認無誤後佩戴於患者手腕,若雙手手腕均不適宜佩戴時,可改在腳跺部佩戴.

4、急診進入搶救室的患者,若神志清楚或有家屬、親友陪伴,則應在搶救生命的同時,確認患者的身份,並為患者佩戴腕帶,內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等;若其神志不清,且無家屬或親友陪伴,急診搶救室的**應立即為患者佩戴腕帶,腕帶內容包括臨時編號、患者的性別、初步診斷等。待患者病情穩定或講入病區後,病房**應重新採集並核對患者臨時腕帶上所載的資訊,並更換正式腕帶。

(二)住院過程中一般患者的身份識別

1、在標本採集、給藥、輸血等各種診療活動前,醫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與患者及家屬溝通,核對患者基本資訊。

2、在給予患者化療、放療、介入、手術、撥牙等有創高危診療活動前,除應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做好腕帶身份識別外,還應認真核對患者的病歷相關資訊,包括病理結果、影像學資料等,並應當以主動與患者及家屬溝通作為患者身份識別的最後確認手段,防止誤診誤治。

3、患者因病情需要出科室接受檢查或**時,應攜帶其申請單及x片等相關影像學資料,醫務人員應嚴格核對申請單與腕帶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內容,嚴防患者在診療活動中發生身份、部位或方式的錯誤。

(三)、特殊場所的患者身份識別

特殊場所是指人群聚焦、人群流動快或者風險較高的診療場所,包括急診搶救室、輸液廳、產房、高壓氧艙等地方.

1、非住院而需要進入特殊場所診治的患者,為避免人員流動大造成誤診、誤治,**應為其佩戴臨時腕帶,腕帶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等,並嚴格執行查對制度。

2、住院患者到特殊場所接受**前,醫務人員應先與患者及護送人員一起核對患者的基本資訊及腕帶內容,以確認患者身份.

(四)圍手術期的患者身份識別

1、患者手術前一日,主刀醫師、麻醉醫師應親自與患者及家屬溝通,確認患者身份的同時,獲得患者及病情和手術、麻醉的理解,並簽署知情同意書。病房**在核對患者的身份與病歷後,按照醫囑的要求做好術前準備。

2、手術當日患者進入手術室前,手術醫師應在患者的手術切口部位用藍色劃線筆進行顯現標識,並與患者及家屬仔細核對基本資訊、腕帶及手術相關內容,核對無誤後填寫《手術病人術前確認記錄單》的相關內容。

3、體表標示(手術部位的劃線):位於體表可以標示的手術切口部位原則上必須用藍色記號筆劃線標示;位於眼球的手術切口可以在相應眼瞼**用「。」標示;位於口腔粘膜、腔管內進行的手術體表可以不標,但**中必須用紅筆標出,無法用線標出的如經尿道電切術可以用「0」在示意圖中對應部位標出;其他體表切口均用紅筆在示意圖相應部位劃線標出;以上體表手術部位劃線時一定要和病人或家屬做必要的溝通,說明體表劃線是為了明示手術部位,但手術切口的長短與劃線的長度無關;**中劃線僅是明確部位,與實際手術切口的具體形狀無關.

4、《手術病人術前確認記錄單》前五行病人基本資訊及手術部位標示資訊應由主管醫師在手術室接病人前填寫完整;空白**或沒有手術前確認**,手術室可以拒絕接病人.

5、手術前手術室**(工人)攜手術通知單到病房患者時應與病房**在患者的床旁進行交接.

6、患者入手術室後,腕帶內容,巡迴**應再次核對患者病歷與核對無誤方能送入手術間.

7、手術開始前,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和巡迴**核對患者的病歷、腕帶內容、影像學資料及手術切口部位的標識等,並分別在《手術病人術前確認記錄單》上簽字確認.經簽字確認的記錄單應隨患者的住院病歷長期儲存.

8、經手術醫師、麻醉醫師、巡迴**核對並簽字確認後,麻醉醫師方可開始麻醉。

(五)新生兒的身份識別

1、新生兒出生後應立即為其佩戴腕帶,腕帶需繫在新生兒的左手腕,並且男女不同顏色標識(男嬰腕帶為藍色,女嬰腕帶為粉紅色),內容包括母親姓名、病區床號、新生兒性別等;新生兒外包布上繫資訊牌,標註內容與腕帶內容一致。

2、新生兒回到病房後,病房**應認真核對腕帶及外包布上的內容,應與其母親的病歷和新生兒的病歷內容一致。新生兒交給其家屬後,家屬應核對腕帶及外包布上的內容.

3、進入重症監護室的新生兒,護理人員應認真核對腕帶、外包布上的資訊麗、母親病歷、新生兒病歷、並根據新生兒的相關資訊,為其加戴腕帶在右腳踝(男嬰腕帶為藍色,女嬰腕帶為粉紅色),內容包括母親姓名、年齡、病區床號、住院號,新生兒性別、出生日期、身長、體重、新生病歷號、病區床號等。轉出監護室時,護理人員應再次核好薪生兒的身份,核對無誤後及時撤掉腳踝上的腕帶.

4、對新生兒進行檢查或**前,醫務人員應認真核對其腕帶內容和病歷資料,並由兩名醫務人員進行確認,同時通過與其家屬溝通,確認新生兒的身份.

5、新生兒出院前,應由其家屬與醫務人員共同核對腕帶內容,確認身份後,出現病房**和其家屬在《新生兒身份識別記錄單》上簽字確認,方能辦理出院。

(六)重症監護室的患者身份識別

1、患者進入重症監護室時,重症監護室的醫務人員救治患者的同時,應嚴格核對患者的腕帶內容和病歷基本資訊.

2、術後進入重症監護室的患者,除按照一般重症患者進入重症監護室的程式進行身份識別外,還應核對手術方式、部位、麻醉方式等手術相關內容。

3、重症監護室的患者,若可以清楚表達意志、清晰對答,醫務人員救治患者親自交談,核對基本資訊和腕帶內容。

4.由於病情允許,患者需要轉出重症監護室或出院時,經管醫務人員應再次核對患者的腕帶內容與病歷資料,並與患者及家屬溝通,確認身份無誤後,方能轉出或出院。

三、患者身份識別的處理

1、經過以上程式對患者身份識別無誤後,方可按照診療常規對患者進行相關檢查或**。

2、若檢查或**過程中確定對患者的身份識別有誤應立即停止相關的檢查或**,可能或已經對患者造成損害的,應立即進行補救,防止損害擴大,並按照醫院《醫差錯事故登記報告處理制度》進行處置。

四、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患者腕帶佩戴的操作程式

一、佩戴腕帶前,護理人員應向患者及其家屬解釋佩戴腕帶的目的和意義,以取得患者及其家屬的配合。

二、對需佩戴腕帶的患者,護理人員應認真、規範地書寫腕帶內容,經核對無誤後,方可為患者佩戴。腕帶鬆緊要適宜,以腕帶與手腕/腳跺間隙能放入患者本人二指為宜。

三、佩戴腕帶前應檢查患者手腕/腳跺部**、血運情況,避免在具有傷口、新鮮疤痕、血運不良等情況的部位佩戴腕帶。區域性無異常者將腕帶佩戴在患者手腕部。如果雙手腕部無法佩戴則改在腳踩部佩戴。

四、對於躁動不安的危重患者,佩戴腕帶後應注意保護腕帶,防止腕帶與約束帶發生摩擦而損壞腕帶。

五、護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患者腕帶有無脫落、區域性**有無擦傷以及區域性血運情況,並做好床邊交接。

六、當患者出院時,應及時撤走腕帶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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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住院患者 觀察患者原則上要求使用 腕帶 2 醫務人員在各種診療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至少同時使用姓名 性別 床號 住院號 腕帶等兩種以上方法確認,準確識別患者身份。3 能有效溝通的患者,實行雙向核對法,既除核對床頭卡以外還要求患者自行說出本人姓名,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4 對無法有效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