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2021-05-27 19:21:49 字數 4994 閱讀 8646

【附:****公司薪酬結構表】

2.1.2 崗位績效工資

1)實行計時工資的,公司根據崗位貢獻價值設立崗位績效工資。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可自行制定崗位績效考核辦法報公司批准。

2)崗位績效工資按每月21.75個工作日制定月績效工資標準,按每月21.75天折算日績效工資標準。

3)崗位績效工資與工作質量和出勤時間掛鉤考核。未經公司允許的加班,原則上不增發崗位績效工資。

2.1.3 加班工資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職工在法定節假日或正常休息日上班,按規定計算加班工資。加班工資以日標準工資為計算基數(勞動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遵從約定)。

1)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另外按日標準工資的300%計算加班工資,不再安排補休。

2)公司安排職工在年休假工作的,另外按日標準工資的200%計算加班工資,不再安排補休。

3)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職工在正常休息日上班的,按日標準工資的200%計算工資,不再安排補休。

4)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按日標準工資的150%計算延時加點工資,不再安排補休。

5)屬不定時工時制崗位(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職工,在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視為加班。

2.1.4 包乾工資

學徒工、輔助工、勤雜工、見習期或試用期職工、以及國家規定的其它特殊人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或達成工作目標為考核指標,可實行包乾工資(含加班工資)。

2.2 計件工資

包括生產計件工資和銷售提成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在計算加班、休假、病假期間工資時,工資計算基數參照同級別計時崗位的月標準工資。

2.2.1 生產計件工資

實行生產計件工資的,其工作和休假方式、計件工資分配辦法等,由各公司遵照本制度相關規定另行制定方案,作為本制度的補充檔案。

2.2.2 銷售提成工資:

實行銷售提成工資的,其工作和休假方式、工資構成、提成辦法、支付方式等,由各公司遵照本制度相關規定另行制定方案,作為本制度的補充檔案。

3勞動合同工資和崗位績效工資標準的調整

3.1屬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調整勞動合同工資

1)當社會物價指數急劇變化(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勞動力市場供求與工資**發生變化、國家法規政策有新規定、公司經營效益發生重大變化,以及公司認為有必要調調整勞動合同工資的。

2)職工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發生變化,或調遷崗位、職務應當調整勞動合同工資的。

3.2屬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調整崗位績效工資標準

1)公司經營效益發生重大變化,職工崗位工作環境和複雜程度發生變化,以及公司認為有必要調整崗位績效工資的。

2)職工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等發生變化,或職工轉正、調遷崗位或職務應當調整崗位績效工資的。

3)其它按公司規章制度應當調整崗位績效工資的。

3.3勞動合同工資和崗位績效工資標準的調整許可權

1)薪酬等級為a檔的職工由董事會審批。

2)薪酬等級為b檔的職工,由直接主管提出調整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3)薪酬等級為c檔、d檔的職工,由直接主管提出調整申請,副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

4 福利:職工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帶薪休假和補充性福利

4.1法定福利:

4.1.1五險一金: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按時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

4.2帶薪休假:

4.2.1法定節假日:國慶節3天、春節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新年1天、勞動節1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全年累計11天。

4.2.2年休假:依法享有年休假的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與春節假合併安排,也可跨1個年度安排。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另外按規定計發加班工資,不再安排補休。

省外子公司的外省籍職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間,公司可另給3天路程假。

4.2.3婦女節:

婦女節屬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女職工放假半天。參加社會或單位組織的慶祝活動和照常上班的女職工,公司支付工資報酬,不支付加班工資,不安排補休。如果節日恰逢公休日,公司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4.2.4產假: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的工資按月標準工資發放。

4.2.5婚喪假:職工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予5天的婚喪假。

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2天的路程假。

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以及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4.2.6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1)工傷醫療期工資:按工傷職工正常出勤21.75天的工資標準計發停工留薪期內實際天數的工資。

2)生活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公司負責。公司同意家屬護理的,則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50%(具體根據工傷職工的生活自理情況而定)折算每日護理費,按實際護理天數支付1個人的生活護理費。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工傷的職工,按公司內同級別職工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在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按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報銷工傷職工和1個護理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

4)其它工傷保險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4.2.7 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4.3補充性福利:

4.3.1 節假日福利:

傳統節日、法定節假日、公司紀念日或慶典日,公司根據經營業績為員工提供補充性福利,如:發放禮品、禮金或購物券、置工作服、發節日慰問金等,標準另行制定。

4.3.2 其它福利:公司在福利費餘額範圍內為職工提供的其它福利,如:發放防暑降溫費、因公外地就醫費、職工困難補助費、救濟費、職工旅遊、度假、療養等。

5 薪酬計算與支付規定

5.1職工在參加公司集體活動、法定節假日、年休假、請婚喪假期間,視同出勤。

月出勤天數 = 實際出勤天數 + 視同出勤天數

5.2 計時制工資和崗位績效工資的計算公式

① 日標準工資= 月標準工資 ÷ 21.75天

② 正常休息日加班工資 = 日標準工資 × 200% × 加班天數

③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 日標準工資 × 300% × 加班天數

④ 年休假加班工資 = 日標準工資 × 200% × 加班天數

⑤ 延時加點工資 = 日標準工資 × 150% × 延時加點折算天數

說明:上述③~⑤項,在月出勤天數正常計發工資以外單獨計算加班工資

⑥日崗位績效工資標準 = 月崗位績效工資標準 ÷ 21.75天

說明:公司未制定崗位績效工資考核辦法的,月崗位績效工資按本制度薪酬結構表中的標準計發。

⑦月崗位績效工資 = 日崗位績效工資標準 × 月出勤天數(加班需經公司同意)

⑧月收入 = 月標準工資 + 月崗位績效工資 + 月加班工資

5.3包乾工資

① 日標準工資 = 包乾工資 ÷ 包乾規定出勤天數

② 月工資 = 日標準工資 × 月出勤天數

5.4 計件崗位計時工資的計算公式

5.4.1生產計件工資

基層生產計件崗位,需要用計時方式計算工資的,以同級別計時制職工的月標準工資為計算基數。

如:生產崗位普通員工比照計時制d檔薪酬核定的月標準工資執行。

① 日標準工資= 月標準工資 ÷ 21.75天

② 5.1條視同出勤工資 = 日標準工資 × 120% × 視同出勤天數

③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 日標準工資 × 300% × 加班天數 + 休假工資

說明: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在計件工資以外另計

④ 年休假加班工資 = 日標準工資 × 200% × 加班天數 + 帶薪休假工資

說明:年休假加班工資在計件工資以外另計

5.4.2銷售提成工資

① 日標準工資= 月固定工資 ÷ 21.75天

② 5.1條視同出勤工資 = 日標準工資 × 120% × 視同出勤天數

5.4.3工傷、患病或非因公負傷期間工資計算公式

① 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 =日標準工資 × 停工留薪天數 × 120%

② 病假工資 = 日標準工資 × 病假天數 × 80%

5.5 支付規定

5.5.1 在5.1條視同出勤的休假期間,計時制職工不扣發工資和獎金;計件制職工按本人日標準工資的120%計發,屬包乾工資的,按日標準工資計發。

5.5.2 職工在年休假、請婚喪假期間,公司另給有路程假的,路程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的日標準工資計發。

5.5.3 省外子公司的外省籍職工,按規定享受年休假的,按省外子公司到職工戶籍所屬的省會城市火車站的火車硬臥票標準報銷往返交通費用。屬省外子公司統一組織的,應報總公司審批。

5.5.4 職工請病假須有縣級以上醫院(含)證明,無病假證明的視同事假。曠工、事假、以及超假期間不計發放工資和崗位績效工資。

5.5.5公司每月15日支付職工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或順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5.6公司在支付職工工資時,依法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5.6 調薪當月的薪酬計算公式:

調薪前的薪酬 = 崗位出勤天數對應的原工資和崗位績效工資總額 × 調薪前出勤率

調薪後的薪酬 = 崗位出勤天數對應的新工資和崗位績效工資總額 × 調薪後出勤率

當月薪酬 = 調薪前的薪酬 + 調薪後的薪酬

5.7 公司派駐、調遷、儲備人員的工資、福利和費用的承擔

5.7.1 公司派駐到各單位的人員,工資、福利由公司支付,差旅費、**費等其它工作業務費用,由工作業務所屬單位承擔。

5.7.2各單位短期借調人員的工資、獎金、社保由接收單位支付,包括往返的差旅費。但職工在借調期間的服務期未達到借調期限而自願辭職的,差旅費用自行承擔。

5.7.3 屬公司調遷的職工,調入新單位時的差旅費用和調入後的工資、福利由新單位承擔。

5.7.4 屬公司調遷的職工,原單位代扣該職工的社保金和計提的單位繳費金額,在該職工調走時,由原單位一併轉入新單位。

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目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2 一 目的 2 二 制定原則 2 三 管理機構 2 四 制定依據 3 五 崗位層級劃分 3 六 薪酬組成 3 八 薪酬調整 7 九 薪酬的支付 8 十 薪酬保密 11 為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公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 迴圈 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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