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2021-05-27 12:09:47 字數 5117 閱讀 8176

編號:lyhb-b2-15-2011

1. 目的

為維護公司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嚴肅性,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執行,鼓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的各項獎懲作業。

3.權責:

3.1 獎懲事件的提報由當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或管理部經理負責。

3.2 獎懲事件的審核、呈報、公告發布及薪資處理由管理部負責。

4、內容:

獎懲類別:

獎勵種類:a 嘉獎 b 小功 c 大功

換算方式為自然年內嘉獎三次等於記小功一次,自然年內記小功三次等於記大功一次。

處罰種類:a 警告 b 記過 c 記大過 d 降職 e解雇

換算方式為自然年內警告三次等於記過一次,自然年內記過三次等於記大過一次,記大過二次等於降職,降職二次公司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解雇。

4.1、行政獎勵方式:

4.1.1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記嘉獎:

(1)維護公司榮譽,有具體事實者;

(2)整理編撰重要資料、報告,內容完善優異者;

(3)改善員工福利、安全衛生或其他有益事項者;

(4)策劃、承辦、執行、督導工作或大型活動得力者;

(5)品行端正、工作勤奮、適時圓滿完成主管交辦之工作任務者;

(6)對增進集體精神,提高員工士氣及工作效率有顯著成績者;

(7)拾金不昧者;

(8)其他應當給予嘉獎之事蹟者。

4.1.2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記小功:

(1)對經營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採用後確有成效者;

(2)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制度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4)遇有災變,勇於負責,並處理得當者;

(5)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6)策劃、承辦、執行或督導部門內事務成績卓著者;

(7)對增進集體精神,提高員工士氣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貢獻者;

(8)其他應當給予記小功之事蹟者。

4.1.3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為維護公司安全、利益,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實際功績者;

(2)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靈機應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並減少公司損失者;

(3)舉報盜竊案或破壞陰謀,因而被破獲或預先制止者;

(4)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取得經濟效益萬元以上者;

(5)同壞人、壞事作鬥爭,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6)其他應當給予記大功之事蹟者。

4.2、獎勵形式

4.2.1精神獎勵:各部門每乙個自然年評比一次,由當事人或部門負責人提報到管理部,對評比合格的員工進行通報表揚。以通報形式做出,在本部門或公司範圍內做出表揚。

4.2.2物質獎勵:嘉獎200元以下(包含200元)、記小功500元以下(包含500元)、記大功1000元以下(包含1000元)。

4.2.3獎金具體額度:根據受表彰人員的貢獻確定。

4.2.4其它獎勵方式(提薪、培訓等)。

5、懲戒

5.1行政懲戒方式

5.1.1警告:

令其當事人寫檢查、反省。員工違規違紀符合以下情況時,一般予以警告:

a、違規違紀情節輕微;

b、不存在主觀故意;

c、對員工不良影響的範圍較小;

d、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與管理;

e、未給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害。

5.1.2記過:

以通報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存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員工違規違紀符合以下情況時,一般予以記過:

a、違規違紀情節較輕;

b、存在主觀故意;

c、對一定範圍的員工有不良影響;

d、對公司的正常運營與管理影響較小;

e、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的損害較小。

5.1.3記大過:

以通報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存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員工違規違紀符合以下情況時,一般予以記大過:

a、違規違紀情節較重;

b、存在明顯的目的性和主觀動機;

c、對員工的不良影響範圍廣;

d、對公司的正常運營與管理影響較大;

e、給公司或他人的權益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

5.1.4降職:

降低管理職務或工資級別。為維護正常生產運營,規範日常管理的需要,在對違規、違紀員工做出記過、記大過的同時,可以降職處罰。

5.1.5解雇:

對於嚴重違規違紀行為,解除勞動關係,不設預告期,不支付任何補償金。員工行為符合以下情況時,屬於嚴重違規違紀行為:

a、違規違紀行為情節嚴重;

b、主觀故意或謀取私利;

c、對員工產生惡劣的影響;

d、嚴重破壞公司的正常運營與管理;

e、給公司或他人的權益造成嚴重損害;

f、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

5.2經濟處罰

5.2.1扣減工資:視員工的違紀情節和給公司帶來的損失程度,可以採取扣減工資的處罰;相關制度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酌情扣減,一般每次不超過500元;

5.2.2降薪:每月工資標準降低5%或10%,特別事項總經理批准決定;

5.2.3由於主觀原因造成企業損失的,按直接損失額的100%賠償,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由於違規操作等其他原因造成公司損失的,按損失額的10%-50%予以賠償。

5.2.4相關說明

(1)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可以同時使用;

(2)兩次以上記過或1次記大過人員,年度內不予調薪和晉公升;

(3)根據績效考核與評價,員工在2個月以上連續表現良好者,經部門申請,可撤消記過和記大過處分。

5.3懲戒範圍

5.3.1員工觸犯下述任一行為時,公司將根據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程度給予警告、並不高於500元的經濟處罰。

(1)乙個月內遲到、早退兩次(含)以內時,警告並按《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扣減工資;

(2)工作場所的整理、整頓、清掃怠慢時,警告並每次處以50元的經濟處罰;

(3)部門工作場所內吵架,情節較輕的,警告並每次處以50元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以200元經濟處罰;

(4)損壞公司辦公設施等,警告並照價賠償外,處以50元的經濟處罰;

(5)非因公事應酬或無正當理由帶酒氣上班時,警告並處以50元的經濟處罰;

(6)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警告並每次處以50元的經濟處罰;

(7)上班時未經上級主管許可離開工作場所或辦理個人私事時,警告並每次處以50元的經濟處罰;

(8)曠工1天,警告並按《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9)影響他人正常作業,警告並視情節每次處以20-50元經濟處罰;

(10)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承諾的時間、規範完成程式或專項工作或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不能按時完成,又沒有提前做出合理解釋匯報的,警告並每次處以20-50元經濟處罰;

(11)修理、製造私物或讓別人修理、製造私物,警告並每次處以50元經濟處罰;

(12)無故未按要求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會議、培訓學習及其他集體活動或遲到/早退的,按級別分別處以員工50元、主管及以上人員100元經濟處罰;

(13)違背公司制度、流程超越許可權的,警告並每次處以50元經濟處罰;

(14)不服從公司管理,或不服從上級領導的,警告並每次處以50-100元經濟處罰;

(15)對下屬侮辱、謾罵的,警告並每次處以50-100元經濟處罰;

(16)侮辱、謾罵上級或公司領導的,警告並每次處以50-100元經濟處罰;

(17)因外部投訴,給公司造成一定影響,警告並每次處以100-200元的處罰;

(18)消防裝置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給予責任人或負責人警告並每次處以50-100元經濟處罰;

(19)洩漏公司秘密,未造成損失者,警告並每次處以200-500元的經濟處罰;必要時追究法律責任;

(20)上班時間睡覺,未造成損失者,警告並每次處以50-100元的經濟處罰;

(21)委託他人或受他人委託打卡的,除按《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處理外,警告並每次處於打卡人及被打卡人50元經濟處罰;

(22)有相當於其他上述各項行為時,按照事情嚴重性進行處罰處理。

5.3.2員工觸犯下述任一行為時,公司將根據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程度給予記過、記大過、降職、減薪直接予以經濟處罰。

(1)禁菸區內(除吸菸室外)首次吸菸的,記過並處以200 元經濟處罰,第二次觸犯的記大過處於500元經濟處罰,第三次觸犯公司可無條件開除;

(2)在工作場所玩牌或進行賭博時,記過並處以100元經濟處罰;

(3)未經相關管理部門許可,使用公司設施,或使用公司指定以外的設施時,記過並處以100元經濟處罰;

(4)警衛對進出廠人員、物資不檢查、不登記或無證(進出門證明)放行時,記過並處以100元經濟處罰;

(5)因保管不善造成公司物資損壞、丟失、被盜時,按損失程度給予記過或記大過並按10%—50%的比例賠償損失;

(6)未經主管部門負責人許可,任意讓他人檢視公司檔案、技術資料、會計賬簿、工作現場的,記過或記大過並處以100元-500元的經濟處罰;

(7)影響他人正常作業,且產生一定後果時,記過並處以100元的經濟處罰;

(8)由於工作過失使公司受到較大的經濟損失時,給予記大過並處以損失額10% —50% 的經濟賠償或降職降薪處理;

(9)損壞公司建築物、裝置或其他資產時,照價賠償並給予記大過或降職降薪處理;

(10)未經公司許可,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公司,記大過並給予200元經濟處罰或降職降薪處理;

(11)消防裝置缺失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給予責任人或負責人記過、記大過並給予100-200 元以上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降薪處理;

(12)由於監督管理的不善造成災害、傷害或者其他事故或隱患時,記大過並給予200元以上經濟處罰或降職降薪處理;

(13)不服從公司管理,或越權專橫擾亂職務紀律產生一定負面影響時,記大過並處以200 元的經濟處罰或降職降薪處理;

(14)辦理業務或報銷有虛假行為時,記大過並處以200元的經濟處罰或降職降薪處理;

(15)損害公司名譽及信用時,記大過並處以200-500 元的經濟處罰或降職降薪處理;

(16)洩漏公司秘密,且造成一定損失者,記大過並處以500元以上的經濟處罰或降職降薪、留廠察看處理;

(17)發生舞弊行為,造成一定經濟損失者,記大過並處以500元以上經濟處罰或降職降薪處理;

(18)上班時間睡覺,造成責任事故者,記大過並處以500元以上經濟處罰或降職降薪處理;

(19)私自攜帶公司物資出廠/私拿、私賣、私分公司物資的,記大過並處以500元以上經濟處罰或降職降薪處理;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適用範圍 上海蘭魅電子商務 所有全日制員工。第二章獎勵 獎勵方式 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 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獎勵獲得方式 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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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 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程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制度。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合肥市通得力電氣製造 全體員工。第二章獎勵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 嘉獎 記小功 和 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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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為了使員工明確獎懲考核的標準 依據和方法,使獎懲公開 公平 公正,從而更好地規範公司及員工的行為,特制訂本制度。二 適用物件 全體員工 三 細則 一 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 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員工的崗位描述 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二 公司對員工的獎懲有 現金獎勵 處罰 計入考核 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