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

2021-05-27 00:29:46 字數 3521 閱讀 2151

為了加強公司合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凡本公司隸屬範圍內的各部門、各分廠簽訂的買賣、借款、租賃、承攬、建設工程、運輸、技術、倉儲、擔保、聯營協議及其他合同、協議均執行本制度。

二、管理部門:行政部是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承辦部門是公司內需要簽訂合同的管理和經營部門。

三、合同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合同的管理和監督工作,配備有兼職人員,專門負責登記、考核和統計等工作。

四、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

1、負責本部門合同的指導和審查;

2、對所有合同按合同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統一編號,登記臺帳、分類和歸檔;

3、監督檢查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合同履行,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負責本部門所簽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驗收、結算業務、並及時向合同主管部門反映合同管理情況;

5、發生爭議的合同,應及時向合同主管部門或有關領導匯報,參與爭議處理,及時提供處理爭議法人有關證據。

五、合同的委託**

1、各授權部門對外簽訂合同,經辦人員必須辦理委託手續,在取得**資格後依照授權範圍和許可權對外簽訂合同;

2、合同實行法人代表對承辦人簽訂合同授權委託**制度;

3、填發委託**書,由合同主管部門統一編寫、填發,主管領導簽字,留有存根,以備查詢;

4、對**人的**行為和所簽合同進行嚴格審查。

六、合同的簽訂

1、公司對外發生經濟往來,除數額較小(5000元以下)或能及時清結的外,均需簽訂書面合同;雖能及時清結但交易額較大(5000元以上)或當時難以監測商品在質量和技術效能以及容易引起糾紛的交易,也應簽訂書面合同。

2、簽訂合同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合同統一文字或參照規範文字制定本公司標準式文字,但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①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全稱、註冊位址、郵編、**、開戶銀行及帳號;

②標的;

③數量;

④質量;

⑤價款或報酬;

⑥履約期限、地點或方式;

⑦違約責任;

⑧解決爭議的方法;

⑨合同定金、抵押、質保金等保證條款。

對購買物資、裝置、專項技術、建設工程、修理工程等要留存不低於合同標的額10%、時間不少於一年的保證金(國家專門有規定保證比例和期限的,依照規定)。對保證金的支付按合同約定和合同有關規定辦理。特殊情況少留或不留質保金,需總經理批准。

3、原則按下列合同批准流程和許可權經批准後簽訂合同:

①公司法律顧問審核修訂簽字;

②承辦部門負責人審簽;

③承辦部門分管副總經理審簽;

④合同主要相關部門或合同會審部門負責人審簽;

⑤財務主管審簽;

⑥總經理審批;

⑦董事長對重大合同和有爭議合同予以審核並具有終審權。

4、訂立合同必須使用公司合同專用章,於合同簽訂後2日內交由合同主管部門備案。公司內各部門、分廠印章、專業印章等對外簽訂合同無效,因無法履行或引起法律糾紛等經辦部門負責人負責,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部門責任人全部負責賠償。合同具體份數按實際情況確定,本公司應留存二份,正本原件合同主管部門貨承辦部門乙份、副本財務部門乙份。

5、下列合同,公司應組織相關部門參與考查、調研、招、評、議、定標、合同的談判、起草、簽訂以及公證、簽證等,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

①單項工程標的額超過5萬元以上的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②購買價值10萬元以上的裝置和10萬元以上的成套裝置;

③標的額超過5萬元的材料採購合同;

④對內外投資、聯營、合資、租賃、融資、承包和擔保合同;

⑤法律關係較為複雜的合同(簽約方為三方或三方以上的合同)。

6、下列重要經濟合同必須組織進行合同評審:

①涉外合同;

②結算方式為銀行承兌匯票的合同;

③其他公司認為有必要評審的合同。

7、嚴格合同流程和操作程式,對不按規定程式簽訂的合同,財務部拒絕付款,並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七、合同的履行

1、對依法簽訂生效的合同,公司及各部門、各分廠,必須全面履行,不得擅自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經雙方協商變更合同內容,應簽訂書面協議,按正常合同辦理手續,作為原合同的附件進行管理,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2、合同雖已簽訂,但發現顯失公平、重大誤解或對方有欺詐行為,嚴重損害我方利益的,應及時於對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並立即採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直至危害行為的發生,必要時可請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予以變更或撤銷。

3、承辦部門負責協商合同規定的我方義務的全面履行,督促檢查、驗收、確認合同對方義務的履行。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履行的有關情況及時向部門、分廠領導匯報。

4、各部門、各分廠應建立簡便快捷的合同傳遞制度,合同簽訂後,承辦部門在兩日內將合同文字送達與履行合同有關的部門,並將合同義務分解落實。

5、凡不按合同規定的內容、結算方式、辦理收款和支付手續的,財務部應拒絕辦理。

八、違約和糾紛的處理

1、合同違約必須依法承擔違法責任,對方違約承辦部門必須按規定收取違約金,如造成經濟損失還應索取賠償金;我方違約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由承辦部門查清原因,以書面形式上報分管領導,經領導批示後,按規定辦理違約金和賠償手續。

2、發生合同糾紛後,承辦部門應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下,配合律師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不准私自對外委託有關部門或個人處理糾紛。

九、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1、公司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對外以本公司名稱簽訂合同。

2、合同專用章不准攜帶外出,不准蓋空的合同書。必須攜帶的經法人代表批示授權後,指定2人以上保管方可借給,並編號登記,回公司後應在當日交回公司。

3、合同專用章丟失及違反規定的處理

①合同專用章丟失必須立即報告,寫出書面報告上報總經理;

②應及時在報紙、電視、廣播中宣告作廢,宣告作廢的一切費用由丟失者全部承擔,並根據造成損失的情節給予200元及以上的罰款,直至行政處分。

十、合同的監督檢查

1、合同主管部門對公司合同要跟蹤檢查,各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提供所需資料和情況,對審查中提出的問題應及時糾正。

2、合同主管部門或兼職管理人員應著重從以下幾方面監督檢查:

①合同的履行及未能履行的原因、責任等情況;

②合同管理工作的程式、標準、資料登記的規範情況;

③合同產生糾紛的原因和對糾紛的處理意見。

十一、獎懲

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為實施條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推卸責任的違法行為提供證明、證照、賬戶、憑證以及其他優利條件。

2、違反本規定的,合同主管部門視情節報請分管領導批准後,分別給予每項50—200元罰款或警告、嚴重警告等處分,並收回授權委託書。

3、違反本規定或合同承辦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法律法規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未作規定的,合同承辦部門、合同管理部門視情節輕重,書面上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分別給予辭退,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4、合同承辦人員或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簽訂、履行和糾紛的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損失及檢舉、揭發違法合同有功的,應當給予以下獎勵:

①避免或挽回損失在10萬元以內的,按損失額的3%給予獎勵;

②避免或挽回損失在10萬元以上部分,按損失額5%獎勵;

避免或挽回的經濟損失由合同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報主管經理批准後,從工資及其他個人款項中支付。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合同的管理,規範和約束公司的經營行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杜絕風險存在,根據 合同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公司對外發生以下業務,均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1 對外投資 接受投資 2 借入 借出 款項 不含公司內借款 3 分兩次以上收 付 款的...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1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2 本規定提出了合同管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旨在確保合同的起草 簽訂 履行及終止能規範有序地進行,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

合同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規範公司合同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減少合同損失,有效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根據 合同法 及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二 合同的定義 1 本制度所指合同為公司與外部發生的經濟業務往來而簽定的經濟往來檔案,分為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包括但不限於 公關服務合同 品牌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