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021-05-27 00:31:50 字數 4782 閱讀 7259

總則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條: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國家的「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三條:公司所屬各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在施工生產中必須遵守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等規定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並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第五條:總經理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

第六條:生產副總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七條:總工程師對企業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第八條:分公司經理對分公司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

第九條:專案經理對本專案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

第十條: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技術生產負總的責任。

第十一條:各職能機構,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責任。

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及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隨時掌握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和董事會報告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措施。

第三條: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第五條:保證本單位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第六條: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第七條: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八條: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總經理

第一條:堅持貫徹執行並督促各單位和有關部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

第二條: 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在編制年度生產、技術、財務計畫的同時,組織編置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措施計畫。定期參加安全檢查,有計畫地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消除粉塵、毒害、噪音,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並督促有關部門實施。

第三條:發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調查處理追查有關責任者並嚴肅處理。

第四條: 建立健全安全監督檢查機構,配備能勝任安全工作的安檢人員,並保持安檢人員的基本穩定。負責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安全專業人員的專業知識考評,開展安全競賽活動。

第五條:在評比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時,要嚴格把關,要把安全工作列入主要評比內容之一,對由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或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的專案和專案負責人,不得評為「文明工地」稱號和先進個人稱號。

(三)主管生產副總經理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上級機關的有關安全、防火、交通、衛生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指示和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二條:結合公司特點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指導各級有關部門執**況。

第三條:組織有關人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範措施,解決施工生產中出現的各種不安全因素。

第四條: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在計畫、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承包生產工作的同時,要列入安全生產工作內容。

第五條:負責職工安全教育,搞好特殊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各級領導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不定期地舉辦安全技術知識培訓班,不斷提高有關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

第六條:在編制生產計畫的同時負責編制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畫,在安全生產基礎上組織好均衡生產,注意職工的勞逸結合。

第七條:負責職工安全教育,搞好

指揮,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或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的專案和專案負責人,不得被評為「文明工地」稱號和先進個人稱號。

第八條:每季度主持召開一次安仝生產委員會會議,全面研究安全施工並提出具體實施方案,並對各級領導執行與貫徹****生產方針情況進行考核,督促各盡其責,保證安全生產。

第九條:公司施工現場發生**事故,應立即親臨現場組織有關人員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範措施,討論主要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並督促職能部門盡快上報事故調查報告書。

告書。 第十條:每年總結和交流一次安全生產經驗,對有成績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以及預防重大**事故有突出貢獻的人員,要及時給予表彰,由於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的單位要及時召開現場會議,共同吸取教訓訂出預防措施,對其主要責任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四)總工程師

第一條:對本企業的安全、防火、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技術領導責任。負責審批安全技術措施,對新裝置、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試行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審定。

第二條:審批企業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遵守並執行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規及企業的安全技術規定。

第三條:在檢查生產技術工作的同時,負責安全技術檢查和指導,糾正違章冒險作業。

第四條:參加重大**、火災等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並組織制定技術防範措施。

第五條: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細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對職工的勞動保護進行研究,制定消除事故隱患及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技術措施,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

(五)總會計師

第一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法律、行政法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條:保證本公司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的有效實施。

第三條:在統籌安排資金計畫時,優先安排安全生產防護設施資金,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足額到位。

第四條: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措施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

第五條: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劃撥安全獎、罰款,並合理使用。

第六條: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會議。

(六)工會主席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規定、標準,把改善勞動條件,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列為重要議事日程,每個月討論一次職工安全生產思想動態,提出改進安全施工的措施。

第二條:利用多種宣傳工具,積極開展群眾性的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普及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科普知識。增強職工預防事故能力,自覺進行安全生產。

第三條:通過勞動保護組織和職代會,協助和促進行政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經費,制訂和實施勞動保護措施計畫。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

監督行政按國家標準規定發給職工必須的勞保用品、用具、保健品、防暑飲料等。

第四條:廣泛組織、發動職工群眾開展遵章守紀,無事故競賽活動和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及時獎勵勞動保護先進人物、積極分子和發明創造者,並給予榮譽表彰。

第五條:配合行政作好女工的特殊保護,保護女職工的健康。當生產中出現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情況時,要堅持保護職工安全生產的原則,並督促行政盡快改變不利安全生產的現場環境。

(七)工程處(正、副)處長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規定及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組織公司綜合考評大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者,有權停止其工作。

第三條:負責組織現場管理,施工安全的各項活動,以及對職工進行技術和安全教育。

第四條:經常深入基層,解決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注意抓好典型經驗,以指導全面工作。

第五條:參加公司組織的大型施工方案的審核,大型吊裝方案的審查和新機具、新材料、新工藝試驗及使用前安全技術措施的鑑定工作。

第六條:認真組織業務線進行學習,不斷提高業務人員管理水平,帶領全體業務人員努力做好安全工作。

(九)安全管理處(正、副)處長

第一條: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條例、規定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根據公司規定的安全管理部工作職責,對本部門、本系統的工作全面負責,並保證分工明確,使各項職責落實到具體管理崗位。

第三條: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組織起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督促貫徹、實施。

第四條:組織編制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畫及措施,並對實施情況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目標。

第五條:協助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審查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負責組織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第七條: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第八條:組織本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配合其它部門定期組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培訓。

(十)人力資源處(正、副)處長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有關規定,落實各項政策制度。

第二條:負責本公司人力資源培訓管理,結合實際制定年度培訓計畫。

第三條:做好需持證上崗人員的申報、培訓、年檢工作。

第四條:結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入廠**教育培訓。

第五條:搞好職業病及工傷、傷殘評定工作,參加事故調查。

(十一)財務處(正、副)處長

第一條: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

第二條:確保安全生產投入計畫的落實,並做到專款專用。

第三條:協調公司資金使用管理,保證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第四條:按規定提供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並監督合理使用。

(十二)經營開發處(正、副)處長

第一條: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在編制投標預算及工程結標時,根據施工現場及周圍實際情況,結合審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對安全費用單獨編制預算。

第二條:加強勞務分包合同與分項勞務分包合同管理,確保安全相關條款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十三)分公司經理(廠長)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政策、法令、法規和集團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第二條:負責組織編制本分公司的安全措施計畫,定期召開安全會議。

第三條:發生一般輕傷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調查處理,追查有關責任者並研究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上報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就是對各級領導 各個部門 各類人員所規定的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生產 企業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企業各相關職能部門 第三條 安全組織機構 企業成立安全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安委會...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目的 為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產,進一步貫徹落實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安全方針,強化各級組織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實現安全 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公司的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恪盡...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規範,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2 建立 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獎懲辦法,並領導 組織考核工作。3 組織落實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