窯街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021-05-26 06:00:36 字數 2554 閱讀 3655

(2013-2014學年度)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改革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發展」的育人理念,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培養「四有」的德、智、體、美、勞全面和諧發展的社會至於建設者和**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本學年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二、組織與領導

1.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朱礦生

副組長: 王凱吳明恩

組員: 繆更儉付珍寧各班主任

職責:(1)負責組織、指導、檢查、監督各年級各班評價工作,組建班級評價教師工作小組,審查確認班級評價結果。

(2)負責接受社會和家長、學生等對評價工作的諮詢、監督。

(3)負責接受學生、家長的投訴和舉報,糾正和處理評價工作中的問題。

2..班級教師評價小組

由各教學班班主任任組長,任課教師為成員。

職責: (1)負責組織學生對其綜合素質進行自我評價,指導學生完成《自評報告》。

(2)負責組織學生進行綜合素質互評。

(3)負責組織任課教師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並提交學校領導小組審查確認。

三、評價方法與定等

1.結合學校和學生身心階段發展特點,根據《蘭州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評定參考標準》,結合我校實際,從科學性、操作性出發,將學生綜合素質定性部分進行評價。

2.、按「優秀(a)、良好(b)、合格(c)」三個等級呈現學生綜合素質等級。

3.學生綜合等級「優秀、良好、合格」的比例,原則上分別掌握在年級或班級學生總數的33%以內、40%之內、27%之內。

四、評價程式

1.學習《標準》及《方案》

學校每學期組織班主任學習《蘭州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評定參考標準》及《方案》,初一新生入學即發布《標準》,每學期開學班主任都要認真組織學生學習《標準》,必須讓每名學生充分了解評價程式和方法,並嚴格按要求在班內組織、引導學生互評。

2.學生自評

在學期末,由班級評價小組組織班級學生,對照《蘭州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評定參考標準》要求,進行比較全面、客觀、簡明的自我評價,寫出自述性評語,自我確定維度等級,工整、規範地反映在《學生自評報告》中並簽名。須寫出100-的自述性評語。學生自述性評語除重點評價描述自己個性、特長、特點、優點和進步外,還應對自己的缺點、不足及改進方面進行描述。

3.同學互評

在班級教師評價小組老師參與指導下,每位學生結合《學生自評報告》充分展示自己,並出示相關證書、獎狀、獎品等證據。同學之間依照評價標準和要求,逐項進行開誠公布、互幫互促、民主和諧的互相評價,確定出每個同學的維度等級,當場唱票,公布互評結果。「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四項的評價在每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後進行,「創新與實踐」的評價安排在假期「社會實踐」後進行。

4.教師評價

由班級教師評價小組及其他各科任課教師根據平時掌握的關鍵表現、結合學生的個性、特點、特長、潛能及獲獎等,本著全面、客觀、激勵的原則,參考學生自評、互評情況,進行認真評議,確定每位學生的維度等級。

5.學校審查

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分工負責、嚴格把關,對各年級各班級學生綜合等級進行認真審查確認。要重點審查年級或班級綜合等級比例是否恰當。同時要重點審查不合格學生的不合格具體表現是否事實清楚、依據是否準確,學校有關部門和教師是否對其進行了深入、細緻的教育工作,是否與家長多次聯絡共同教育。

對審查不符合要求的,須由班級評價小組重新評價或調整,寫出書面報告,班主任及所有任課老師簽字。年級主任審查合格後,校長簽字生效。

6.家校溝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應當及時告知學生和家長。向學生、家長公示。若家長和學生對評價有異議,教師和學校應予以解釋、澄清和調查處理,提供事實及教育過程依據資料,形成家校共識,進一步與家長商討教育方式方法,增強育人效果。

7.**存檔

學生的《學生自評報告》、互評票根、互評統計表,由班主任儲存,直到學生公升入高中。

五、評價時間與次數

1.各年級在期末考試結束後或畢業班畢業考試前專門安排班會或其他時間,認真嚴格進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2.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工作每學期進行一次。

六、要求與注意事項

1.對初評結果必須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再予以確定。

2.涉及學生隱私、不利於學校師生團結和諧的資訊資料應當注意保密。

3.家長和學生對綜合等級認為不當,並要求必須重評的,可向學校領導評價工作小組申請複評。若學校及時組織核實、審查後仍維持原來的評價等級和評語的,應委託指派專人向學生和家長說明和溝通教育。

4.教師評價與學生互評結果有不符,或評價結果有錯誤需改動,需由班主任寫出書面申請,班主任及各科老師簽字,學生、家長簽字,報年級主任審查,校長簽字生效。

七、評價工作的保障機制

1.對評價者弄虛作假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取消評價者資格;對被評價者弄虛作假的,其評價結果可降級處理或直接評定為不合格。

2.班級要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程式、時間及評價結果使用、學校評價領導小組名單和各班級評價小組名單等向學生、家長及社會公示、接受諮詢和監督。

3.加強評價工作過程中管理和監控,對各年級各班級評價工作質量要進行認真的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班級教師和有關人員的工作質量的獎懲依據,切實保障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規範、有效地實施。

窯街學校政教處

2023年9月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半壁山聯合小學2014 2015學年度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 和 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 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一 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貫徹上級精神,並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一 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 智 體 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二 評價原則 1 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一 實施背景和實施原則 實施背景 隨著素質教育回歸的春風,各地學校紛紛從時間安排 課程設定等方面進行改革。顯然,以前的教學模式 管理模式已不符合當前的教育形式。我校結合省教育廳的檔案精神 學校領導的要求,對學生管理模式的改革進行了一點嘗試。綜合素質評定的基本原則 方向性原則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定要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