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費用管理制度

2021-05-24 16:02:35 字數 6179 閱讀 6581

備用金借支程式

4、各部門人員為保證公務的合理需要,按審批許可權報批後,可向財務部預支一定數額的備用金。

5、備用金借支程式:借支人填製借支單,按第13條規定許可權審批後交費用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由審核崗位會計複核,出納根據複核後的記賬憑證,向借支人支付備用金,同時借支人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借支2000元以上的大額備用金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6、管理部門公務較多的人員可申請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即可預支保證公務合理需要的一定限額備用金,報銷時可不抵借支,直接支取現金。

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的人員須經財務部和總裁認可。

7、備用金借支人須在公務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結清備用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的借支人須每2個月結清一次。借支人必須按規定時限及時結清備用金,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外其餘所有個人借支的備用金都必須結清歸還,逾期不還的,一次或分次從工資中扣回。

8、借支單是財務賬務處理的依據之一,除當日借支當日歸還的以外,報銷費用時借支單不予退還;歸還多借備用金時,由出納開具收據給報銷者本人,借支單也不予歸還,收據須妥善保管備查。

9、備用金是為保證公務需要而設,因私不得借支備用金。

費用報銷程式

10、費用報銷程式:報銷人按下款要求自行貼上票據並填製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按第13條規定許可權審批後交費用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由審核崗位會計複核,出納根據複核後的記賬憑證向報銷人支付報銷款或收取歸還的備用金餘款;出納收取歸還的備用金餘款須向報銷人開具收據,借支單不予退回;報銷人領取報銷款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11、對原始票據的要求:

⑴、所有票據必須是合法的正式發票,除定額票據外,其餘票據都必須是經複寫紙一次性套寫清楚的票據,收據(財政票據除外)及白條不予報銷;公務中因個人原因違章的罰款單據不予報銷;

⑵、原始票據的貼上:交通票據等小票據的貼上範圍以貼上單大小為界,須緊靠貼上單頂界和右界從右往左橫向貼上,覆蓋貼上的相鄰票據間須留出一定間隔距離,票據較多時,可分行貼上,不得豎向貼上。

原始票據必須按交通票據、住宿票、招待票、通訊票等不同類別和不同金額,分門別類進行貼上,不能混合貼上。

⑶、除交通票據外的其他票據,報銷人須在每張票據正面空白處註明票據金額開支的用途並簽名。裝卸費、運雜費、倉租費、保險費等票據須註明業務流水號或出口發票號並簽名。

⑷、不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報銷單據,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報銷人重新整理。

12、費用報銷後,由財務部記入個人費用登記簿, 按月上報總裁審核。業務員的費用列入個人銷售費用進行成本考核。

審批許可權

13、備用金借支和費用報銷的審批許可權:

⑴、備用金借支和費用的報銷金額在2000元(不含本數)以下的,由部門經理確認,總監或主管副總裁審核,財務部經理複核後,報總裁審批;

⑵、備用金借支和費用的報銷金額在2000元(含本數)以上的,由部門經理確認,總監或主管副總裁審核,財務總監核准後,報總裁審批;

⑶、部門經理的備用金借支和費用報銷由總監或主管副總裁審核確認,按第⑴、⑵款規定許可權分別報財務部經理或財務總監審核後,報總裁審批;

⑷、總監或副總裁的費用報銷由財務總監審核後,報總裁審批;

⑸、財務總監和總裁、董事長的費用報銷交叉審批。

出差補貼標準

14、定義: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受公司主管負責人派遣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區履行公務,並根據本制度的規定享受相應標準的出差補貼、伙食補貼和交通補貼;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市內履行公務不享受出差補貼、伙食補貼和交通補貼。

15、公司員工出差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發生的旅差費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16、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出差人數,並考慮其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應向上一級主管負責人報告,對因公出差人員,按相應標準報銷出差費用。

17、長途出差交通工具乘座標準

級別飛機火車輪船

總監普通艙硬臥及以上二等艙及以上

部門經理 ------ 硬臥二等艙

主管及以下 ------ 硬臥三等艙

18、出差補貼實行全額包乾制,具體包乾標準見下表(元/日):

級別/出差地點京、津、滬、穗、深圳、珠海、廈門其他省會城市一般地級城市縣級城市及以下

總監住宿標準 300 240 200 160

伙食補貼 100 80 60 50

交通補貼 80 60 50 40

合計 480 380 310 250

部門經理住宿標準 240 200 160 120

伙食補貼 80 60 50 40

交通補貼 60 50 40 30

合計 380 310 250 190

主管住宿標準 200 160 120 100

伙食補貼 60 50 40 30

交通補貼 50 40 30 20

合計 310 250 190 150

一般員工住宿標準 160 120 100 80

伙食補貼 50 40 30 20

交通補貼 40 30 20 10

合計 250 190 150 110

19、賓館或酒店標準:

級別賓館或酒店標準客房標準

總監四星級標準客房

經理三星級標準客房

主管及以下人員無星級標準客房

除本制度另有規定外,公司其他任何員工不得住標準客房以外的各類特色房、普通套房和豪華套房等高標準客房。

考慮到全國各地住宿實際情況的不同,為避免因住宿標準制訂過低,給住宿帶來困難,不利於工作開展,給公司形象帶來負面影響及增加個人負擔,個人單獨出差實際住宿費高於第18條規定包乾住宿標準的,如住本條上表規定的標準及以下客房的將被視為合理住宿,允許按實報銷;公司員工應盡量選擇低星級的賓館或酒店住宿,以減少開支。

20、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在住宿標準內據實報銷,超支部分自理,規定標準內節約部分按60%返還。公司員工出差無住宿發票的,按實際住宿天數,每人每天按照包乾總額的40%給予補助。但參加包括住宿、市內交通與生活費用在內的會議和由邀請方承擔費用的會議,不享受任何補助。

21、出差人員當日有招待費發票的,當日不計算伙食補貼;當日有計程車票的,當日不計算交通補貼。招待費發票日期欄必須填寫清楚並說明招待事由,招待費發票未註明日期的,一張招待費發票視同一天發生招待費並不予計算伙食補貼;計程車票必須註明往返地點及用車事由,計程車票無日期的,且計程車票數量超過出差天數2倍及以上的,出差期間不予計算交通補貼。

22、出差人員的交通補貼、伙食補貼天數按出差自然天數減去一天計算,即算頭不算尾;住宿補貼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

23、出差人員超標準乘**通工具須經總裁簽字同意方可報銷,並須事先請示;飛機票、軟臥火車票、頭等艙輪船票須經總裁簽字同意方可報銷。

24、公司員工出差夜間(指晚8時至次日凌晨7時)連續乘坐硬坐火車超過8小時以上的,可給予夜間乘車補貼,補貼標準為票價的50%。

25、長途交通票據如果遺失,須寫出書面報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員或有關人員簽字證明,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總監或主管副總裁、財務總監、總裁審批後,按票價的50%報銷。

26、公司員工隨同主管及以上級人員一同出差,其住宿標準可按主管及以上級人員相應標準執行;公司員工隨同副總裁及以上級人員一同出差,原則上不予發放伙食補貼和交通補貼。

27、司機帶車出差且當天不能返回的,實行每天住宿、生活補貼包乾,不享受交通補貼,標準參見一般員工包乾標準。

28、公司員工出差途中,經批准可繞道回家探親,其繞道車船費扣除直線單程車、船費後全部自負,在家期間不享受伙食補貼、住宿補貼和交通補貼。

公司員工在私房(家)所在地或父母所在地出差,不享受住宿補貼,伙食補貼減半發放,交通補貼仍按標準發放。

29、公司員工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貼,不發住宿補貼和交通補貼,住院超過1個月的停發伙食補貼。

30、出國人員差旅費的報銷嚴格按照財政部、***(92)財外字第1100號檔案執行。

市內公共交通費標準

31、市內交通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公司所在地辦理公務所發生的交通費(包括公共汽車費和計程車費),公司員工上下班或因私所發生的交通費不在此列。

32、市內計程車費報銷標準:

部門級別每月限額

營銷部門總監 400元

經理 300元

綜合部門總監 300元

經理 200元

限額以下憑票據實報銷,差額不補。

33、凡市內辦理公務的主管及以下人員,一般只能乘坐市內公共汽車,特殊情況下需要乘坐計程車的,事先必須取得部門經理的批准。

34、所有因公報銷計程車費用的員工,必須在計程車票背面註明往返地點及用車事由。

35、報銷的市內公共交通費嚴格限定為辦理公務所發生的交通費,不得將個人上下班交通費混同報銷,如經發現將追繳當次報銷的所有市內公共交通費,第二次發現將予以通報批評,第三次發現將移交人力資源部處理。

通訊費標準

36、通訊費指因公使用通訊工具而發生的費用,包括移動**、尋呼機等。通訊費一律實行憑票限額包乾報銷制。

37、移動**指入網**,充值卡不予報銷。使用移動**的員工,其裸機的購置費及上戶費等一律由使用者本人負擔。

38、通訊費報銷標準:

部門級別每月限額

營銷部門總監 600元

經理 400元

主管 300元

業務員 200元

綜合部門總監 500元

經理 300元

主管 200元

特別崗位 200元

限額以下憑話費單據實報銷,差額不補;享受通訊費補貼的出差人員的國內漫遊費按80%據實報銷,其當月話費單除國內漫遊費外,其餘話費按規定標準報銷,超支月份不彌補不足月份的通訊費。

綜合部門特別崗位人員須由部門上報,經總裁批准確定。

39、享受通訊費報銷標準的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含節假日)通訊暢通。

業務招待費標準

40、業務招待費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和有關部門人員而發生的費用。

41、各部門人員因公接待外單位人員,建議安排工作餐,需要到外面宴請的,須事先取得部門經理、總監或主管副總裁同意,否則不予報銷。部門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須經部門經理、總監或主管副總裁批准並報行政辦公室登記備案 ,記入部門招待費。

42、各部門人員因公出差確需應酬的,須事前**請示部門經理、總監或主管副總裁同意,限額接待。

43、招待費發票日期欄必須填寫清楚並說明招待事由。

辦公費標準

44、辦公費是指辦公用品、印刷品及其他辦公物料等專案的支出。公司辦公費統一由行政辦公室指定專人進行控制與管理。各部門年初編制預算,按月分解編制,經研究核准後,必須在限額內領取使用,超支不報。

45、各部門申請購置辦公用品、印刷品時,需註明用途、數量、規格型號,行政辦公室需查明是否可調節使用,再確定是否購買,報行政總監審批後執行。

46、行政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領發的人員,每月需填報辦公用品、印刷品的領、發、存報表,按部門分類歸檔,報送財務部和各有關部門。

其他費用標準

47、誤餐補貼。公司員工根據公司規定,免費享受工作午餐,如員工在市內辦理公務,因故不能返回享受工作午餐的,按工作餐標準給予誤餐補貼,但陪同宴請客戶及市外出差人員不享受誤餐補貼。

誤餐補貼由行政辦公室負責發放,公司員工憑領取的未使用的工作餐券每月最後一天到行政辦公室換取現金,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到財務部報賬。

48、禮品費。因工作特殊需要,需贈送有關部門人員或客戶禮品的,須經總裁同意由行政辦公室統一採購,個人不得私自贈送禮品。

49、加班費。加班費由人力資源部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月底隨同工資一起發放。

50、司機出車補貼。司機工作時間(9:00—17:00)在市區內出車,不計算出車補貼;司機工作時間以外加班,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⑴、加班取件:按實際用車時間,填寫加班單,行政辦公室統一上報,由人力資源部計入當月工資發放;

⑵、接送客戶:只負責接送客戶,按加班取件辦法處理;全程跟車陪同客戶的,原則上不得隨同客戶一起用餐和娛樂,司機用餐須自行解決:

a、司機自己解決用餐的,公司按工作餐標準發放伙食補貼,並按實際用車時間(含等候時間)計算加班補貼;

b、司機隨同客戶一起用餐未與客戶一起娛樂的,不計算伙食補貼,但按實際用車時間(含等候時間)計算加班補貼;

c、司機隨同客戶一起用餐和娛樂的,不計算伙食補貼,但按實際接送時間(不含等候時間)計算加班補貼。

⑶、其它情況:按加班取件辦法處理。

⑷、司機雙休日和節假日加班,參照以上規定及國家、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其他規定

51、主管及以上人員的職務以人力資源部的正式聘任通知為準,對外使用的職務不對內使用,也不享受本制度規定的各項對應級別標準報銷有關費用。

52、休探親假人員的費用報銷標準按人力資源部的規定執行。

53、備用金借支和報銷單據的審核,財務部隨時受理,但報銷款的領取時間為每週星期

二、四,其餘工作日財務部不辦理。

54、本制度自修訂之日起實行。

55、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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