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匯報制度

2021-05-23 18:48:30 字數 830 閱讀 6919

一、 月匯報

1、 分局安全員每月4日上午向局安監部**匯報上月的安全情況。

2、 有關考核事故及非考核事故報表,按《事故調規規定》執行。

二、 事故匯報規定

1、 排程通知變電站發生開關跳閘事故後,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保護及自動裝置情況向分局領導匯報,任何人不得歪曲或隱瞞真相。

2、 發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延誤處理可能造成故障擴大者,可在事故處理一段後,應立即報告分局領導、值班排程員。

3、 人身**、交通、火災事故、裝置損壞事故的匯報;

本局生產場所發生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裝置損壞事故,現場人員除緊急搶救外,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安全員匯報。

發生交通事故和生產場所火災事故,現場人員在進行事故處理告一段落後,向分局領導、安全員匯報,分局領導按「事故、障礙、異常管理制度」進行內部考核,涉外處理。

4、 生產異常情況的匯報;

分局個班組生產發生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分局領導匯報,並組織力量進行處理,處理完後應向安全員進行匯報。若在處理中有困難可向分局技術員或分局領導、工程師匯報,以便幫助解決。

5、 安全員匯報

安全員得到值班人員、檢修、施工現場人員的事故匯報,應立即報告分局領導,對構成一般考核事故的,最遲在次日內匯報局安監部。對重大及以上事故,在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匯報局安監部。

三、 事故報告規定

1、 急修週報要將一周內發生的開關跳閘事故、異常運**況、高低壓故障情況如實向分局領導匯報並記錄,任何人不得歪曲或隱瞞真相。

2、 發生一般人身、裝置事故後,三日內寫出事故報告報安監部。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後,七日內寫出事故報告報安監部。

3、 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報告書,在調查完畢後,有事故調查委員會提出處理決定。

生產安全事故匯報材料案例

關於機械隊王貴範 郝茂獻 崔驕星等三人 受傷事故的匯報材料 7月28日下午6時許,我公司出租在市公路建設總公司禹州工地的lqb2000型瀝青拌和站,根據正常生產需要更換振動篩網時,該站機修職工王貴範,因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思想麻痺大意,在作業過程中左手食指第一關節不慎成斜型被振動篩網兩塊防塵護板形成...

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月活動匯報

活動總結 級索煤礦 二 一二年八月三日 級索煤礦 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月 活動總結 根據魯南分局 關於開展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月的通知 魯煤監南局發 2012 79號 要求,我礦深刻吸取各類事故教訓,為進一步鞏固安全生產月活動成果,認真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持續穩定,我礦於2012年7月1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質量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 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 統計 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 尊重科學的原則。2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公司主管領導。3 公司主管領導接到重傷 死亡 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領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