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2021-06-16 21:31:30 字數 939 閱讀 7611

生產安全事故應按規定時間及時上報,事故處理本著「以事實為依據,公正、公平、公開」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程式:

(1)依據《企業職工**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

1)**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專案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2)依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的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報告制度為:

1)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專案部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1)所列程式和部門逐級上報。

4)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專案、企業名稱;

②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③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⑤ 事故報告單位。

(3)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的規定,對於建設工程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要求如下:

1)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① 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專案管理部門。

② 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

2)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專案管理部門在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並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3)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同「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根據國家生產監督管理局第21號令,關於 生產安全事故資訊報告和處置辦法 為了及時準確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報告事故資訊,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辦法,望各級安全生產負責人遵照執行。一 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點班組長應立即向專案部主要負責人報告,專案部經理接報後,立即向礦長報告,同時應帶領事故救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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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及時 準確 全面反映專案部安全生產情況,妥善處理安全生產中的險情及事故,進一步理順關係,明確職責,規範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依據公司相關規定,結合專案實際,制定本制度。一 報告原則 1 誰主管 誰負責 2 實事求是。3 及時快速。二 報告程式範圍 發生事故後,專案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立即派人趕赴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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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報告制度 一 根據 生產安全事故和調查處理條例 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落實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為 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 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 如實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