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2022-12-05 19:00:06 字數 1496 閱讀 9099

(一)主要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事故分類和分級、報告、調查、處理、匯報、上報及統計等事項。

本制度適用於分公司各部門及專案部。

(二)引用標準和政策規定

1. ***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 建設部3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

3. 國家和建設部、有關省市安全監督管理局相關規定。

4. 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三)事故報告

1. 事故發生後,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班組長、專案安全人員或相應工地(專案)負責人,專案安全員或專案負責人應在8h內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2. 外埠專案部應在事故發生的當天,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上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 屬上報**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專案部應在2h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後果、原因初步分析、已採取的措施等情況,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安全部門和主管經理。公司安全部門在事故發生後24h內,以上述同樣方式、報告內容,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

外埠專案部發生上報公司級事故後,在向公司報告的同時,應報告當地主管部門。

4. 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生專案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四)事故現場處置

1. 事故發生後,專案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並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 事故發生後導致人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 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的專案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六)事故處理

1. 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 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專案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後,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後,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 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鑑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公司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5. 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後,公司或專案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 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2 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3 法律責任 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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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事幫的擴大,減少與之有關的傷害和損失,吸取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 我公司堅決按 四不放過 的原則辦事。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和沒有採取防範措施,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二 發生安全事故後按規定即時向上的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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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1 必須堅持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預防或減少各類 事故的發生。2 發生事故後,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職能部門,並保護好事故發生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