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2021-10-05 12:57:11 字數 1030 閱讀 3550

為了防止事幫的擴大,減少與之有關的傷害和損失,吸取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我公司堅決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辦事。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和沒有採取防範措施,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

二、發生安全事故後按規定即時向上的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三、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檔案,按時如實填報職工**事故月報表,儲存事故調查處理檔案、**、**、資料等有關檔案,作為技術分析和改進的依據。

四、我公司依法為符合作業標準的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由總承包單位支付。

五、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的意外傷害保險應辦理率為100%。

六、堅決按公司所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條款,規定辦理,定期組織急救人員進行演練,經常檢查應急救援器材與裝置的完好。

七、發生重大事故後,將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簡要的情況上報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的市建設主管部門及監察、勞動部門報告。

八、事故發生後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專案、企業名稱。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九、一二級重大事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三四級由市建設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十、重大事故的調查。

1、組織技術鑑定。

2、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人員**及財產損失情況。

3、查明事故的性質,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者。

4、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之後應爭取措施的建議。

5、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十一、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時間的,故意破壞現場的,拒絕提供與事故有關情況、資料的以及提供偽證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對造成重大事故者,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 事故報告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2 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3 法律責任 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為加強對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1 必須堅持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預防或減少各類 事故的發生。2 發生事故後,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職能部門,並保護好事故發生現場...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為加強對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1 必須堅持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預防或減少各類 事故的發生。2 發生事故後,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職能部門,並保護好事故發生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