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2021-06-01 11:30:11 字數 1066 閱讀 5299

(1) 安全事故是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按嚴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為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為重大**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為特大**事故)。

(2) 輕傷事故要當天報施工班長、安全員和工地負責人,填寫「工傷事故月報表」上報公司。

(3) 重傷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報公司及當地安全監督部門。

(1) 事故發生後,專案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並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 事故發生後導致人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 保護好事故現場。

(1) 企業應在發生事故之日起15日內,對事故調查完畢,做出結論,特大事故,最遲不超過乙個月。凡沒有報告書者,不能結案。

(2) 發生事故,除積極搶救傷員外,必須立即保護好事故現場,不得擅自變動現場的人證物證及旁證材料。

(3) 工地要積極配合調查者進行事故勘查工作,並如實提供所有的調查材料。

(4) 事故的調查、分析、取證工作必須在安全專業部門直接參與下進行。

(1) 因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

(2) 對參加施工未經**安全教育,未經特殊工種培訓考核取證而造成事故的,應分別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3) 對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未進行明確安全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應分別追究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全部或主要責任。

(4) 重大**事故必須在有關安全部門(或組成調查組)進行充分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責任的判斷,並明確直責任者、領導責任者及要主責任人。

(5) 企業必須從事故中吸取教訓,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加強職業健康安全貫標、安全技術設施的配置,落實安全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操作規程目錄

1、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2、機操工安全操作規程

3、打樁工安全操作規程

4、井架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5、油漆工安全操作規程

6、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規程

7、鋼筋工安全操作規程

8、架子工安全操作規程

9、木工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 處理制度

發生事故時,學校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採取措施,減少損失。事故發生後應調查研究,找出原因,分清責任,確定處理意見,吸取教訓,制定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到一事故一分析 一分析一處理 一處理一落實。根據發生事故的情況,分別由有關負責人組織處理 1 發生輕傷事故,在24小時內,由校長組織事故學校...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4 發生 重大事故,全部在施工地停產1周整頓,經市建委或其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復工。市建委對企業按 一 二 處理外,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承包工程。5 發生 以上重大事故,全部在施工程均立即停產,進行全面整頓,經市建委對其整頓結果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復工。自發生事故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承包工...

八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 處理制度

發生事故時,學校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採取措施,減少損失。事故發生後應調查研究,找出原因,分清責任,確定處理意見,吸取教訓,制定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到一事故一分析 一分析一處理 一處理一落實。根據發生事故的情況,分別由有關負責人組織處理 1 發生輕傷事故,在24小時內,由校長組織事故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