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7 30號新修改 1

2021-05-23 18:26:51 字數 5062 閱讀 4307

公司採用定時工作制。員工每天上下班原則上必須按照政策進行考勤打卡簽到和簽退,員工上班期間外出辦理公務,不能正常打卡的,必需填寫《外出申請單》交前台。員工正常工作每天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二小時。

如國家另有新的規定,按新的規定公司將對作息時間做出調整。

時間安排:

1.1周一至周五9:00-18: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30。

1.2週六上班時間:9:00-12:00。

1.3每月四個週六中,前三周週六均為正常出勤。每月最後一周的週六安排休息。週日均為正常休息。

公司採用考勤機進行考勤。

2.1正常考勤

新員工入職的第一天到行政部領取考勤卡,當日下班時開始使用門禁考勤系統。

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執行不定時工作日,可免予打卡。

公司員工因外出辦理公務不能正常打卡上下班的,必需事前填寫《外出申請單》,《外出申請單》需要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並交前台存檔,對於虛假的外出申請均以曠工論處,發現三次以上虛假外出則無條件予以解聘。

行政部以外出申請單、未打卡說明單和各種請假憑證以及門禁考勤機的記錄作為核定出勤的依據。

2.2異常考勤(上下班時未打卡考勤)

員工因以下原因未能考勤的,應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在48小時以內提交給行政部,作為月末考勤的依據。行政部不接收48小時外提交的《未打卡說明單》。

●公出:員工因零時外出辦理公務未能事前填寫《外出申請單》交前台用於考勤的,事後回公司後應填寫《未打卡說明單》,如果員工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則記為曠工。

●忘記考勤:因員工未帶卡或遺失卡等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及時打卡考勤的,應填寫《未打卡說明單》,如果員工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則記為曠工。

2.3 考勤要求:

考勤憑證(未打卡說明書、加班申請單據、請假申請單、外出申請單等憑證)必須於48小時內交到行政部,行政部不接受48小時以外提交的各種憑證。

2.4考勤裝置

公司所有員工要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愛護考勤機。員工應該好好愛護自己的考勤卡,如果因為人為損壞或者遺失,需以20元/張的**向行政部購買新的考勤卡;若員工在離職時不能交回考勤卡則以20元/張的**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如果發現人為損害考勤機或考勤系統,公司將按購買**從員工工資中扣除考勤系統的賠償款並予以無補償辭退的處罰。

加班是指員工在完成公司安排的正常的本職工作以外置受特殊工作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進行的工作,對於正常的本職工作在上班時間未完成而自行安排的加班,公司不視為加班處理。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應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並報部門經理同意後交行政部確認時間,加班後須部門經理及行政部確認實際加班時間的方可認定加班時間。

《加班申請表》必須在確認實際加班時間後由行政部在做考勤表時使用。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前填寫《加班申請表》的可以在加班後的第二天上班補填《加班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並交給行政部,行政部不接受24小時以外的《加班申請表》,如果沒有填寫相關的《加班申請表》則公司不認定為加班。

在《加班申請表》中,應記錄加班小時數。未經批准的加班,推遲的打卡時數不算加班。

對於公司確認的加班時間,公司先以安排調休的方式進行補償,但前提是不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進度為前提,否則公司可以不予批准本次的調休申請,調休期限為半年,半年內未調休的加班工時由本人提出申請可以予以計算加班工資。

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加班無調休及加班工資。

4.1遲到管理

員工在規定的上班時間未到崗工作的一律記遲到;有填寫《外出申請單》及《未打卡說明單》的除外;

員工請假,但是沒有被批准而沒有按時到崗的,視同未請假處理,即按照到崗時間計為遲到或曠工。

由於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造成大部份員工遲到的由行政部統一確認將不計入員工

遲到處理;

考慮到交通的原因,9點10分以內打卡均視為不遲到,若超10分以後的打卡既為遲到。

遲到30分鐘以內的,扣罰20元/次;(9:10-9:49)

對於9:10-9:49分之間的打卡記錄,乙個月可有三次不作扣罰

對於9:50分以及以後的打卡記錄一次扣罰50元不可免責

技術部9-10點間打卡不視為遲到,下班順延18-19點即可,超過10點即視為遲到。

銷售部員工下班可以不打卡

4.2早退管理

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擅自離崗的一律記早退;填寫《外出申請單》及《未打卡說明單》的除外;

早退處理:

當月員工發生1次早退的,扣罰30元/次;

當月員工發生2次早退的,扣罰60元/次,並給予通報批評;

當月員工發生3次早退的,扣罰100元/次,並給予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4.3代打卡管理

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未到崗自己打卡讓別人代刷考勤卡的行為,讓別人代打卡及代別人打卡的員工均記為代打卡;

當月員工發生一次代打卡的行為,雙方員工均扣罰100元/次;

當月員工發生二次代打卡的行為,雙方員工均扣罰200元/次,並給予通報批評;

當月員工發生三次代打卡的行為,雙方員工均扣罰500元/次,並給予書面警告及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無條件辭退;

試用期員工1個月內代打卡2次的解除勞動關係。

4.4曠工管理

曠工半天以上不足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且未到崗工作的;

請假未獲批准,仍未到崗工作的;

續假未獲批准,仍未到崗工作的;

調休申請未獲批准,仍未到崗工作的;

以虛假理由請病、事假的;

在公司內因職位或崗位做出調整,不服從分配,接到通知逾期未到崗的;

工作時間未經批准擅自離崗及以上故意停工、怠工和擅自停止自己所負責工作的;

遞交了辭職申請,但未獲批准或在未到規定日期而不到崗、不履行職責的;

公司作出辭退處理,本人不配合交接且擅自不到崗的。

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曠工則按照日工資*曠工天數。

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者,或乙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7天(含)以上者,公司將無條件予以辭退。

日工資定義:日工資=當月應發工資數÷當月實際出勤天

五、請假管理

5.1事假管理

5.1.1事假定義

因個人或家庭的特殊情況,必須由本人去處理而不得不請假的。

5.1.2事假的薪酬管理

事假是無薪假,請假期間無薪資。

當月工資扣款額=當月事假天數*日工資*100%;

5.1.3事假附項管理

以虛假理由請事假的,按曠工處理;

事假可以用年休假、加班調休折抵;

試用期員工請事假不得超過2天,正式員工沖抵當年應休的年假後,請事假不得連續超過10天(含)或一年內累計全年事假天數不得超過15天(含)的,否則視為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員工在假期結束後的第乙個工作日必須回到工作崗位。若超過上述指定工作日四十八小時仍未上班者並且沒有續假申請且被批准的,公司將以個人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並與其辦理離職手續。

5.1.4事假的審批許可權

部門經理可以批准2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

2天以上的事假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公司不批准連續10天以上的事假;

部門經理的事假直接由總經理審批;

事假的請假申請必須提前一天提交行政部,若因特殊情況需**請假期應在回公司上班後的第一天補填《請假申請單》交行政部,行政部不接受24小時以後補交的請假單。

5.2病假管理

5.2.1病假定義

上班時間去醫院就診經請假獲批准的;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無法正常工作,申請休息的;

因病經市級以上醫院診斷需要住院**的。

5.2.2病假時間管理

病假必須提供醫療保險定點醫院診斷書、病休或住院證明,並按審批許可權審批。

不履行請假手續或持虛假醫院證明的,視為曠工;

病假可以用年休假、加班調休折抵;

病假連續超過30天的員工視為長期病休。此種情形按國家有關醫療期規定處理。

5.2.3病假薪酬管理

員工每月有兩天病假可以不扣除工資,但必須提供醫療保險定點醫院診斷書、病休或住院證明;

超過兩天後的病假工資扣除標準為:病假扣薪額=當月病假天數*日工資*30%;

整月病假時,當月在扣除員工應享受的法定福利費用後,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扣除法定福利費用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如進入醫療期的,按國家有關醫療期規定處理。

5.2.4病假審批許可權

員工請病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填《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可休病假;

部門經理可以審批2個工作日以內的病假;

部門經理的病假直接由總經理審批;

2天以上的病假,由總經理審批。

員工每年享有帶薪年假。公司相信一段時間的假期能讓員工的工作更加高效。公司提倡員工合理安排年休假,然後以更飽滿的精神,旺盛的工作熱情返回工作崗位。

員工休年休假由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工作合理安排。

5.3.1年假時間管理

年休假的有效期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跨年度累計和使用,年休假過期的不以任何形式補償。

公司正式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享有年休假,年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在本公司服務工齡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每年享有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享有10個工作日的年休假;工齡滿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享有1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

員工的病、事假可以使用年休假折抵。

若員工在上一年度已休完年假,並在第二年度離職前休完了當年全部的年假,多休年假天數將按事假處理並扣減工資。

年假折算辦法:當年度在公司剩餘日曆天數÷365天×員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假天數。

5.3.2年休假期間薪資管理

年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凡經批准而員工本人實未休假者,視為自動放棄,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時間期間的工資收入。

5.3.3年休假審批流程

員工休年休假必須提前一周提出書面申請,填定《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同意,行政部審核、按審批許可權審批後方可休假。

5.3.4審批許可權

部門經理有權審批2天以內的年休假;

2天以上的年休假及公司部門經理的年休假由總經理審批;

5.3.5補充說明

出現下列情形者,當年不得享受年休假:

年內病、事假累計滿20個工作日者;若已休年休假,次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曠工三天以上者;

當年受到公司警告以上處分的。

公司員工在結婚後,可享有帶薪婚假,此假期應連續使用,其中包括節假日和公休日。

考勤管理制度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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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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