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 死亡醫學證明書

2021-05-10 20:42:31 字數 1842 閱讀 7816

年月日│死者姓名

│性別│   │實足年齡

第│常住戶口位址

一│死亡原因

│死亡日期

聯│家屬姓名及聯絡處

│醫生簽字

│單位蓋章

死亡醫學證明書

第二聯   省市區(縣)  街道(鄉)  no:

│死者 │性 1 男│ 民 │主要職業  │常住戶

│姓名 │別 2 女│ 族 │及工程   │口位址

│婚姻 1 2 3 4 9│文化 1 2 3  4  9     │生前工

│狀況未已喪離不│程度大中小文或半不│作單位

│   婚婚偶婚詳│   學學學盲文盲詳│

│出生年│死亡年│實足│死亡 1 2    3    4  9

│日期月日│日期月日│年齡│地點醫急診家中或赴外地及不

院室醫院途中其它詳詳

│可以聯絡的 │    │住址或

│家屬姓名  │    │工作單位

│致死的主要疾病診斷(請填寫具體病名,勿填症狀體徵  │發病到死亡的時間間隔

│i(a)直接導致死亡的疾病或情況

│ (b)引起(a)的疾病或情況

│ (c)引起(b)的疾病或情況

│ii其它疾病診斷(促進死亡,但與導致死亡無關的   │

│ 其它重要情況

│死者生前上述疾病  1     2   3    4  5  6   8

│最高診斷單位:  省(市) 地(市)縣(區) 衛生鄉村未就其它及

級醫院級醫院級醫院院醫院診不詳

│死者生前上述疾病  1  2  3   4  5   6   9

│最高診斷依據:   屍檢病理手術臨床+理他臨床死後推斷不詳

│住院號醫師簽名:  單位蓋章填報日期年月日

居民死亡殯葬證

年月日     │死者姓名

│性別│   │實足年齡

第│常住戶口位址

三│死亡原因

│死亡日期

聯│家屬姓名及聯絡處

│醫生簽字

│醫療單位蓋章

派出所蓋章

(以下由統計人員填寫)

根本死亡原因編碼___統計分類號

損傷中毒的外部原因編碼___統計分類號

說明1、持此證到火葬場辦理屍體火化手續。

2、此證無醫生簽字、醫院和派出所蓋章無效。

調查記錄

│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狀體徵

│被調查者│與死者│聯絡位址或 │**        │

│姓名│的關係│工作單位  │號碼        │

│死因  │調查者  │調查

│推斷  │簽名   │日期年月日 │

注:填報說明

1.主要職業及工種:盡可能同時填寫職業和主要從事的工作。如:工人、農民、幹部、學生、軍人、服務行業等;還可詳細填寫工種,如車工、鉗工、電工、紡織工等;

2.常住戶口位址:應按戶口簿上登記的的住址填寫完整、包括具體的門牌號碼;

3.實足年齡:按照周歲填寫。如為嬰兒,可填寫存活的月、日、小時。

4.致死的主要疾病診斷可分兩部分報告:在第ⅰ部分中填寫最後造成死亡的那個疾病診斷或損傷、中毒的臨床主要表現,如肺心病、腦出血、顱骨骨折(不要填寫呼吸、迴圈衰竭等情況);中填寫引起的疾病或情況,如肺氣腫、高血壓、損傷中毒的外部原因(騎自行車與汽車相撞、中填寫那些與第ⅰ部分無關,但促進了死亡的其它疾病或情況。

5.疾病的最高診斷單位:一般指死前主要疾病的最後診斷單位,也可填寫在第ⅰ部分中報告的疾病的最高一級診斷單位。如:省(市)級醫院包括相當於省級及以上各類醫院,其它依此類推。

6.此證由填寫單位按月逐級上報。

7.此證無醫生和醫院蓋章無效。

注:1.持此證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出手續。

2.此證無醫生簽字和醫院蓋章無效。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第一聯 填寫單位存根 居民死亡 醫學證明書存根 編號no0542101 第二聯 填寫單位加蓋印章交給疾病控制部門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編號 no0542101 以下內容必須用正楷字型填寫 字跡清楚 專案填寫齊全 不得塗改。衛生局 公安局 民政局印發 第三聯 派出所存根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編號no05...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與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同時填寫 姓名死亡醫學證明書編號 常住址省市區 縣 暫住址省市區 縣 填卡單位填卡人日期 孕產婦死亡登記副卡 填寫說明 發生在轄區的所有孕產婦死亡 不論是本地戶籍還是非本地戶籍 均要求填寫一張死亡報告主卡和一張孕產婦死亡登記副卡。計畫內外 指本次懷孕是否持有准生證,有准生證者為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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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聯 填寫單位存根 居民死亡 醫學證明書存根 第二聯 填寫單位加蓋印章交給疾病控制部門 以下內容必須用正楷字型填寫 字跡清楚 專案填寫齊全 不得塗改。衛生局 公安局 民政局印發 以下由統計人員填寫 根本死亡原因icd編碼統計分類號 損傷中毒的外部原因 b 編碼統計分類號 第三聯 派出所存根 調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