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產婦及兒童死亡醫學證明書

2021-05-22 13:27:45 字數 2672 閱讀 9872

(與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同時填寫)

姓名死亡醫學證明書編號

常住址省市區(縣)

暫住址省市區(縣)

填卡單位填卡人日期

《孕產婦死亡登記副卡》填寫說明

發生在轄區的所有孕產婦死亡(不論是本地戶籍還是非本地戶籍)均要求填寫一張死亡報告主卡和一張孕產婦死亡登記副卡。

計畫內外:指本次懷孕是否持有准生證,有准生證者為計畫內,無准生證者為計畫外。

年齡:填寫實足周歲年齡。

文化程度:以已畢業的文化程度為標準。如曾上過高中,但未畢業,則以初中文化程度計算,中專畢業以高中文化程度計,大專畢業以大學文化程度計,半文盲以文盲計。

家庭年人均收入:此項為估算,指一年12個月的人均總收入。

居住地區:「山區」項中含半山區,壩區歸在其他專案中。

孕產次: 凡妊娠一次,不管其妊娠部位和結局怎樣,都算一孕次。產次包括孕滿28周及以上的分娩。

雙胎及多胎分娩,只算一孕次、一產次。人工流產、引產次:包括藥物流產,不包括自然流產及不全流產刮宮者。

末次月經:按公曆日期填寫。如流產或分娩後未來月經而再次妊娠者,則此項填0;若末次月經不詳者則年月日全填9,即2023年99月99日。

分娩時間:按公曆日期填寫,時間按00~23點的格式填寫,時間取整數,夠半個小時往上進,如分娩時間為2023年12月18日13:31,則填寫2006121814;不詳者全填9;如未分娩或28周以前流產者,此項全填0。

死亡時間:填寫格式同分娩時間。

分娩地點:指胎兒娩出時,孕產婦所在的地點。未娩或28周之前流產者填0,不詳者填9。

1).省(地、市)級醫院:指省、地市級醫院及與此相當的軍隊、廠礦醫院。

2).區縣級醫院:指區縣級醫院及與此相當的軍隊、廠礦醫院。

3).街道(鄉鎮)衛生院:包括街道(鄉鎮)衛生院及平級廠礦醫院。

4).村接生室:為村醫或接生員接生的場所。

死亡地點: 同分娩地點。

分娩方式:臀牽引術、胎頭吸引術、產鉗術、毀胎術、內倒轉術均屬**手術產範圍。

新法接生:指四消毒,即產包、接生者的手、產婦外**及嬰兒臍帶消毒,由醫生、助產士、培訓過的初級衛生人員或培訓過的接生員接生。

接生者: 1)醫務人員指鄉級衛生院及以上的醫生、**、助產士;

2)鄉村醫生指村醫或個體開業醫生;

3)接生員指受過培訓的接生人員;

4)其他人員指未受過培訓的接生人員及其家屬、周圍鄰里等。

產前檢查:如有,應填寫初檢孕周和孕期產檢次數。

致死的主要疾病診斷:填寫按照國際疾病分類(icd-10)的原則尋找根本死因,如死亡直接原因由根本死因所致,則填寫該**的疾病全稱,如根本死因又導致了其它疾病或併發症,則按併發症的順序,將各疾病的全稱填寫清楚。如:

某孕產婦因妊娠期高血壓併發胎盤早剝大出血死亡,則按胎盤早剝→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順序填寫。

死因診斷依據:按最高的診斷依據填寫,如同時有臨床診斷與病理診斷則填病理診斷,臨床診斷包括實驗室及其他的輔助檢查。

各級醫療機構評審結果及影響死亡的主要因素:該項可暫不填寫。但在該地區的《孕產婦死亡報告卡》評審結束後,可將評審結果回填入副卡中。

死亡醫學證明書編號

戶籍住址省市區(縣) 街道(鄉鎮)

現住址省市區(縣) 街道(鄉鎮)

**性引產死亡: 1. 是 2. 否

填卡單位填卡人日期

《5歲以下兒童死亡登記副卡》填寫說明

凡妊娠滿28周,出生後有心跳、呼吸、臍帶搏動、隨意肌收縮4項指標之一,而後死亡的5歲以下兒童(死亡時不滿5周歲),無論本地還是非本地戶口,每一例死亡均需填報此卡。

**性引產死亡:指**性引產原因出生時,具有4項生命指標之一,而後又死亡的嬰兒。不包括由於計畫生育原因而做的引產。

出生資訊登記卡號:來自嬰兒出生資訊登記卡。

出生醫學證明編號:如果給兒童已頒發出生醫學證明,則應填寫出生醫學證明書編號。

兒童免疫接種卡號:來自兒童免疫接種卡,如有該卡應當填寫。

兒童姓名:填寫死亡兒童姓名。如尚未取名,則父親和母親姓名必須填寫。

性別:如屬於兩性畸形則填寫性別不明。

出生日期:按公曆日期填寫,如月、日只有一位數字時,前一方格必須填0。

出生體重、孕周、出生地點:年齡小於1歲以下的死亡兒童必須填寫。孕周按整數填寫,如35周+6天,填寫35周即可。

死亡日期:填寫格式同出生日期。

死亡年齡:填寫實足年齡,出生不滿24小時填寫「0」天;1天~不滿28天填具體天數;滿28天~1月29天填寫1月;1月30天~不足1歲填月數;1歲及其以上填歲數。

死亡診斷:填寫按照國際疾病分類(icd-10)的原則尋找根本死因,如死亡直接原因由根本死因所致,則填寫該**的疾病全稱,如根本死因又導致了其它疾病或併發症,則按併發症的順序,將各疾病的全稱填寫清楚。

死前**:指導致本次死亡疾病的**情況。住院指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住院**後死亡者(包括死在醫院或出院回家死亡);門診包括急診、觀察室**未正式住院者;未**指根本未治或未接受醫生**、家長自治。

如果同時有兩種**情況,即「門診」和「住院」,則填寫最高**級別「住院」。凡經村醫生診治,按「門診」**填寫。「未**」指根本未治或家長自治。

診斷級別:填寫疾病的最高診斷級別,如患兒曾在村衛生所、鄉衛生院、縣醫院診治,應填寫縣醫院。

未**或未就醫的主要原因:僅選其中一項。

死因診斷依據:病理屍檢指在醫院死亡做過屍檢證實診斷的;臨床診斷指醫療單位根據患兒的臨床表現做出的診斷;死後推斷指死前未經醫療單位**,死因是死後分析判斷出來的。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第一聯 填寫單位存根 居民死亡 醫學證明書存根 編號no0542101 第二聯 填寫單位加蓋印章交給疾病控制部門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編號 no0542101 以下內容必須用正楷字型填寫 字跡清楚 專案填寫齊全 不得塗改。衛生局 公安局 民政局印發 第三聯 派出所存根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編號no05...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與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同時填寫 姓名死亡醫學證明書編號 常住址省市區 縣 暫住址省市區 縣 填卡單位填卡人日期 孕產婦死亡登記副卡 填寫說明 發生在轄區的所有孕產婦死亡 不論是本地戶籍還是非本地戶籍 均要求填寫一張死亡報告主卡和一張孕產婦死亡登記副卡。計畫內外 指本次懷孕是否持有准生證,有准生證者為計...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第一聯 填寫單位存根 居民死亡 醫學證明書存根 第二聯 填寫單位加蓋印章交給疾病控制部門 以下內容必須用正楷字型填寫 字跡清楚 專案填寫齊全 不得塗改。衛生局 公安局 民政局印發 以下由統計人員填寫 根本死亡原因icd編碼統計分類號 損傷中毒的外部原因 b 編碼統計分類號 第三聯 派出所存根 調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