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知識:
1.直接證明
2.間接證明
基礎練習:
1.判斷下面結論是否正確(請在括號中打「√」或「×」)
(1)綜合法是直接證明,分析法是間接證明
(2)分析法是從要證明的結論出發,逐步尋找使結論成立的充要條件
(3)用反證法證明結論「a>b」時,應假設「a(4)反證法是指將結論和條件同時否定,推出矛盾
(5)在解決問題時,常常用分析法尋找解題的思路與方法,再用綜合法展現解決問題的過程.
( √ )
(6)證明不等式+<+最合適的方法是分析法
2.若a,b,c為實數,且aa.ac2ab>b2
c.答案 b
解析 a2-ab=a(a-b),
∵a0,∴a2>ab
又ab-b2=b(a-b)>0,∴ab>b2
由①②得a2>ab>b2.
3.設a=lg 2+lg 5,b=ex(x<0),則a與b的大小關係為
a.a>b b.a答案 a
解析 a=lg 2+lg 5=1,b=ex,當x<0時,0∴a>b.
4.用反證法證明某命題時,對結論:「自然數a,b,c中恰有乙個偶數」正確的反設為( )
a.a,b,c中至少有兩個偶數
b.a,b,c中至少有兩個偶數或都是奇數
c.a,b,c都是奇數
d.a,b,c都是偶數
答案 b
解析自然數a,b,c中為偶數的情況為a,b,c全為偶數;a,b,c中有兩個數為偶數;a,b,c全為奇數;a,b,c中恰有乙個數為偶數,所以反設為a,b,c中至少有兩個偶數或都是奇數.
5.如果a+b>a+b,則a、b應滿足的條件是________.
答案 a≥0,b≥0且a≠b
解析 ∵a+b-(a+b)= (a-b)+ (b-a)
=(-)(a-b)=(-)2(+).
∴當a≥0,b≥0且a≠b時,(-)2(+)>0.
故a+b>a+b成立的條件是a≥0,b≥0且a≠b.
深度分類剖析:
題型一綜合法的應用
例1 對於定義域為[0,1]的函式f(x),如果同時滿足:
①對任意的x∈[0,1],總有f(x)≥0;
②f(1)=1;
③若x1≥0,x2≥0,x1+x2≤1,都有f(x1+x2)≥f(x1)+f(x2)成立,則稱函式f(x)為理想函式.
(1)若函式f(x)為理想函式,證明:f(0)=0;
(2)試判斷函式f(x)=2x(x∈[0,1]),f(x)=x2(x∈[0,1]),f(x)= (x∈[0,1])是否是理想函式.
思維啟迪 (1)取特殊值代入計算即可證明;
(2)對照新定義中的3個條件,逐一代入驗證,只有滿足所有條件,才能得出「是理想函式」的結論,否則得出「不是理想函式」的結論.
(1)證明取x1=x2=0,則x1+x2=0≤1,
∴f(0+0)≥f(0)+f(0),∴f(0)≤0.
又對任意的x∈[0,1],總有f(x)≥0,
∴f(0)≥0.於是f(0)=0.
(2)解對於f(x)=2x,x∈[0,1],f(1)=2不滿足新定義中的條件②,
∴f(x)=2x,(x∈[0,1])不是理想函式.
對於f(x)=x2,x∈[0,1],顯然f(x)≥0,且f(1)=1.
任意的x1,x2∈[0,1],x1+x2≤1,
f(x1+x2)-f(x1)-f(x2)
=(x1+x2)2-x-x=2x1x2≥0,
即f(x1)+f(x2)≤f(x1+x2).
∴f(x)=x2(x∈[0,1])是理想函式.
對於f(x)=,x∈[0,1],顯然滿足條件①②.
對任意的x1,x2∈[0,1],x1+x2≤1,
有f2(x1+x2)-[f(x1)+f(x2)]2=(x1+x2)-(x1+2+x2)=-2≤0,
即f2(x1+x2)≤[f(x1)+f(x2)]2.
∴f(x1+x2)≤f(x1)+f(x2),不滿足條件③.
∴f(x)= (x∈[0,1])不是理想函式.
綜上,f(x)=x2(x∈[0,1])是理想函式,
f(x)=2x(x∈[0,1])與f(x)= (x∈[0,1])不是理想函式.
思維昇華用綜合法證題是從已知條件出發,逐步推向結論,綜合法的適用範圍:
(1)定義明確的問題,如證明函式的單調性、奇偶性,求證無條件的等式或不等式.
(2)已知條件明確,並且容易通過分析和應用條件逐步逼近結論的題型.在使用綜合法證明時,易出現的錯誤是因果關係不明確,邏輯表達混亂.
定義:若數列滿足an+1=a,則稱數列為「平方遞推數列」.已知數列中,a1=2,點(an,an+1)在函式f(x)=2x2+2x的圖象上,其中n為正整數,證明:
數列是「平方遞推數列」.
證明 ∵點(an,an+1)在函式f(x)=2x2+2x的圖象上,
∴an+1=2a+2an,
∴2an+1+1=4a+4an+1=(2an+1)2,
∴是「平方遞推數列」.
題型二分析法的應用
例2 已知m>0,a,b∈r,求證:()2≤.
思維啟迪將要證分式化成整式,再合併同類項.
證明 ∵m>0,∴1+m>0.
所以要證原不等式成立,
只需證(a+mb)2≤(1+m)(a2+mb2),
即證m(a2-2ab+b2)≥0,
即證(a-b)2≥0,
而(a-b)2≥0顯然成立,
故原不等式得證.
思維昇華分析法的特點和思路是「執果索因」,即從「未知」看「需知」,逐步靠攏「已知」或本身已經成立的定理、性質或已經證明成立的結論等,運用分析法必須考慮條件的必要性是否成立.通常採用「欲證—只需證—已知」的格式,在表達中要注意敘述形式的規範.
已知a,b∈(0,+∞),求證:(a3+b3) <(a2+b2) .
證明因為a,b∈(0,+∞),所以要證原不等式成立,
只需證[(a3+b3) ]6<[(a2+b2) ]6,
即證(a3+b3)2<(a2+b2)3,
即證a6+2a3b3+b6只需證2a3b3<3a4b2+3a2b4.
因為a,b∈(0,+∞),
所以即證2ab<3(a2+b2).
而a2+b2≥2ab,3(a2+b2)≥6ab>2ab成立,
以上步驟步步可逆,
所以(a3+b3) <(a2+b2) .
題型三反證法的應用
例3 已知數列的前n項和為sn,且滿足an+sn=2.
(1)求數列的通項公式;
(2)求證:數列中不存在三項按原來順序成等差數列.
思維啟迪 (1)先利用sn-sn-1=an(n≥2)兩式相減得an和an+1的關係,再求an;
(2)用反證法證明.
(1)解當n=1時,a1+s1=2a1=2,則a1=1.
又an+sn=2,所以an+1+sn+1=2,
兩式相減得an+1=an,
所以是首項為1,公比為的等比數列,所以an=.
(2)證明反證法:假設存在三項按原來順序成等差數列,記為ap+1,aq+1,ar+1(p則2·=+,所以2·2r-q=2r-p+1
又因為p所以①式左邊是偶數,右邊是奇數,等式不成立.
所以假設不成立,原命題得證.
思維昇華 (1)當乙個命題的結論是以「至多」、「至少」、「唯一」或以否定形式出現時,可用反證法來證,反證法關鍵是在正確的推理下得出矛盾,矛盾可以是與已知條件矛盾,與假設矛盾,與定義、公理、定理矛盾,與事實矛盾等.
(2)用反證法證明不等式要把握三點:①必須否定結論;②必須從否定結論進行推理;③推導出的矛盾必須是明顯的.
在△abc中,∠a、∠b、∠c的對邊分別為a、b、c,若a、b、c三邊的倒數成等差數列,求證:∠b<90°.
證明假設∠b<90°不成立,即∠b≥90°,
從而∠b是△abc的最大角,∴b是△abc的最大邊,
即b>a,b>c.
∴>, >,相加得
+>+=,這與+=矛盾.
故∠b≥90°不成立,即∠b<90°.
混淆特殊值檢驗和一般性證明致誤
典例:(12分)設f(x)=ax2+bx+c(a≠0),若函式f(x+1)與f(x)的圖象關於y軸對稱,求證:f(x+)為偶函式.
易錯分析在證明f(x+)是偶函式時,用特殊值f(+)=f(-+)成立來判斷f(x+)是偶函式.
規範解答
證明由函式f(x+1)與f(x)的圖象關於y軸對稱,
可知f(x+1)=f(-x).[4分]
將x換成x-代入上式可得
f(x-+1)=f[-(x-)],
即f(x+)=f(-x+),[10分]
由偶函式的定義可知f(x+)為偶函式.[12分]
溫馨提醒在證明數學命題時,必須通過嚴格的推理來證明對任意滿足題意的條件,命題的結論都成立,特殊值的檢驗不能代替一般性的證明.
2 2直接證明和間接證明教師版
2.2 直接證明和間接證明 1 1 用反證法證明命題 設為實數,則方程至少有乙個實根 時,要做的假設是 a.方程沒有實根 b.方程至多有乙個實根 c.方程至多有兩個實根 d.方程恰好有兩個實根 答案 a 解析 反證法的步驟第一步是假設命題反面成立,而 至少有乙個根 的否定是 沒有 故選a.考點 反證...
132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
1 直接證明 1 綜合法 定義 利用已知條件和某些數學定義 定理 公理等,經過一系列的推理論證,最後推導出所要證明的結論成立,這種證明方法叫做綜合法 框圖表示 其中p表示已知條件 已有的定義 定理 公理等,q表示要證的結論 思維過程 由因導果 2 分析法 定義 從要證明的結論出發,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
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教案
高中數學教案 學習目標 1 結合已經學過的數學例項,了解直接證明的兩種基本方法 綜合法和分析法,了解間接證明的一種基本方法 反證法 2 了解綜合法 分析法和反證法的思考過程 特點.教學重點 根據問題的特點,結合綜合法 分析法和反證法的思考過程 特點,選擇適當的證明方法或把不同的證明方法結合使用.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