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檔案管理規定

2021-04-15 00:26:08 字數 2782 閱讀 4606

修訂狀態:a/0

本冊編號:a/0

持有者:a/0

2010-2-10發布2010-3-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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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明確技術檔案的編制、簽署、更改、儲存等相關的內容,確保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及實施有效的管理。

2 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所有的技術資料、圖紙、工藝方法等控制。

3引用/相關檔案

3.1 gb/t15498-1995企業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的構成和要求

3.2 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3.3 檔案編號規定

3.4 檔案控制程式

3.5《產品設計開發流程》

4 職責

產品設計部負責技術檔案及外來產品標準、圖樣的編制、編號、登記、歸檔、發放、**、更改、作廢等控制。依據本規定由授權人員予以審核和批准。

5 工作程式

5.1 技術檔案和資料的分類:

①技術標準;

②設計檔案(包括產品圖樣);

③工藝檔案(包括工藝卡片和作業指導書;本公司規定,此類檔案有生管部工藝科控制);

5.2 技術檔案的編號及要求

5.2.1 技術檔案的編號

a) 技術檔案編號和標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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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c — js — xx — xx

年號 檔案順序**

管理類檔案

本企業**

b) 圖紙則根據圖號進行編號和標識。

c) 外來檔案則以原號為準(如標準號),無編號,則執行w—xx(順序號)。

5.2.2檔案需要標明修訂狀態、發布或實施時間。識別檔案現行修訂狀態的方法:技術檔案在更改欄說明更改狀況。

5.3 技術檔案的審批和評審

5.3.1 技術檔案的審批:檔案發布前由授權人員批准,以確保檔案是充分與適宜的。

5.3.1.

1產品設計開發過程中涉及到的設計檔案根據《產品設計開發流程》的審核許可權進行操作。技術資料由產品設計部經理審核,營銷總監批准 。圖紙資料由設計工程師審核,營銷總監批准。

工藝流程由打樣工藝師審核,運營總監批准。

5.3.2 技術檔案的評審

5.3.2.1 當技術檔案需要其他部門同意且協同工作時,檔案應有編制部門在檔案被批准發布之前組織評審,填寫「技術檔案評審單」。只有當檔案通過評審後才能發布和適時。

5.4 技術檔案的發放和**

5.4.1 技術檔案發放和**由產品設計部負責技術檔案的發放和**工作,由資料員在「技術檔案和資料發放記錄」上登記,檔案領用人簽名。

對領取的加蓋「受控」印章的檔案和圖紙資料,不得隨意借用給他人影印。

5.4.2 當新版技術檔案發放時,舊版失效的檔案應當立即予以**,**時應登記或消除其原領用記錄。檔案**後應進行作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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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當技術檔案使用人的檔案破損嚴重和丟失時,應按要求重新辦理檔案領用手續。

使用人提交破損的檔案至產品設計部資料員,資料員收回銷毀,新發的檔案沿用原分發號;對丟失的檔案,使用人告知產品設計部資料員,進行登記並說明丟失原因,新發時給新的分發號,原分發號作廢。

5.4.4 發放的技術檔案應確保字跡清晰、易於標識,破損或模糊不清的檔案不得下發。

5.5 檔案的更改

5.5.1 檔案需要更改時,由提出人提出檔案更改申請,或填寫「檔案更改通知單」, 「檔案更改通知單」中需填寫好「檔案更改原因」欄,報產品設計部經理。

產品設計部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作出更改。對需評審的檔案由產品設計部負責組織會簽,會簽後進行審核、批准。

5.5.2 技術檔案更改的審核、批准應由原審批人員進行,當原審批人不在職時可由接其崗位的人員審批。

5.5.3 技術檔案更改應由資料員實施更改,檔案更改時註明更改標記和更改生效時間,按檔案的審批程式進行審批,按「技術檔案和資料發放記錄」的名單發放修改後的檔案,同時收回作廢的舊檔案。

5.6 技術檔案的換版、作廢和保留

5.6.1 技術檔案經多次更改(修改狀態從0-9時)或檔案需要進行大幅度修改時應進行換版,原版次檔案作廢,換發新版本。

5.6.2 作廢的技術檔案由資料員按「技術檔案和資料發放記錄」收回,作廢檔案加蓋「作廢」印章後填寫「技術檔案銷毀記錄」,經營銷總監批准後統一銷毀。

5.6.3 作廢的技術檔案需要保留時,應加蓋「保留檔案」印章以標識,防止作廢檔案的非預期使用。

5.7 技術檔案的借閱、歸檔和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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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產品設計部技術檔案由資料員負責整理保管,存放在產品設計部檔案櫃,標籤清楚,便於查閱。

5.7.2其他部門需要臨時借閱技術檔案時,需經產品設計部經理同意,填寫「技術檔案借閱記錄」,並應在指定日期歸還檔案。

5.7.3整套產品設計圖紙需要上繳公司檔案室,由資料員根據檔案審批流程審批完畢,交付公司檔案管理部門存檔。

5.7.4技術檔案的電子版由設計人員及時備份儲存到資料員電腦共享資料夾,並由產品設計部經理每隔10天時間定期儲存至專用行動硬碟。

5.8 外來檔案的控制

5.8.1 對引進的各類外來圖樣,應盡量轉化為本公司圖樣,並按本公司審批規定執行;如需直接使用時,應由設計工程師審批後蓋審批印章,並按公司內檔案進行管理。

5.8.2 對外來的標準,由產品設計部資料員登記歸檔,有關部門需要使用時,辦理借閱手續。資料員負責跟蹤最終版本標準,並負責**舊版標準。

6 記錄

6.1 《受控技術檔案清單》;

6.2 《技術檔案發/**放記錄》;

6.3 《圖紙歸檔清單》;

6.4 《技術檔案更改申請單》;

6.5 《外來技術檔案清單》;

6.6 《圖紙發放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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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gd 42301 擬制審核 批准版本 2013年01月發布2013年01月實施 st gd 42301 修改履歷 st gd 42301 1 目的 為確保技術檔案的充分性 適宜性 有效性,並及時歸檔,確保各相關場所使用的技術檔案為有效版本,防止技術檔案的丟失和損壞,杜絕誤用作廢和失效的技術檔案...

技術檔案管理規定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技術檔案管理基本原則 歸檔範圍 歸檔要求 保管要求及技術檔案的保密 利用規範。2 管理基本原則 集中統一管理本企業技術檔案,保持技術檔案的完整有效與安全。3 歸檔範圍 凡是記述和反映本企業產品開發 技術改造 技術攻關以及基本建設等活動,在當前和今後具有參考和依據作用的技術檔案資...

技術檔案管理規定

1目的為了確定對技術檔案和資料進行有效控制的範圍,相應的職責及實施的方法,以使各相關部門及崗位的員工能夠及時 準確地使用現行有效的技術檔案。2適用範圍 適用於所有技術檔案 資料 的管理。3職責3.1 技術部負責通用的技術檔案和技術參考資料的編寫 審核及更改。3.2 技術部檔案管理員負責編制 有效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