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招聘與錄用管理制度

2021-04-12 13:26:15 字數 5026 閱讀 2897

一、目的:為選拔招聘適合人才,滿足公司持續發展的需要,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xx公司各車間。

三、招聘基本原則:

1、戰略導向,計畫有度,編制合理;

2、公開、公平、公正;

3、以德為先,以才為上;

4、內部選拔為主,外部招聘為輔;

5、人崗匹配與擇優錄用相結合;

6、親屬任職迴避原則。

四、職責:

1、人事行政部:

(1)建立和完善xx公司人員招聘管理體系,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和流程。

(2)負責xx公司招聘的總體策劃,招聘工作的業務指導、招聘過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招聘技術的推廣和改進、招聘效果評估。

(3)具體負責各車間生產人員的招聘。

(4)制定並實施校園招聘計畫,為企業輸入新鮮血液,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5)定期進行xx公司用工情況的分析總結。

2、各車間:

(1)執行xx公司招聘制度流程,並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

(2)負責本車間段長級以下人員的招聘。

(3)協助人事行政部完善人員甄選體系。

(4)定期進行本車間用工情況的分析總結。

五、管控說明:

(一)招聘與錄用必須遵守層級與崗位設定原則

1、根據部門定位及主要職能,合理設定管理層級和崗位,科學劃分各崗位職責。

2、合理安排崗位工作量,準確設定崗位編制。

3、依據部門發展規劃,各類崗位職責逐步深化、細化,在設立新崗位條件不成熟時,將新衍生職責歸入現有相應崗位,避免提出「兼職」或「一人多崗」等概念。

4、設定客觀、合理的崗位招聘條件,符合企業現有資源及人才市場實際情況,從而滿足人員素質與崗位匹配的要求。

(二)招聘程式:

1、每年在xx公司進行全面預算前,各部門針對現有人力資源的狀況進行全面盤點(包括人員數量、素質和結構)。遵循原則:根據部門建設目標及下年度工作任務量的**,確定下年度本部門的組織結構、崗位設定和人員編制計畫,制訂各自年度用工計畫(包含部門崗位設定、人員編制及變動崗位的崗位說明書),提交人事行政部進行審批。

2、人事行政部在依據事業部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並最終確定各車間、部門崗位設定、人員編制計畫,報總經理審批,下發各部門執行。

3、xx公司將下發的崗位設定和人員編制與現有編制進行對照,每月針對空缺職位彙總人員需求,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由人事行政部核對崗位和編制設定情況。

4、部門人員編制內由於人員調職、公升職、離職、辭退或意外工傷所產生的職位空缺,可及時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人員需求申請。

5、因xx公司計畫調整、工作變化需調整或擴大人員編制時,各車間應先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用工計畫修正申請,擬定需要修正內容,提交相應的增編申請及崗位說明書報人事行政部審核。

6、為了確保所需人員到崗的及時性,工勤人員需求申請應在要求到崗之日前15天;一般職員及關鍵崗位人員需求申請應在要求到崗之日前1個月;重點崗位人員需求申請應在要求到崗之日前3個月提交人事行政部。申請批准後,按照相關招聘職責,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將人員招聘到位。

7、對應屆畢業生的需求申請,應於上年度十月份做好相應的校園招聘實施計畫。

8、人員需求部門取消在招崗位或修正在招崗位內容,應在取消或修正後的1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人事行政部,便於做出相應調整;人員需求日期按照修正日算起。

(三)招聘前準備:

1、為使招聘工作按照程式有條不紊地進行,擔負招聘職責的各車間應提前做出招聘工作計畫,及時向人事行政部通告計畫安排情況。

2、公司內部招聘的實施方式:內部公開招聘和內部推薦招聘。

3、內部公開招聘

(1)即時發布招聘啟事,向員工通報現有職務空缺,以確保公告的廣泛性和公開性。

(2)允許具備崗位任職要求所需資格條件的員工自薦申請擬招聘中的職務。

(3)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xx事業部人員求職登記表》。

5、內部推薦招聘

是依據企業儲備人員規劃,由培養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提名推薦,填寫《xx事業部人才推薦表》,對被推薦人任職資格及個人能力方面詳細、客觀的評定,報人事行政部,推薦者需承擔推薦責任。其他人員的舉薦詳見xx集團《內部人才舉薦制度》。

6、根據招聘崗位型別不同,報名期限有所區別:工勤人員不超過3天/次,一般職員、關鍵崗位人員不超過10天/次,重點崗位不超過15天/次。

7、對於在車間內部公開招聘中有意向錄用的員工,其原上級主管部門應給予支援,在30日內原部門內部協助做好相應交接工作,以便盡快到新的崗位任職。

8、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經其直接上級客觀公正的評定,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其所在部門必須在試用期結束前組織談話並妥善安排(部門內降職、調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9、在一般情況下,以下四種情況需進行社會招聘:

(1)補充基礎崗位空缺;

(2)為獲取現有員工不具備的知識、技術和經驗;

(3)為獲得能夠提供新思想的,並具有不同背景的員工以調整內部人員結構;

(4)為獲得通過集團內部招聘不能吸引到的人員,滿足企業發展需求。

(四)招聘程式:

招聘程式分為:制定招聘計畫、選擇渠道與資訊發布、人員甄選測試(初步篩選、測評、初試、複試)、確定擬錄用人選。

1、制定招聘計畫

即時招聘由用人部門提交人員需求申請,明確崗位職責、任職資格等,依據相關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後,由人事行政部實施招聘。

2、渠道選擇與資訊發布

人事行政部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資訊,同一時期同一崗位可以通過多個招聘渠道發布。發布的招聘資訊及其相關資料須存檔,並至少儲存二年;

招聘資訊內容具體要求應符合法律規定,使用術語準確、規範、言簡意賅。

3、初步篩選

人事行政部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初選,用人部門實施應聘資料二次篩選並確定需面試的人選;在接收材料3日內向人事行政部反饋,確定測試時間、內容並組織進行測試。

人事行政部對應聘人員求職材料進行初步篩選,報名期滿後向人員需求部門推薦合適的應聘材料。如果連續兩個報名週期推薦的人員均不合適,人事行政部與相關部門及時溝通,協商繼續招聘等相關事宜。

4、測評

測評方式包括筆試、能力素質測評、情景模擬(公文處理、無領導小組討論、角色扮演等方式)等。部分操作性、技術性強的工作崗位,必須對應聘者的能力做實地測驗。筆試、能力素質測評應根據招聘崗位和條件視情況進行。

在測試前,可以先對距離較遠的求職者進行**訪談,以確定是否有必要邀請其參加測試。測試組織部門確定面試日程後,在測試前1日通知測試考官,發放問話提綱和被面試者的相關資料,以便考官做好準備。

測試組織部門要及時通知求職者參加面試,可採取**通知等方法,確保求職者能夠參加面試。

5、初試

人事行政部招聘人員與擬聘崗位直接上級(經理級)參加,面試過程中需核實應聘者學歷證書、身份證、資格證的真偽,以往的學習、工作經歷以及其他背景資料,測評其專業技能及綜合能力;

面試考官資格要求:從事人事相關工作半年以上,經理級及以上人員或相關專業領域負責人員;必須經過招聘相關知識的學習或培訓,對評價標準達成統一認識,方可參加面試;面試考官必須嚴格遵守面試紀律,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面試實施過程中,為體現面試公開、公平性,每次面試要求至少有兩位或兩位以上面試官參加(其中必須有負責人事工作人員)。

測試組織部門布置測試會場,準備測試所需要的各種物品,並安排人員對測試過程進行記錄(《xx事業部面試記錄表》)。用人單位在面試時,應當如實告知應聘者相關工作資訊,如崗位名稱、工作內容、地點、任職要求等;

面試人員在面試時要核實應聘者是否與原單位簽訂了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保密協議,在錄用決策時綜合考慮。

測試結束後,考官整理測試記錄,結合有關材料,做出評價意見;對於多考官或多輪的測試,由主考官綜合各方意見,做出總體評價,確定通過測試的候選人。

測試組織部門對初選人員進行背景調查,結合初評情況,反饋測試結果及求職者材料,並通知參加複試人員進行複試。

6、複試

用人部門根據測評與初試結果,確定是否複試及參加複試人員的範圍;經理級及以上崗位人員的選拔必須進行複試。經理級及以上人員或重點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相關測評工作。

複試重點在於考察應聘人員的能力、素質與崗位的匹配度,可以採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

(五)錄用決策:

1、確定擬錄用人選

測試組織部門通過綜合測評、初試與複試的結果,確定符合崗位要求的擬錄用人選,

一般人員的錄用:測試組織部門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對試用人員背景的真實性負責。且要求多輪測試時間跨度不超過5天。

測試後2日內填寫《xx事業部面試記錄反饋表》,將測試結果報人事行政部相關負責人批准。

人事行政部整理暫時未通過測試的求職者的材料,選擇優秀人員,根據各類人員特點建立人才資訊庫。

2、記錄存檔:測試組織部門整理各輪測試記錄並存檔。以上所有相關環節均應留下記錄,存檔、備查。

測試組織部門將試用人員資料整理存檔,這些資料報括:

求職登記表/個人簡歷等(需經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筆試試卷與成績;

測試記錄;

背景調查資料及其他相關材料。

(六)正式錄用與新員工報到

1、人事行政部通知擬錄用人選到指定機構進行體檢(不得在正式錄用後再提供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可發出正式錄用通知,並確認具體到崗時間,否則一律不予以錄用。

2、新員工報到時應提供如下檔案:

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及相關資格證件原件、影印件各乙份;

一寸免冠近期**四張;

市級衛生部門出具的健康證明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檔案、證件等;

與原工作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若被錄用人選不能提供的,要與原單位進行核實,不得為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人選辦理上崗手續。

上述資料不全者,不得辦理錄用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的,應在入職後2週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

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被錄用人選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原件,不得要求提供任何財務擔保。

3、填寫《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辦理入職手續。

新員工必須如實準確地提供以上材料和填寫相關登記表並簽字確認。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隱瞞真實情況,如:學歷、工作經歷、以往病史、在xx的親屬關係等,將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並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員工的個人資料有更改或補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人事行政部。員工登記的家庭位址亦為公司文書送達地點,該地點任何人簽收視為員工本人簽收,郵件被退回亦視同簽收,員工對送達位址的變更有書面通知公司的義務。

招聘與錄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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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名稱 員工招聘與錄用管理制度版本號 發文編號 glb rs批准 陳寅 擬制部門 人事部 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 為規範公司員工招聘作業流程,保障人力資源素質的持續提公升,特制訂本制度。2.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崗位員工的招聘。生產一線 二線員工 行政部後勤服務人員 搬運工相關程式可適度簡化 3.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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