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 附件 1 2019修訂

2021-04-11 07:41:13 字數 3101 閱讀 9291

仁懷市合馬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

(2023年11月修訂)

為了使我鎮教育教學管理質量能穩步提公升,根據績效工資改革的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訂我鎮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實施辦法,請各校認真貫徹實施。

一、獎懲範圍:

合馬小學轄區內學校所有正式任課教師。(市招教師和代課教師按原辦法合小教字【2008】31號檔案執行)

二、獎勵分類:

獎勵分教學質量獎和科研成果獎。

三、教育教學質量評價方式:

(一)、小學:

1、統考科目以考試成績作為主要評價依據,教學成績除一年級和三年級科學上學期外,其餘年級各科成績以上學期期末學科素質測試各年級全鎮平均分為基準分。

2、非統考科目採用考核評價方式,學年度分類推薦到市級表彰(數量根據市教育分配名額取前幾名)。

(二)、初中:

共群附中學科獎勵參照小學非統考科執行。

四、教學質量評價獎勵辦法。

(一)、主要以學科提高率和平均分為依據,提高率=(a-b+c)÷d×100%-100%。(其中a代表鄉鎮上年學科平均分,b代表鄉鎮今年學科平均分,c代表教師個人今年學科平均分,d代表上學年本班學科平均分)

(二)、班級人數在20人以下的,以平均分和提高率為計算獎懲依據。村校學科成績低於全鎮該科平均分20分的,兩片區中心校學科成績低於全鎮該科平均分15分的任課教師,履職考核教學成果直扣20分。

1、當年學科平均在40分以上,按提高率計算教學成果考核分,下降5個百點內不扣分。教師所任教科目學年末在全市統考中,b、c類學校排後三名、d類學校排後五者,履職考核教學成果直扣20分。按提高率計算教學成績考核分:

①、上年平均分在40分以下,每下降乙個百分點履職考核教學成果扣2分。

②、上年平均分在40分以上,50分以下,每下降乙個百分點履職考核教學成果扣1.5分。

③、上年平均分在50分以上,60分以下者,每上公升乙個百分點獎20元,下降乙個百分點履職考核教學成果扣1.5分。

④、上年平均分在60分以上,每下降乙個百分點履職考核教學成果扣1分。

2、當年平均在40分以下,提高率下降乙個百分點履職考核教學成果扣4分。

(三)、班級人數在20人以上的,以平均分和提高率為計算獎勵依據。但學科成績低於全鎮該科平均分20分的任課教師,履職考核教學成果直扣20分。

1、當年學科平均分在40分以上,按提高率計算教學成果考核分,下降5個百分點內的不扣分。教師所任教科目在學年末全市統考中,b、c類學校排後三名、d類學校排後五者,履職考核教學成果直扣20分。按提高率計算教學成果考核分:

①、上年平均分在40分以下,每下降乙個百分點履職考核教學成果扣2分。

②、上年平均分在40分以上,50分以下者,每下降乙個百分點履職考核教學成果扣1.5分。

③、上年平均分在50分以上,60分以下者,每降乙個百分點履職考核教學成果扣1.5分。

④、上年平均分在60分以上者,每下降乙個百分點履職考核教學成果扣1分。

2、當年平均分在40分以下,提高率下降乙個百分點履職考核教學成果扣4分。

(四)、學期平均分在全鎮同級同科中獲前三名者,提高率為正的,分別獎勵300元、200元、100元。

(五)、乙個年級班級科次不超過四個的,只獎勵前一名,且提高率要為正。

(六)、一年級上半學期教學質量考評以平均分為標準,獎懲前後三名,當全鎮平均分低於40分,前三名平均分在全鎮平均分上浮10分內不給予獎勵。前三名獎勵金額分別為300元,200元,100元。後三名平均分低於全鎮平均分10分內不扣分,超出10分分別扣履職考核教學成果10分、8分、6分。

(七)、學年末獲市級前五名表彰科目的任課教師學校獎勵100元,被通報的後五名科目的任課教師直扣20分。

(八)、同一教師兩個及以上科次受獎的累計計算獎勵。

(九)、同一教師任教兩個及其以上學科的,履職考核教學成果合併計算求平均數。

(十)、計算學科平均分時,學生鞏固率必須達到100%,即實考人數與開校上報學生人數等同,若學生有流動或特假,所在學校必須持有效證明,否則在計算平均分時,實考人數與應考人數等同。

(十一)、本辦法中所指平均分是以限制於試卷總分為100分,其它情況折合百分制計算。

(十二)、教學質量評價獎勵每學期進行一次,期末彙總兌現。

五、教育科研獎

(一)、課題類

市級及以上的課題研究,獲市級以上教育部門表彰獎勵的子課題分別給予以下獎勵。

1、省級及以上課題的:獲獎教師400元。

2、遵義市級課題的:獲獎教師300元。

3、仁懷市級課題的:獲獎教師200元。

(二)、科研類

參加教具製作、模型製作、小發明、標本製作等科研獲獎的分別給予以下獎勵。

1、獲省級及以上獎勵的:獎獲獎教師300元。

2、獲遵義市級獎勵的:獎獲獎教師200元。

3、獲仁懷市級獎勵的:獎獲獎教師100元。

4、學生獲獎的對學生本人給予一定的獎勵,設有輔導教師獎的分省、地、市分別給予200、150、100的獎勵。

(三)、優質課類

1、參加省級及以上優質課評比,獲省級一等獎或國家級獎獎500元,二等獎獎400元,三等獎300元。

2、參加遵義市優質課評比,獲遵義市一等獎獎300元,二等獎獎250元,三等獎獎200元。

3、參加仁懷市優質課評比,獲仁懷市一等獎獎200元,二等獎獎150元,三等獎獎100元。

4、參加合馬小學優質課評比,獲鎮級一等獎獎100元,鎮級二等獎獎80元,鎮級三等獎獎60元。

(四)、**類(各級刊物指教育類正規報紙、期刊)

1、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的,一篇**獎80元。

2、在遵義市級刊物發表**的,一篇**獎60元。

3、參加省級及以上**評選且獲省級一等獎或國家級獎勵者,一篇**獎200元,省級二等獎獎150元,省級三等獎獎100元。

4、參加遵義市**評選且獲獎的,一等獎獎150元,二等獎獎120元,三等獎獎100元。

5、參加仁懷市**評選且獲獎的,一等獎獎100元,二等獎獎80元,三等獎獎60元。

6、同一作品多次獲獎的按最高標準執行。

(五)、教學競賽獎和教師輔導獎

1、在仁懷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各種競賽,教師參與且獲獎者合馬小學給予同等獎勵。

2、在仁懷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各種競賽,學生參與且獲仁懷市級以上獎勵者,對獲獎學生和輔導教師的獎勵參照科研類第4條執行。

(六)、教育科研獎每學年兌現一次。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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