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

2022-07-03 12:15:03 字數 1234 閱讀 9258

為全面引進激勵機制,規範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促進全體教職工積極開展教育科研教研活動,以教育科研推動學校的教學工作,特制定教學成果獎勵辦法。

一、技術開發成果:

技術開發成果獎按學術**標準發嘉獎。

二、學術**:

(一)獲獎**

所撰**如由學校推薦參加教育系統或勞動系統組織的**評比獲獎的,如主辦單位已發獎金,則學校加發等額獎金。

如主辦單位未發獎金的,學校按以下標準發放獎金:

國家級:一等獎,每篇600元;二等獎,每篇400元;三等獎,每篇300元。

省級:一等獎,每篇400元;二等獎,每篇300元;三等獎,每篇200元。

市級:一等獎,每篇300元;二等獎,每篇200元;三等獎,每篇100元。

(二)發表**;

1、所撰**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每篇獎勵600元;

2、所撰**在省級刊物上發表,每篇獎勵400元;

3、所撰**在市級刊物上發表,每篇獎勵200元;

學校組織**評獎,每篇按30~50元獎勵。

三、指導教師獎勵辦法:

1、省級競賽專案中,

獲團體第一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800元;個人第一名,指導教師獎勵500元。

獲團體第二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600元;個人第二名,指導教師獎勵400元。

獲團體第三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400元;個人第三名,指導教師獎勵300元。

2、市級競賽專案中,

獲團體第一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500元;個人第一名,指導教師獎勵400元。

獲團體第二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400元:個人第二名,指導教師獎勵300元。

獲團體第三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300元;個人第三名,指導教師獎勵200元。

3、指導教師獎勵金額在同一次同專案競賽中取團體或個人獎金最高額,不累計。

四、教學評比:

1、公開課、教案評比

按參加總人數30%取獎。

一等獎200元;佔總獲獎人數20%。二等獎150元;佔總獲獎人數30%。三等獎100元。佔總獲獎人數50%。

2、年度教學質量評比

按參加總人數30%取獎。

一等獎500元;佔總獲獎人數20%。二等獎300元;佔總獲獎人數30%。三等獎150元。佔總獲獎人數50%。

2、校內其它專案評比視情況另行定獎。

五、以上未盡獎項,由學校另行定獎。獲得名次的獎項,學校還將頒發獲獎證書,並記入教師業務考核檔案,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職稱評定及晉級增薪的重要依據。

六、本辦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執行。

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方案

獲團體第二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300元 學生個人第二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200元。獲團體第三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200元 學生個人第三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150元。b.市級競賽專案中,獲團體第一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300元 學生個人第一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200元。獲團體第二名,指導教師每人獎勵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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