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小學教師周轉房管理辦法

2021-04-09 14:31:29 字數 808 閱讀 5072

第1 條為了我校教師周轉房的管理與合理使用,維護學校的整體利益,保障教職工的正當權益,根據《湖北省農村中小學教師周轉房建設、維修和改造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2 條教師周轉房建設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標準適度、經濟適用原則。

第3 條我校教師周轉房建築設計嚴格執行《農村普通中小學校舍建設標準》的規定,單套建設面積為37.5平方公尺。

第4 條教師周轉房資產所有權為學校所有。入住物件為本校城鄉交流教師、 資教教師、啟明星團隊、家主城區教師。

第5 條學校成立學校教師周轉房管理小組,切實加強教師周轉房的管理; 制訂本校周轉房管理細則,經教職工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後組織實施。

第6 條入住物件初步確定後在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根據群眾意見最終確定入住物件。經公示如有不符合入住條件或者放棄入住權利的,由學校根據個人申請和相關條件依次遞補。

第7 條學校與入住教職工簽訂住房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8 條入住教職工居住期間按照規定繳納水電費,不繳納房租費。

第9 條教師周轉房不得轉讓、出租、出借。如擅自轉讓、出租、出借或者連續六個月閒置不住,學校有權收回並另行安排。

第10 條入住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退休、退職或死亡等情況必須按協議及時退房。

第11 條入住教職工不得改變周轉房結構或擅自進行裝修,否則學校有權**住房。

第12 條教師周轉房如因非人為因素出現漏水、停電、停水、牆面脫落、地面脫落等情況,由個人提出申請,學校進行維修。如人為造成損壞由學校負責維修,住戶承擔費用。室內插座、燈泡、開關、水龍頭等易耗品的損耗由住戶自行負責。

第14 條本辦法自2023年8 月20 日起施行。

學校周轉房管理暫行辦法

廣藥 2004 129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廣東省人民 關於幹部 職工住房的管理的暫行辦法 粵府 83 68號 廣州市 關於實行住房貨幣分配有關問題的通知 及 關於調整2001年廣州市住宅房屋租金的通知 穗國房字 2001 174號文精神,從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實物性分配住房,全面實現貨幣分...

周轉材料管理辦法

為更規範 有效地對周轉材料進行管理,提高周轉使用次數,節約成本,特制定本辦法。第一章管理範圍及許可權 第一條周轉材料是企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能多次使用,並可基本保持原來的實物形態而逐漸轉移其價值的材料。專案部使用的周轉材料主要有 模板 鋼管腳手架 大鋼模 組合鋼模板 木模板 竹塑板 異型模板 腳手板 吊...

周轉材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施工順利進行,使周轉材料管理工作制度化 精細化 程式化,充分發揮周轉材料使用價值和作用,確保施工的正常進行 保證工程提供質量,合理的周轉材料,實現節約材料,降低工程成本,減少周轉材料浪費和流失,達到降本增效的目的。根據 中鐵二十一局集團 物資集中採購管理辦法 二十一局物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