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2021-03-28 18:06:08 字數 4701 閱讀 5748

1、目的

為安全規範施工,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和電氣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安全施工,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華鼎泰富工程所屬總包商和各分包商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380/220伏電力系統。

3、職責

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計量認定,工程部負責現場臨時用電的部署、管理和安全工作。

4、工作程式

4.1用電管理

4.1.1臨時用電裝置在五颱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4.1.2臨時用電裝置在五颱以下或裝置總容量在50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4.1.3每月日由綜合辦、工程部、施工單位專業人員查抄電表,計量核定,記錄儲存。用電單位要及時足額繳納電費。

4.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4.2.1現場勘查;

4.2.2確定電源進線,變配電箱位置及線路走向;

4.2.3進行負荷計算:

4.2.4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型別、規格;

4.2.5繪製現場電氣平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4.2.6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4.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審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地產公司工程部審批,報綜合辦批准後實施。

4.4臨時用電的施工、維修和拆除等作業必須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合格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專業人員從事任何電氣作業。

4.5臨時用電工程作業前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要有書面交底記錄,作業人員和安全員簽字。

4.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

4.6.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4.6.2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4.6.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及修改資料;

4.6.4臨時用電工程檢查單;

4.6.5電氣裝置的試驗、檢驗憑單和除錯記錄;

4.6.6裝置絕緣電阻和系統接地、防雷電阻測試;

4.6.7定期檢(復)查表和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4.6.8電工上崗證和安全培訓記錄。

4.7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相關規定。

4.8外電防護:

4.8.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棚和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它雜物。

4.8.2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外側邊沿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

對確實達不到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遮攔、圍擋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示標誌。

4.8.3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開挖溝槽時,必須防止架空線路電桿傾斜、懸倒。應會同有關部門採取加固措施。

4.9接地與防雷

4.9.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採用tn—s(三項五線)接零保護系統,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敷設,不得混用。

4.9.2工作零線在現場總配電箱處應重複接地,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保護零線應與重複接地上線相連線,**路末端保護零線還應重複接地,接地電阻不大於10歐姆。

4.9.3施工現場的井字架、龍門架等機械裝置應安裝防雷接地裝置,防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大於30歐姆。

4.9.4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4.9.5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於工作零線的截面。

4.10配電裝置

4.10.1配電盤應裝設電度表、電流錶和電壓表;應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

4.10.2配電盤上的各配電線路應編號,並表明用途標記。

4.10.3配電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停電標誌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4.11配電線路

4.11.1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銅線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4.11.2架空線最大弧垂與暫設設施頂端垂直距離不小於2.5公尺;邊線與設施突出點的水平距離應不小於1.0公尺;導線與地面距離應部小於4公尺。

4.11.3電纜線路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直埋電纜須帶鎧裝,非鎧裝電纜嚴禁直埋。

4.11.4電纜在室外直埋深度不小於0.

8公尺,穿越道路及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應加防護套管,橡皮電纜架設應沿牆、電桿或隱蔽處敷設,並用絕緣子固定,嚴禁用金屬裸線做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於2.5公尺。

4.11.5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絕緣包紮嚴密,並不得承受張力。

4.11.6室內配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用瓷瓶、瓷夾或塑料線槽等敷設,距地不得小於2.5公尺。

4.11.7配電線路採用熔斷器做短路保護時,熔體額定電流不大於穿管導線的允許載流量的2.

5倍或明敷導線的1.5倍;採用自動開關作短路保護時,其電流脫扣器脫扣電流整定值應不小於線路末端單項短路電流。

4.11.8各配電線路首端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4.12配電箱

4.12.1施工現場應實行分級配電,設定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裝置開關箱,且動力與照明線路應分開。

4.12.2總配電箱和裝置開關箱均應裝設漏電保護器,實行兩級漏電保護。

4.12.3配電相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害介質周圍和有物體、車輛撞擊處。配電箱應有防雨、防塵和防砸措施。

4.12.4配電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雜物和可燃物品。

4.12.5配電箱應採用不小於1.

5mm、箱門不小於2.0mm厚的優質鋼板製作,固定式配電箱下底與地面距離為:1.

3—1.5公尺,移動式配電箱距地為:1.

6—1.5公尺。

4.12.6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絕緣安裝板上,然後整體緊固在箱體內。電器需完好可靠,不得使用破損、不合格的元件。

4.12.7配電箱內應分別設定工作零線、保護零線接線端子,箱體、安裝板應與保護零線端子可靠連線,配電箱內接線應採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鬆動,不得有外露帶點部分。

4.12.8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自動空氣開關)和分路漏電短路器,應裝設電壓、電流和電度表及其它儀表;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自動空氣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自動空氣開關);開關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自動空氣開關)和控制裝置的漏電短路開關。

4.12.9每台用電裝置應有各自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用同一開關直接控制多台裝置。

4.12.10漏電保護器的接線方法應正確,總配電箱和開關箱的兩級漏電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漏電保護器應定期檢測效能。

4.12.11配電箱中的導線進、出口應設在箱下口,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面、側面和箱門處。

4.12.12配電箱內各分路應編號,標明用途,應有接線系統圖。

4.13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

4.13.1施工現場內所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底座應做明顯的保護接零。對產生振動的裝置其保護零線的連線點不得少於兩處。手持電動工具中的ⅱ類工具和ⅲ類工具可不做保護接零。

4.13.2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多股同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4.13.3塔式起重機及施工用電梯等垂直運輸機械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符合規範要求。

4.13.4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使用夯土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用品,應有專人調整電纜,電纜長度不得大於50公尺,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採取絕緣措施。

4.13.5木工機械的控制開關必須選用按鈕式自動控制開關,嚴禁使用扳把倒順開關,其電機、啟動器周圍應及時清理乾淨鋸末等可燃物。

4.13.6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防砸和通風良好的地方,周圍不得有可燃易爆物品。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防護罩,電源線長不得大於5.0公尺,二次線不得大於30公尺。

4.13.7一般場所應選用ⅱ類手動工具,並應裝設漏電保護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還應做保護接零。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應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嚴禁選用ⅰ類手持電動工具。

4.13.8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電源線、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空載執行,正常後方可使用。

4.13.9露天使用的照明工具必須有防雨、防砸措施,距離地面不得低於3公尺。

4.13.10一般場所易選用220v的照明裝置,在潮濕場所、坑道內及金屬容器內必須選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照明器具。

4.13.11燈具的接線必須牢固,絕緣包紮完好,燈具必須裝設熔斷器或短路保護開關。

4.13.12照明燈具使用時必須遠離可燃物品。

4.13.13生活區淋浴間的用電設施必須滿足用電安全,照明裝置必須安裝防爆燈具和防水開關。

4.13.14生活區內的用電設定實行統一管理,用電設施必須符合安全、消防標準。

5附則5.1本規定由公司綜合辦和工程部負責解釋。

5.2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附錄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制度

1、施工現場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從事電氣操作的專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2、電工在作業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和操作工具。

3、施工現場內安裝、維修或拆除線路及裝置必須拉閘斷電,嚴禁任何形式的帶電作業。

4、停電拉閘作業必須先拉負荷開關,後拉隔離開關;送電作業必須先合隔離開關,後合負荷開關。嚴禁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5、線路停電檢修必須在斷電開關操作柄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

6、檢修的電氣線路和裝置停電後,在檢修之前必須用試驗合格的驗電器檢驗確認有無電壓。

7、施工現場內的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維修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工產品,嚴禁使用破損或質量不合格的電器。現場內的裝置禁止帶「病」運轉。

8、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搬遷或移動用電裝置,必須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9、漏電保護開關或空氣開關跳閘後,應積極查出跳閘原因,在處理好故障前禁止隨意合閘。

10、專業電工必須掌握觸電人工急救方法和正確的電氣火災防護火、滅火方法。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1 目的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用電設施的安全執行,特制定本規定。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在建工程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的控制與管理。3 職責 3.1 安全生產部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管理的歸口部門。3.2 安全生產部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監督部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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