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使用類抗菌藥物管理制度

2021-03-03 23:58:36 字數 1005 閱讀 2269

1、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應從嚴控制特殊使用抗菌藥物在臨床上的使用。門診不得使用。

2、臨床使用特殊使用類抗菌藥物,應當具有嚴格的臨床用藥指徵或確鑿依據,特別是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的支援。

3、使用前必須經三人以上院內專家會診同意,由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開具處方。對於部分臨床科室不具有高階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而需使用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的情況,可授予此部分臨床科室主任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但需經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學委員會討論決定。這主要是因我院處於快速發展時期,新增科室較多,部分臨床科室暫未配置高階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師的緣故。

4、關於越級使用特殊使用類抗菌藥物的情況說明

(1)、感染病情嚴重者:

菌血症、膿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併症;

中樞神經系統感染;

臟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

感染性心內膜炎、化膿性心包炎等;

嚴重的肺炎、骨關節感染、肝膽系統感染、蜂窩組織炎等;

重度燒傷、嚴重復合傷、多發傷及合併重症感染者;

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發生感染時,包括:

接受免疫抑制劑**;

接受抗腫瘤化療;

接受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

血wbc<1×109/l或中性粒細胞<0.5×109/l;

脾切除後不明原因的發熱者;

愛滋病;

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

老年患者。

(3)、致病菌只對限制使用級以上抗菌藥物敏感的感染。

5、特殊使用類抗菌藥物使用流程:

由科室主管醫生提出申請→科主任審核→醫務科審核→組織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院內專家會診→專家會診簽字同意→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或臨床科室主任開具後方可使用。

6、會診專家組

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人員由具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醫學科、微生物檢驗科、藥學部門等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藥師或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抗菌藥物專業臨床藥師擔任。

醫院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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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藥物使用管理制度

1 抗菌藥物的使用管理由醫療感染管理領導小組領導,醫療質管 醫院控感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實施。2 抗菌藥物的使用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症和禁忌症,減少毒副反應,減少預防性抗菌藥物的使用。嚴格控制缺乏指徵抗菌藥物的使用,堅決制止濫用抗菌藥物。3 遵循分線用藥原則,根據病情應用抗菌藥物,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