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分級使用管理制度

2021-05-25 03:01:40 字數 3337 閱讀 8392

1、抗菌藥物的分級使用管理是由醫療感染管理委員會領導,質管、院感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的。

2、抗菌藥物的使用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症和禁忌症,減少毒副反應,減少預防性抗菌藥物的使用。嚴格控制缺乏指徵抗菌藥物的使用,堅決制止濫用抗菌藥物。積極開展並規範圍術期用藥。

3、必須貫徹有樣必採的原則,藥敏結果未報告前或病情不允許情況下,可根據臨床經驗用藥。用抗菌藥前取樣(可多次)送培養和藥敏,待藥敏報告後再調整。

4、遵循分線用藥原則,根據病情應用抗菌藥物,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提倡首選一線抗菌藥物;二線抗菌藥物的使用,原則上應由主治醫師以上批准後方可使用;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應根據藥敏或有關專家會診或疑難病討論意見,由經管醫師提出申請,科主任審批,報分管院長或質管科審批後方可使用。

6、審批後的三線抗菌藥物的使用期限不超過七天,若確需繼續使用,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7、實行三線抗菌藥物使用審批登記制,具體由質管科負責。質管科每月對使用審批情況檢查,檢查結果納入科室抗菌藥物量化考核。

8、堅持量化考核結果與獎罰措施掛鉤,對情況特別嚴重者予以通報處理。

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管理制度

按照「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試行)」,進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藥物水平,結合本院實際,特作以下規定:

一、抗菌藥物使用基本原則

1、抗菌藥物是指具有殺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應用(個別也可區域性應用)的各種抗生素以及喹諾酮類、磺胺類、硝基咪唑類、硝基呋喃類等化學合成藥。抗菌藥物用於細菌、衣原體、支原體、立克次體、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則上不用抗菌藥物。

2、力爭在使用抗菌藥物**前,正確採集標本,及時送病原學檢查及藥敏試驗,以期獲得用藥的科學依據。未獲結果前或病情不允許耽擱的情況下,可根據臨床診斷針對最可能的病原菌,進行經驗**。一旦獲得感染病原培養結果,則應根據該病原菌的固有耐藥性與獲得性耐藥特點以及藥敏試驗結果、臨床用藥效果等調整用藥方案,進行目標**。

3、感染性疾病的經驗**直接關係到患者的**效果與預後,因此十分重要,須認真對待。在經驗**前應盡快判斷感染性質,對輕型的社群獲得**染,或初治患者可選用一般抗菌藥物。對醫院感染或嚴重感染、難治**染應根據臨床表現及感染部位,推測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藥狀況,選用覆蓋面廣、抗菌活性強及安全性好的殺菌劑,可以聯合用藥。

對導致臟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應用的抗菌藥物應覆蓋可能的致病菌。

4、培養與藥敏試驗結果必須結合臨床表現評價其意義。根據臨床用藥效果,盡快確定致病菌及其耐藥狀況,以便有針對性地選用作用強的敏感抗菌藥。無感染表現的陽性培養結果一般無臨床意義,應排除汙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臨床醫生在使用抗菌藥物時,應嚴格掌握抗菌藥物的適應性、毒負反應和給藥劑量、用法,制訂個體化的方案。限制無指徵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選用藥物應以同療效藥物中的窄譜、價廉的藥物為先。

力求選用對病原菌作用強,在感染部位濃度高的品種,此外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⑴患者的疾病狀況:疾病、病情嚴重程度、機體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狀態等。

⑵藥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藥物的抗菌譜,抗菌活性、藥代動力學特點(吸收、分布、代謝與排洩,如半衰期、血藥濃度、組織濃度、細胞內濃度等),藥效學特點及不良反應等。

⑶本地區、醫療機構、病區細菌耐藥狀況:選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藥物。

⑷給藥途徑:應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及藥代動力學特點決定給藥途徑,輕症感染盡量選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製劑。

⑸有多種藥物可供選用時,應以窄譜、不良反應少、價廉者優先。

⑹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等。

6、抗菌藥物的更換:一般感染患者用藥72小時(重症感染48小時)後,可根據臨床反應或臨床微生物檢查結果,決定是否需要更換所用抗菌藥物。

7、療程:一般感染待症狀、體徵及實驗室檢查明顯好轉或恢復正常後再繼續用藥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療程執行。

8、抗菌藥物**的同時不可忽視必要的綜合**,不過分依賴抗菌藥物。

9、盡量避免**粘膜區域性用藥,以防對臨床常用藥物耐藥的菌株產生。若區域性感染較輕,或感染較重但全身用藥在區域性感染灶難以達到有效濃度時,可考慮區域性選用如下外用製劑:呋喃西林、新黴素、桿菌肽、磺胺嘧啶銀、莫匹羅星、磺胺醋醯鈉等。

不允許擅自將全身用製劑在區域性使用,包括抗菌藥物的呼吸道吸入給藥。

10、加強對抗菌藥物使用中的不良反應監測,及時發現不良反應並妥善處置,認真執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療程中對已知或發生率高的不良反應進行臨床監測,並採取必要的防止措施。必須使用某些不良反應明顯的抗菌藥物時,尤其是老年、嬰幼兒及腎功能減退等患者應進行**藥物濃度監測,提高用藥的安全性和療效。

對較長時間使用抗菌藥物的患者,要嚴密監測菌群失調、二重感染,特別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對病情複雜的難治**染病例,應組織科內或院內專業人員進行會診,制定給藥方案,提高**效果。指定抗菌藥物**方案時應注意藥物的成本—效果比。

二、抗菌藥物使用管理

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專家諮詢小組」,由主管院長、醫務部、院感科、臨床抗感染專家、藥劑科、細菌室等組成。

2、制訂和實行抗菌藥物分線管理和審批制度,執**況必須在病程記錄上體現。

3、門診處方抗菌藥以單用為主,原則上不超過三天量,最多不超過7天,嚴格控制聯用,三聯用藥原則上禁用(抗結核藥物除外)。

4、醫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統計和分析全院抗菌藥物使用率等,以便隨時掌握異常現象;並會同檢驗科每季定期公布全院常見病原菌分布及耐藥情況。

5、按衛生部臨檢要求做微生物的培養、分離、鑑定及藥敏工作,並開展耐藥菌監測。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藥物前採集標本作病原學檢查,做到有樣必採,住院病人有樣可採送檢率必須達到60%以上。

7、藥房建立各種抗菌藥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記制度。

三、抗菌藥物分線管理

1、抗菌藥物分三線管理,第一線藥物抗菌譜相對較窄、療效肯定、不良反應小,**低廉;第二線藥物抗菌譜較廣、療效好,但不良反應較明顯或**較貴;第三線藥物療效獨特但毒性較大、**昂貴、新研製上市的抗菌藥物以及發生耐藥後果嚴重的品種。

2、限制無指徵的抗菌藥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染者原則上不得使用抗菌藥物,手術患者須遵循圍手術期用藥原則。

3、根據本院情況,建立抗生素分級管理制度,根據病情應用抗生素時,提倡應用第一線藥物,控制第二線藥物,嚴格控制第三線藥物的使用。二線藥物的使用需主治醫師或醫療組長同意,三線藥物的使用需科主任或醫務管理處批准同意。

台一醫抗菌藥物使用量化考核及通報制度

1、台一醫抗菌藥物使用量化考核標準詳見「台一醫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專項檢查評分表」;

2、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及管理的方法詳見院感科下發的「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試行)」;

3、抗菌藥物量化考核結果處理辦法:≥90分為合格,80~89分扣月獎20元/份,60~79分扣月獎50元/份,≤59份扣月獎100元/份。

4、對抗生素質控組在每月的檢查工作中發現的不合理用藥情況,均在當月《醫療質量通訊》中予以通報。

抗菌藥物使用分線分級管理制度

為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按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和 特殊使用 分級管理規定,建立抗菌藥物分線分級管理制度,明確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許可權,預防和糾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現象。一 抗菌藥物分級原則 一 第一線藥物 抗菌譜相對較窄 療效肯定 不良反應小 低廉 貨源充足的抗菌藥物,依臨床需要使用...

抗菌藥物使用分線分級管理制度

為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按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和 特殊使用 分級管理規定,建立抗菌藥物分線分級管理制度,明確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處方許可權,預防和糾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現象。一 抗菌藥物分級原則 一 第一線藥物 抗菌譜相對較窄 療效肯定 不良反應小 低廉 貨源充足的抗菌藥物,依臨床需要使用...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根據抗菌藥物特點 臨床療效 細菌耐藥 不良反應 當地經濟狀況 藥品 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與特殊使用三類進行分級管理。一 分級原則 1 非限制使用 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 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2 限制使用 與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相比較,這類藥物在療效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