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要求

2021-03-03 23:44:52 字數 961 閱讀 6057

附件21.《出生醫學證明》由正頁、副頁和存根三部分組成,所有專案要填寫齊全,字跡清楚,內容準確。

2.《出生醫學證明》應當使用規範漢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列印或用鋼筆(藍黑墨水)、碳素筆一次填寫,外籍人士的部分資訊可使用英文。

3.簽發機構審驗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後,根據《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簽發《出生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上的「身份證號」欄目按照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等有效身份證件的號碼填寫;新生兒父母「年齡」欄目按照新生兒出生時其父母的年齡填寫。

(1)若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還需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的委託書以及領證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對於未提供新生兒父親資訊的,新生兒母親須提供書面宣告,簽發機構可在《出生醫學證明》上父親資訊的相應欄目處填寫「/」。

(3)對於新生兒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住院分娩登記的產婦姓名等相關資訊不一致的,領證人需提供戶口登記機關的相關證明,必要時需提供法定簽定機構有關親子鑑定的證明。

4.分娩資訊中健康狀況可結合出生時的apgar評分判定;出生地依據新生兒出生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填寫。

5.在婦幼保健機構出生的,在婦幼保健院後□內劃「√";在婦幼保健機構以外的其他醫療機構出生的,在醫院後□內劃「√」;由家庭接生員接生的,在家庭後□內劃「√」;其他地點出生的,在其它後□內劃「√",並在「 」上註明出生地點。

6.接生機構名稱按接生的醫療保健機構的全稱填寫,簽發日期按實際簽發日期填寫。

7.副頁和存根相關內容的填寫:

(1)出生地點:與正頁「出生地"一致;

(2)家庭住址:按照領證人提供的家庭住址填寫;

(3)嬰兒母親簽章:由新生兒母親或領證人簽字;

(4)接生人員簽字:由負責接生的助產技術人員簽字或簽發人員簽字。

8.《出生醫學證明》正頁、副頁和存根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蓋印要使用紅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塗抹,不得蓋其他印章或騎縫章。簽發機構加蓋印章前須認真核實《出生醫學證明》上的資訊,嚴禁在空白《出生醫學證明》上蓋章。

《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

注 1 填寫 出生醫學證明 首次簽發登記表時,需提供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件。2 表中的分娩資訊和新生兒姓名及其父母相關資訊分別由接生人員和領證人填寫,所有專案要字跡清楚。若出現塗改,相應內容須由接生人員或領證人簽字確認 出生醫學證明 首次簽發要求 一 出生醫學證明 由正頁 副頁和存根三部分組成,...

院內《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

1 若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還需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的委託書以及領證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 對於未提供新生兒父親 或母親 資訊的,新生兒母親 或父親 須提供書面宣告或親子鑑定,簽發機構可在 出生醫學證明 上父親 或母親 資訊的相應欄目處填寫 3 對於新生兒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住院分娩登記的產婦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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