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錄用條件協議書

2021-03-03 22:56:31 字數 879 閱讀 8641

甲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鑑於雙方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編號約定試用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該試用期是甲乙雙方相互了解、相互適應的時期。甲方錄用條件是以員工的能力、品格、學識、體格適合其所從事崗位的工作需要為準,為便於乙方了解甲方的錄用條件,現特向乙方出具本說明書,將相關錄用條件予以告知和說明。

在此期間,如果乙方認為公司的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乙方的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他原因決定解除勞動關係的,可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並按甲方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同樣,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甲方的錄用條件,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當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為不符合該崗位的錄用條件,請仔細閱讀: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資訊內容有虛假或有隱瞞的;

(2) 在試用期之前,無法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入職手續或備齊相關檔案的;

(3) 隱瞞現仍處於傳染期疾病的,或者身體健康條件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或隱藏病史和受傷經歷的;

(4) 與原用人單位未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

(5) 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經試用期考核成績不合格的;

(6) 拒接接受領導交辦工作任務的;

(7)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又拒絕接受重新安排工作者;

(8) 試用期連續請假超過6天(含6天)或遲到、早退各超過2次,或者有曠工現象的;

(9) 通緝在案或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

(10) 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事實的;

(11) 試用期間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或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

(12) 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情形的;

(13) 存在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和《員工手冊》條例情形的。

特此說明!

甲方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試用期錄用條件

1 試用期內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屬於不符合錄用條件 1 向用人單位提交偽造 變造 騙取的學歷 學位 職稱證書 資格 技能 證書,以及有關單位或組織出具的各種文書或證明檔案等的 向用人單位提交的工作與社會經歷 入職宣告 中所載內容存在不實的 就與用人單位存在利害關係的事項提供虛假證明或進行虛假描述...

試用期協議書

11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12 乙方患職業病 工傷事故的按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執行。六 協議解除 13 乙方在本協議試用期間若因自身原因以及不在本協議規定的解除協議的原因外的其他因素需解除本協議的 乙方如確實因身體健康原因不適合繼續試用的情況例外 應提前3...

延長試用期協議書

篇一 試用期延長協議 範本 試用期延長協議 甲方 用人單位 乙方 員工身份證號碼 一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試用期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本協議各項內容。二 根據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將於年月日結束。三 經所在銷售部門的綜合考核結果與實際表現,結合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