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試用期協議通用版

2021-03-03 23:18:48 字數 914 閱讀 8012

第七條、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產裝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財物或人身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第八條、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但是如果出現不可抗力、意外或非甲方因素造成的乙方傷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乙方在本協議試用期間若因自身原因以及不在本協議規定的解除協議的原因外的其他因素需解除本協議的(乙方如確實因身體健康原因不適合繼續試用的情況例外),應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和辦理離崗手續,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條、甲方有權在試用期間定期組織進行乙方的考核評定,乙方應予積極配合。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向乙方說明理由,乙方按照甲方規定辦理離崗手續:

1、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作出損壞公司形象及危害公司利益行為,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用人單位發現,拒不改正的;

5、提供虛假資料、證明,以騙取甲方信任等情形致使協議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均以公司《員工手冊》為補充。

2、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方擁有。

3、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乙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員工試用期協議

b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員工手冊 行為規範的義務 c 維護公司的聲譽 利益的義務。六 甲方的其他權利 義務 a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 乙方的其他權利 義務 a 試用期滿,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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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合同 甲方 武漢康利精工石材 乙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於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 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期合同。一 試用合同期限 自2012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有效期為 2 個月。二 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

試用期合同試用協議

試用協議 甲方公司 乙方 一 乙方經自薦 或經推薦 通過初步考核,雙方同意乙方在甲方試用工作,試用職務為 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計。有特殊貢獻者可提前轉正。二 試用期工資為 a類月工資總額 基本工資元 業績提成 稅前 b類月工資總額 基本工資元 稅前 三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政策法規和甲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