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跟進

2021-03-04 09:44:37 字數 2141 閱讀 7095

試用跟進:如何做好新員工試用跟進?

主題描述

我在一家200人左右的公司擔任招聘專員一職,主要負責招聘和新員工試用期跟進。現在,各部門普遍反映新員工很難融入團隊。除了入職培訓,希望hr多想想其它辦法,幫助新員工快速融入團隊、更好的過渡試用期。

我的上級也找我談話,希望我把這塊工作規範起來。我也很想把這塊工作做好,可目前情況是,當新員工報到時給他們乙份入職指引,然後介紹一下公司大概環境,再把人帶到部用人部門報道。然後私下也會通過非正式溝通向用人部門、新員工簡單的了解下情況。

我不知道還要做些什麼?怎樣才能做好新員工試用跟進?

老師講解

前言:在之前關於控制離職率的總結裡提及過136離職定律,今天結合這個定律來談一談新員工試用期的跟進。想要說的是,「試用期」在勞動關係管理上是乙個提及相對較多的詞彙,對於一些企業和hr來說,試用期甚至可以說是一種「被動變主動」的砝碼,擦亮著鈦合金眼挑頭髮絲兒來個斬立決。

但,我更希望從選育用留的角度把人理解成為一種資源,珍惜並好好利用。

不管企業的試用期設定為幾個月,乙個新人逐漸熟悉公司業務、磨合彼此價值觀,時間上是少不了6個月的。員工與公司的磨合並不會隨著一張轉正通知就從不成熟到完全成熟。136定律的前三個時間點分別是入職1個月、3個月、6個月,借鑑此定律可以從反向提供給作為hr的我們思考應該關注什麼,淘汰確實不合適的,盡最大可能確保試用合格者的不離職,同時從員工的角度看待如何幫助他融入並且留下,這是即使作為一名hr助理也可以關注並且為之努力的。

一、1——員工入職1個月裡,我們能做些什麼?

員工入職第乙個月,與hr聯絡是最緊密的。我們能做什麼?

總的說來,作為hr,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為新員工提供各種熟悉公司、部門的機會。

hr需主導的:入職引導、新員工歡迎郵件、新員工入職指南、公司制度規章檔案培訓、月度新員工入職介紹、勞動關係/薪酬/績效相關政策答疑、「滿月」面談。

hr需跟蹤的:部門業務培訓落實程度、業務所涉及經驗性文件手冊提供、部門內導師制度實施。

hr可協調的:員工月度或其他各類集體活動、會議增設新人介紹環節。

提供一切可以讓員工熟悉新環境的機會也給了我們考核其適應能力提供了很大的參考。個人認為經過幾輪面試,專業能力並不是我們第乙個月的跟進重點,而且就很多崗位來說,第乙個月本身也是乙個業務熟悉的時間區間,用第乙個月去考核業務水平是不科學的(如果一來就證明業務水平不合格,不如思考一下自己的招聘工作)。因此,第乙個月的重點在於適應能力的考核,新員工是否能利用好我們提供給其的熟悉機會,這是我們需要找尋的答案,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他的工作態度與積極性。

二、3——員工入職2-3個月裡,我們能做些什麼?

在這個階段,員工與直接上級及專案小組成員聯絡最緊密。

對於很多公司來說,2-3個月,這已經是試用期快結束的時間結點。因此,員工入職2-3個月裡,我們重點需要關注的是員工的業務能力是否符合預期。

hr需主導或參與的:試用期月度考核表、試用期考核及轉正申請表、「滿月」面談或轉正面談。

hr需跟蹤的:任務目標確認書、部門業務培訓落實程度、部門內導師制度實施、部門(上級)量化型月度考核評價、專案小組參與度及成員評價。

三、6——員工入職4-6個月裡,我們能做些什麼?

在這個階段,員工熟悉範圍逐漸擴充套件到公司全範圍,尤其是同性質的跨部門。

對於一些公司來說,試用期已經結束;也有不少情況是延長試用期或者本身試用期就是6個月。不管怎樣,員工入職4-6個月裡,我們重點需要關注的是員工的業務水平是否符合預期。

除了在二、中我們需要主導、參與及跟蹤的外,我們需要更明晰、量化的考核方案,方案一定是用人部門、員工、人力資源三方均清楚、明白並且經過確認的。這是乙個員工與部門業務、公司業務進一步融合並達到共同認識的重要過程。想說明的是,即使是完全專業性的內容考核,人力資源也是必須要參與的,其中的原因想必大家也都很清楚,不再贅述,總而言之,參與才能為評價與判定提供更客觀的觀點,也有利於解決相應的勞資問題。

這些並不是通過「私下」或者「非正式溝通」去解決的。

當然,我們還需要關注員工的跨部門溝通狀況及關鍵問題的價值立場,這些我們可以通過非正式溝通的方式去進行了解。

總的說來,試用期可以理解為,提供機會、考察能力、檢驗水平的過程,對於試用期較短的公司來說,員工試用期跟進的重心更多會在前兩個階段,後期再通過相應的績效考核去檢驗業務水平是否符合預期。不管怎樣,三個階段是密不可分的,並不因為試用期的結束戛然而止。在這個過程中,作為hr,我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幫助員工實現良好的過渡、為公司保留人才、減少招聘成本、發揮人力資源該有的作用。

新員工試用期面談跟進方案

一 目的 為了各崗位職員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特制定試用期面談流程 二 適應範圍 新員工跟進和試用期面談適用於所有進入集團 試用的員工。三 時間 試用期面談期限為新員工入職至轉正前,由人力資源部實施。四 員工跟進和面談內容 根據新錄用的職員 管理人員及高階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與試用期人員將分別根據崗...

員工試用期條款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2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

員工試用期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住位址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有關的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一 乙方的崗位 工種 為 部門崗位 在試用期內,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二 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