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1

2021-03-03 22:47:35 字數 1296 閱讀 9035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規定

(暫行)

一. 總則

1、 為合理安排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加班管理規定;

2、 本規定所指的加班時間是指經部門/分公司經理批准的符合本加班管理規定的員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勞動時間;

3、員工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參加業務培訓,不屬於加班範疇;

4、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上員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列入加班員工範疇內;

二. 加班批准

1、 部門/分公司經理安排本部門人員的工作,在審批加班申請時應按實際需要加以嚴格控制,員工加班時間原則上每個月不超過28小時;

2、 員工每次加班前,應填寫《加班申請單》,註明加班工作任務和預計加班時間,並經本部門經理批准後進行。凡預計一次加班時間超過6小時、法定節假日加班、每月加班時間超過28小時的,則必須由經理寫出具體原因,報人事行政部(分公司報綜合部)審批,否則不予統計加班;

3、 有特殊情況事先無法書面申**班的,應先口頭向直接經理請示,事後補填、補簽《加班申請單》,否則不予統計加班;

三. 加班時間的統計

1、 員工加班時必須打卡,考勤員必須嚴格按照打卡時間核對實際加班時間,加班時間應扣除合理的休息、吃飯等時間;

2、 員工正常工作日出差,因出差在外時間難以掌握,因此只視作正常出勤,在雙休日或法定節假日出差,按加班統計(以出差審批表作為統計依據);

3、 根據公司網管中心監控工作的特殊性,值晚班的員工次日安排補休1天,以恢復體力與精力,不再納入加班時間的統計;

4、 公司或部門考勤員應複核加班批准、嚴格統計加班時間,並於每月2號之前(節假日順延)將《考勤統計表》、考勤記錄、《加班申請單》上交行政人事部(分公司報綜合部)考勤員嚴格按打卡時間審核、登記存檔,如發現有較大出入者,扣罰相應責任人月度績效考核獎金10%。

四. 加班補休與補償

(一)加班補休

1. 公司鼓勵員工在加班後申請補休,以恢復精力和體力,補休時間與加班時

間等長。

2. 補休原則上必須事先填寫《休假申請單》,由總公司部門/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連續補休超過三天的須報行政人事部核准後方可休假,未按規定批准休假的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無法事先申請的,必須事先取得部門/分公司總經理的口頭批准,事後兩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 補休期限:員工須於每年三月底前休完上一年度的補休,未在規定期限內休完的假期自動作廢,特殊情況需延長上年假期的報行政人事部審批。

(二)加班補償

1、 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是員工的月基本工資。

2、 國家法定節日加班的,統一發放加班補貼每天100元。

五.附則:

本規定從2023年3月1日起實施,以往加班規定同時廢止。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規定1

一 總則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白領員工。二 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一 含義 加班係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 周一到週六為工作日 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二 原則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

加班管理制度

第1條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的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加班的審批程式,特制定本制度。第2條加班規定 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員工加班加點,被指定加班的員工不得無故推諉或拒絕。第3條加班申請 1 員工加班要向主管申請,並事先得到部門負責人的批准。2 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要在實際加班前一天下午五點...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於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費。第二條各部門經理要加強本部門員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第二節加班審批 第三條加班規定 一 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