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非工傷死亡補償協議書

2021-03-03 22:38:45 字數 844 閱讀 2885

甲方:乙方:

見證人:

甲方單位職工 (姓名)於年月參加工作, 年月 2日下午因原因)跳樓自殺死亡。

基於上述事實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甲、乙雙方自願放棄工傷認定申請,已共同確定為非工傷死亡,乙方確認並保證 (姓名)生前僅有如下供養親屬:

父親: ,男,漢族, 年月日出生,居住: ,身份證號碼:

母親: ,女,漢族, 年月日出生,居住: ,身份證號碼:

為妥善處理 (姓名)死亡的善後事宜,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及甲方以人道主義精神為本,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死亡補助金、供養親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萬元整(¥: 元)。

二、甲、乙雙方結算確認甲方一次性支付 (姓名)死亡之前未付工資、獎金及經濟補償金等合計人民幣萬元整,(¥: 元)。

二、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後,甲方已履行了補償給付義務。

四、乙方自願放棄就甲方補償後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五、乙方補償款項在供養親屬人數之間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承諾沒有第三方就 (姓名)非工傷死亡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否則乙方在上述人民幣萬元內向第三方分配。

七、協議簽訂後,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乙份,見證人執乙份。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

見證人:

簽訂時間: 年月日

非工傷死亡補償協議書

六 甲方支付的補償款項由乙方鄒永高全體親屬自行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七 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八 乙方負有對本協議保密的義務,不得將本協議相關內容透漏給其他第三方,如乙方違約,應退還甲方支付的上述費用並賠償甲方損失,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九 本協議自甲 乙雙方簽字或...

工傷補償協議書

甲方 用人單位 河南星海建設 授權委託人 乙方 勞動者 身份證號 乙方於2014年3 月5 日由於違章作業造成工傷 左手腕骨骨折 現經手術 正在恢復之中,於2014年3月29日出院。現乙方提出一次性補償 乙方已自願書寫賠償要求書 經雙方平等協商後,自願達成如下一次性補償協議 一 2014年4月11日...

工傷補償協議書

甲方 內蒙古魯泰特剛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森林公司董事長 公司住址 興和縣工業園區 乙方 渠潤寶性別 男年齡 55歲 身份證號 152627 住址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興和縣團結鄉十六號村廟灣村 二0一三年9月,乙方到甲方公司工作。二0一四年十月二日,乙方在工作期間受傷,隨即由甲方出資,乙方入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