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修工作票制度

2021-03-03 20:30:20 字數 2979 閱讀 3093

一、機械工作票制度

在生產現場進行檢修或安裝工作時,為了能保證有安全的工作條件和裝置的安全執行,防止發生事故,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的內容和形式如下:

1、工作票必須由生產副總或總工簽發,其他人員簽發的工作票無效。

2、執行班長必須在得到排程許可並做好安全措施之後,才可允許組織人員進行工作。

3、工作票簽發人應對下列事項負責:

(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2)工作票上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

(3)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

4、工作負責人(執行班長)應對以下事項負責:

(1)正確地和安全地組織工作;

(2)對工作人員給予必要指導;

(3)隨時檢查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措施。

5、工作許可人(排程、執行班長或指定的值班人員)應對下列事項負責:

(1)檢修裝置與執行裝置確已隔斷;

(2)安全措施確已完善和正確地執行;

(3)對工作負責人正確說明哪些裝置有壓力、高溫和有**危險等。6、檢修工作開始以前,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共同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已正確地執行,然後在工作票上簽字,才允許開始工作。

6、工作結束前如遇下列情況,應重新簽發工作票,並重新進行許可工作的審查程式:

(1)部分檢修的裝置將加入執行時;

(2)值班人員發現檢修人員嚴重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工作票內所填寫的安全措施,制止檢修人員工作並將工作票收回時;

(3)必須改變檢修與執行裝置的隔斷方式或改變工作條件時。

7、工作票應一式兩份,經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簽字後,由工作負責人一併交給工作許可人辦理許可手續。

8、工作票不准任意塗改,塗改後上面應由簽發人(或工作許可人)簽名或蓋章,否則此工作票應無效。

下列工作專案一般應執行工作票制度:

(1)計畫性的檢查;

(2)造成停窯、停磨達2小時以上的檢修;

(3)窯尾風機、高溫風機的檢查;

(4)磨機、煤粉管道、動態選粉機的檢修;

(5)收塵器的檢修;

(6)螺旋輸送機、皮帶機、提公升機、fu的檢修工作;

(7)進入各類倉、庫內以及溝道內的檢查、檢修工作。

9、全部工作結束後,工作人員退出工作地點,工作許可人應在工作票上簽字登出。登出的工作票應送交安環科,工作票登出後應儲存三個月,安環科以月彙總工作票的合格與否。

10、突發性檢修時可不辦理工作票先開展工作,但必須做好安全措施,隨後再補工作票。

二、電氣工作票制度

在電氣裝置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種:

(1)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2)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3)口頭或**命令

1、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高壓裝置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2)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裝置外殼上的工作;

(2)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幹線上的工作;

(3)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裝置停電者;

(4)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迴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5)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錶測量高壓迴路的電流。

3、其他工作用口頭或**命令

口頭或**命令,必須清楚正確,值班員應將發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記錄簿中,並向發令人複誦核對一遍。

4、工作票要一式兩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塗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兩份工作票的乙份必須經常儲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乙份由值班員收執,按值移交。值班員應將工作票號碼、工作任務、許可工作時間及完工時間記入操作記錄簿中。

在無人值班的裝置上工作時,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許可人收執。

5、乙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乙個電氣連線部分為限。

如施工裝置屬於同一電壓、位於同一樓層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導體時,則允許在幾個電氣連線部分共用一張工作票。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安全措施應一次做完。建築工、油漆工等非電氣人員進行工作時,工作票發給監護人。

6、事故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內,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做好安全措施並應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7、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

8、工作票必須由生產副總或總工簽發,其他人員簽發的工作票無效。

9、工作票中所列人員的安全責任。

(1)工作票簽發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

(2)工作負責人(檢修班長):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程;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3)工作許可人(執行班長):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負責檢查停電裝置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求作詳細補充。

10、已結束的工作票交安環科,保管三個月,安環科以月彙總工作票合格與否。

三、點火工作票制度

為了能保證有安全的工作條件,防止事放的發生,必須嚴格執行點火工作票制度,下列工作一般應執行工作票制度:

1、開啟窯門的工作砌磚,進入窯、單冷機、篦冷機內工作;

2、預熱器各級內進入人員工作;

3、大布袋收塵器系統內進入入人員工作;

4、煤磨系統進入(磨機、倉內管道)人員工作;

5、大、中修後,準備執行點火時;

注:以上工作結束後,窯點火前,必須填寫點火工作票。

四、點火工作票批准人由生產副總擔任,責任人由中控主任擔任。

責任人職責:經常到現場檢查督促點火前檢查內容的執**況;

給現場檢查人以必要的指導;

五、本工作票在工作結束後,交安環科保管三個月,安環科以月彙總工作票的合格與否。

檢修工作票制度

7 進入各類倉 庫內以及溝道內的檢查 檢修工作。9 全部工作結束後,工作人員退出工作地點,工作許可人應在工作票上簽字登出。登出的工作票應送交安環科,工作票登出後應儲存三個月,安環科以月彙總工作票的合格與否。10 突發性檢修時可不辦理工作票先開展工作,但必須做好安全措施,隨後再補工作票。二 電氣工作票...

檢修工作票制度

為確保車間安全生產,確保冷軋車間生產指標完成,確保車間裝置完好率達標,明確機電裝置行政技術和管理責任,明確機電裝置修理責任,明確操作使用保養責任,明確裝置配件材料,實行制度化管理和量化考核。一 工作票的使用 由各班組操作使用人向車間提出維修請求,由車間及各專業技術人員提出維修技術要求,提出實施安全措...

檢修工作票制度

1 在電氣裝置上工作時,為保證人身和裝置的安全,必須嚴格落實電氣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的內容。2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裝置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安全技術措施 1 停電 將工作範圍的各方進線電源斷開,而且各方面至少有乙個明顯的斷開點,使工作人員處在停電裝置的範圍內工作,並與帶電部分保持規定的安全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