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招聘錄用入職離職辦理程式規範改

2021-03-04 09:53:25 字數 2795 閱讀 7034

員工招聘錄用、入職、離職

程式辦理規範(試行)

為規範各項工作的管理,使各部部門之間相互溝通協調,為使工作方便靈活,從繁瑣變為簡單,制定相關程式並進行規範化

2. 《面試評估表》(見附件二)

3. 《自我評估表》(見附件三)

4. 《簽訂勞動合同》(見附件四)

5. 《新員工到職通知書》(見附件五)

6. 《領取、退還**及物品登記表》(見附件六)

7. 《辦理離職手續通知書》(見附件七)

8. 《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見附件八)

附件一附件二

面試評估表

日期: 年月日

填表說明:本**用於面試過程中,面試考官對面試人員進行評價記錄。

提問:1.你認為你最大的優點有哪些?

2.你對申請的職位最大興趣是什麼?

3.你認為你有哪些有利條件來勝任這份工作?

4.你認為這一職位涉及哪些方面的工作?

5.你有沒有堅持做一件事情超過一年以上?為什麼決定做這件事?你從這件事中學到了什麼?

附件三應聘者自我評估表

日期: 年月日

應聘者簽名:

附件四勞動合同

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聯絡**:

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絡**: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

為年個月天;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若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現聘任乙方在公司部門崗位(職務)工作,根據乙方專長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2、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並接受崗位職責和績效考核。

第三條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確定試用期工資總額(含基礎、崗位、獎金、工資性津貼及各項補貼)為: 元/月( 元/小時),正式聘用工資標準(含基礎、崗位、獎金、工資性津貼及各項補貼)為: 元/月( 元/小時);

績效工資、加班加點工資、餐費、住宿費、水電費、保險福利、勞動保護、外勤工作等補貼合計為元/月;(根據市場經濟調控及公司經營狀況來調整,最終解釋權屬公司所有)。

2、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3、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因崗位工作特點,如需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應服從甲方需要;(臨時工除外)

2、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成績突出者嘉獎晉級,違紀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乙方要求暫不辦理社會保險的除外)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每月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合同並簽訂書面變更合同:

⑴甲方因機構變化或原崗位撤銷,無適合崗位安排,甲方應提前30日通知終止合同;

⑵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⑴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試用期間不合格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教育屢教不改的;

⑶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⑴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合同期內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⑵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的。

4、乙方主動解除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專項培訓費用,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各項培訓費用,並賠償違約

金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⑵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5、《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6、合同期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2、經甲方同意辭聘但未按規定辦清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扣發當月工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甲方出資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或規定的服務期內離(辭)職的,按規定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

4、對於甲方公司技術和非技術資訊、資金、財務和經營資料、商業計畫、市場分析、客戶資料等,乙方均有義務保密(甲方向支付的工資已包含保密費用),因任何原因洩漏,甲方就情節輕重給予教育、警告、降薪甚至除名的處罰,造成經濟損失或其它嚴重後果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員工招聘 錄用 轉正 離職程式

1 總則 1.1 為規範員工招聘錄用程式,建設高素質員工隊伍,促進企業長遠快速發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相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1.2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人員。2 人員錄用原則 2.1 戰略導向原則。招聘工作應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既要避免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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