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跨越系列汽車三包」規定

2021-03-04 09:47:23 字數 4629 閱讀 4104

目錄一、長安跨越系列汽車「三包」規定……………………1-9

二、「三包」費用結算標準及結算管理辦法…………………10-16

三、 「三包」舊件**管理辦法17-19

四、配件銷售管理辦法20-21

五、配件保供支援政策22-23

六、其它政策24

七、長安跨越系列汽車「三包」 維修工時定額及保修期限表 … 25 -59

一、長安跨越系列汽車「三包」規定

(一)目的

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落實長安跨越汽車「親情、用心、換位、透明」 的服務理念,確保長安跨越汽車系列產品的社會信譽,維護廣大使用者的利益,為使用者提供優質的技術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二)範圍

1、本規定解釋了「三包」的具體內容,規定了售前、售中、售後的具體範圍。

2、本規定對強制走合保養的期限和保養內容做了界定

3、本規定對「三包」手續、保修內容、服務流程作了詳細的闡述。

(三)職責

1、重慶市長安跨越車輛營銷****客戶服務部是首席執行官安跨越產品售後服務的管理部門,全面負責各特約維修服務站與服務相關的培訓,指導服務站的技術服務工作,全權負責「三包」 技術服務,質量資訊的收集、整理、指導,並監督考核各服務站的工作。

2、各特約維修服務站是重慶市長安跨越車輛營銷****設在當地的首席執行官安跨越汽車售後服務的單位,負責所在區域的售後服務工作。

(四)「三包」解釋

1、商用車「三包」規定

1)保修

在「三包」期內,確因汽車產品質量而引起的故障,採取以換件或修復的方式處理,不宜拆卸的部件可更換總成,重大問題需報客戶服務部同意後再處理。換件或修復時按零件、部件、總成執行不同的質量保修期。

2)包換

購車15天內,汽車有嚴重的質量問題,經修理仍達不到產品主要效能指標的,且車輛未上牌,使用者可申請換車。換車時,由使用者提出書面申請,服務站出具證明,片區銷售經理和服務經理簽署意見,並經客戶服務部鑑定確認後,由經銷單位辦理換車,同時向使用者每天按車價的0.2%收取折舊費。

3)包退

購車7天內,當汽車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又無同類車型更換的,且車輛未上牌,使用者可申請退車。退車時,由使用者提出書面申請,服務站出具證明,片區銷售經理和服務經理簽署意見,並經客戶服務部鑑定確定後,由經銷單位辦理退車,同時向使用者每天按車價的0.2%收取折舊費。

2、家用乘用汽車「三包」規定

注:非家用乘用汽車定義

1、 非家用乘用車指:車輛行駛證「使用者」一欄為單位、團體或機關單位,或事實用於單位、團體或機關單位使用的;

2、 專用車輛指:車輛為警車、囚車、救護車、郵政車和企、事業單位集團定製車輛等;

3、 營運車輛指:車輛行駛證「使用者」一欄為「營運」,或事實從事營運業務的;

(五)售前服務。

1、售前服務是指商品車在尚未售給直接使用者之前的銷售過程中車輛的維修服務,車輛確因產品質量引起的故障,可由當地的特約維修服務站進行售前服務。在進行售前「三包」換件維修和外觀恢復時,必須對要更換的故障件和需恢復的外觀部位照相(照相時必須保證故障件和需外觀恢復部位在原車上的原始狀態),外觀恢復費用超過300元的需通知片區服務經理到現場確認,並由片區出具書面報告,經客戶服務部同意後,才准予維修服務。

2、對經銷單位的新車外觀、附件、隨車工具、裝飾件、易損件、選配件、隨車檔案應接車時當面交接清楚,這些不在「三包」 服務範圍內。

3、對經銷單位新車破損的零部件、未經客戶服務部同意,不得享受「三包」 服務。

4、對經銷單位未實現銷售的車輛,由特約維修服務站負責進行檢查、緊固、調校、潤滑等例行檢查保養工作。因自身的保管、轉運等原因造成的產品損壞、腐蝕、變形、零部件丟失等不予「三包」 服務,由經銷單位自己向當地特約維修服務站聯絡維修服務,費用由經銷單位自行承擔。

(六)售後服務

1、指使用者購車之日起至本公司「三包」 規定期間內,確屬產品設計、材料製造、裝配質量引起的零件損壞和使用效能方面的問題,經特約維修服務站或客戶服務部鑑定屬實的,可享受「三包」 服務。

2、從「三包」 期滿後至車輛報廢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客戶服務部、特約維修服務站都應向使用者提供優質的有償服務。

(七)維修保養規定

1、走合保養規定:

里程和時間規定:從使用者購車之日起(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60天以內和行駛2500±500公里之間(以先到者為準),必須到就近長安跨越特約維修服務站進行走合保養,只有進行了走合保養的車輛,才有資格享受日後的「三包」服務,時間或里程超出規定未進行走合保養的車輛使用者,視為自動放棄「三包」權利。

2、免費走合保養內容:

1)、發動機部分(汽油發動機

(1)風扇皮帶張緊力檢查與調整;

(2)氣門間隙檢查與調整;

(3)發動機缸蓋連線螺栓檢查;

(4)發動機機油更換;

(5)發動機機油格更換;

(6)發動機冷動液檢查與補充;

(7)點火正時調整;

(8)空氣濾清器除塵;

(9)油路管接頭緊固檢查;

(10)怠速檢查與調整。

2)、柴油發動機按發動機《服務手冊》中「走合保養的內容及標準」執行

3)、除發動機外的其餘部分:

變速器 :

(1)清潔變速器通氣塞,檢查變速器油麵;

(2)檢查變速器是否漏油;

(3)按規定型號更換變速器齒輪油;

(4)正確調整離合器操縱機構的連線部件,使連線牢固;

(5)檢查調整離合器自由行程及分離狀況,並鎖緊。

制動系統:

(1)檢查制動踏板自由行程,調校系統內的間隙;

(2)檢查行車制動、駐車制動效能;

(3)檢查制動鼓與制動蹄片之間的間隙;

(4)檢查調整前後輪轂軸向間隙;

(5)檢查制動底板的緊固情況;

(6)檢查並排除制動系統滲漏並新增制動液。

轉向系統:

(1)檢查轉向器是否漏油;

(2)檢查方向盤的自由間隙並調整到正常狀態;

(3)檢查轉向橫、直拉桿及各球頭緊固情況;

(4)檢查轉向機構和支架等的緊固情況;

(5)檢查轉向節臂及垂臂的緊固情況;

(6) 檢查調整前輪前束,並檢查輪胎氣壓。

懸掛系統:

(1)檢查減震器有無滲漏並緊固支架螺栓;

(2)緊固前後鋼板彈簧「u」 型螺栓螺母。

傳動軸:

(1)檢查傳動軸各連線部件是否松曠;

(2)檢查傳動軸十字軸軸承是否松曠;

(3)檢查傳動軸中間支承軸承是否松曠;

(4)緊固變速箱二軸螺母。

車橋與車輪:

(1)檢查主減速器是否漏油;

(2)檢查輪胎螺母的緊固情況;

(3)檢查並清洗后橋殼通氣閥,並按規定更換主減速器齒輪潤滑油至規定油麵。

潤滑部位:

(1)傳動軸十字軸軸承;

(2)傳動軸中間支承軸承;

(3)傳動軸滑動叉;

(4)前後鋼板彈簧銷;

(5)轉向節主銷及橫拉桿球銷。

其他(1)檢查緊固駕駛室、車廂各連線件;

(2)檢查蓄電池電解液、不夠應新增;

(3)檢查燈光及電路等是否正常。

3、對個別離特約維修服務站較遠的使用者,經長安跨越公司客戶服務部同意後,可就近在正規修理廠進行走合保養,並填寫記錄,加蓋公章,以書面形式報長安跨越公司客戶服務部備案。

4、例行保養

1)、車輛在走合保養以後,必須每隔5000±500公里(汽油車)或8000±500公里(柴油車)到長安跨越特約維修服務站進行例行保養,費用由使用者自行承擔,凡不進行例行保養的使用者,視為自動放棄後續的「三包」權利。

2)、例行保養內容:例行保養專案參照走合保養專案執行。

3)、特別提示: 服務站對走合保養、例行保養專案必須認真執行(保養後必須認真填寫使用者整車《保修手冊》、發動機《服務手冊》中的走合保養記錄卡、例行保養記錄卡,並錄入長安跨越「三包」服務系統),因服務站維修、保養而造成的車輛質量問題及事故,由服務站負責。

(八)長安跨越汽車保修規定:

1.保修手續:

1)、使用者在購車60天內,且行駛里程在2500±500公里之間,必須持整車《保修手冊》、發動機《服務手冊》、購車發票(或影印件)或行駛證原件到就近的長安跨越特約服務站進行走合保養,取得「三包」資格。

2)、在「三包」期間內,汽車出現故障時,使用者必須持《保修手冊》到就近的長安跨越特約維修服務站進行鑑定和修復。

2.零部件保修期:

1)、確因產品質量而引起的故障,按零件、部件、總成執行不同的質量保修期(時間或里程任一條件超出,即為超過「三包」期。具體見「重慶長安跨越汽車『三包』維修工時定額及保修期限表」);

2)v5麵包車家用乘用車零部件保修期:

注:只針對v5麵包車的家用乘用車,如是非家用乘用,則按《保修手冊》中的零部件的不同執行不同的質量保修期。

3、保修規定中未註明「三包」期限的專案:

1)、未註明零部件:可參照長安跨越汽車「三包」同型別零部件標準執行。

2)、發動機、變速器、後橋、制動系統、冷卻系統在保修期內,因質量或解體維修等原因所必須更換的冷卻液、潤滑油、制動液等,服務站按原車加註標準向長安跨越車輛營銷****結算保修材料費用,不得向使用者收費。

(九)非保修規定

1、不按《使用手冊》的規定進行使用,不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引起的非正常損壞、嚴重超載及人為原因引起的損壞,以及交通事故。

2、無《保修手冊》、購車發票(或影印件)或自行塗改發票的。

3、不按規定到長安跨越特約維修服務站進行強制走合保養的。

4、超出本規定「三包」期限的。

長安汽車三包培訓

雲南省全國連鎖服務店 三包培訓資料 目錄 第一部份 三包定義及維修保修規定 第二部份 dms系統除錯及維修服務資訊錄入流程簡介 一 三包維修定義及保養規定 1 長安系列汽車三包規定 為了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落實長安汽車 親情 誠信 規...

汽車三包規定

自己找找看吧 汽車三包法草案既 家庭汽車產品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產品質量,保護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家用汽車產品銷售商 製造商 修理商的修理 更換 退貨 以下稱三包 責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家用汽車產品...

國家鞋類三包規定

第一條鞋類商品的 三包 有效期 50元以上100元以下 含50元 的鞋類 三包 有效期限為30天 100元以上 含100元 的鞋類 三包 有效期限為90天 300元以上 含300元 的鞋類 三包 有效期限為120天。三包 有效期自開具發票 包括有效憑證 之日起計算。三包 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 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