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糾紛案例分析

2021-03-04 09:46:01 字數 2635 閱讀 8470

案情事實:

2023年被告金xx因購買房屋資金緊張,經被告張xx介紹,金xx於當年3月26日向原告借款12萬元,並約定借款利息為月息四分,但未約定還款期限。同時,張xx和王x廣為本次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金xx在向原告出具《借條》的同時,一併將其與廈門泉舜集團洛陽置業****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抵押給原告用於擔保債務的履行。

被告金xx借款後,僅按約向原告支付了8個月的利息,之後便不再支付利息。至今原告的本息均未得到償還,無奈,原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王x廣目前聯絡不上,原告放棄了對其起訴的權利。

庭審中,金xx辯稱:

一、其是從擔保人王x廣手裡拿到款的,但是只用了8萬元,另外4萬元是張xx用了,他和張xx是與王x廣發生借貸關係,沒有與原告發生借貸關係。因此,借款合同成立,但因被告沒有從原告處拿到借款,借款合同實際沒有生效。

二、王x廣不參加訴訟,有關事實查不清楚,請求追加其為本案的被告。

經庭審調查,借款當日,金xx、張xx和王x廣一起到原告住處借款,金xx出具《借條》並提供抵押合同後,他與擔保人張xx一起下樓,原告將現金12萬元交給擔保人王x廣點鈔,後王x廣下樓將借款交給了金xx。在樓下金xx取走8萬元自用,另外4萬元由擔保人張xx使用。8個月後金xx給擔保人張xx轉款8萬元,聲稱是歸還原告欠款,但原告至今並未收到該款項。

附本案**詞:

**詞審判長、審判員:

我們是河南張振龍律師事務所律師,接受本案原告王x黑的委託,擔任其訴訟**人,現就本案發表如下**意見:

一、被告金xx向原告王x黑借款12萬元,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應依法償還。

2023年3月被告金xx購買房屋時資金緊張,通過擔保人張xx和王x廣介紹,向原告借款12萬元。該事實真實存在,有金xx向原告出具的《借條》和提供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資證,被告金xx和張xx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也不持異議,庭審中二被告也認可當天就收到了該筆借款。因此,本案的借款事實依法應予以認定,被告金xx應當歸還該筆借款。

庭審中,金xx辯稱其是從擔保人王x廣手裡拿到8萬元,另外4萬元是張xx用了,他和張xx是與王x廣發生借貸關係,沒有與原告發生借貸關係。因此,本案借款合同未生效。金xx的上述觀點非常荒謬:

其一;2023年3月26日金xx向原告出具了《借條》並將其重要的財產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拿來給原告作為債務的擔保,其作為成年人,應該認識到其行為的法律後果。如果沒有他的上述借款行為,金xx能當時在樓下拿到現金借款嗎?其二,難道說原告將該筆借款通過擔保人王x廣過過手給他,就發生了債權債務的轉移嗎?

既然金xx認為沒有從原告處借到借款,為什麼當時不上樓把借條和預售房合同索回呢?之後長達2年的多時間內也不去要呢?其三,擔保人張xx借款當日一直全程參與(即從出具借條到金xx收取款項),張xx也認可本案的12萬元借款的出借人就是原告,他還和王x廣一起給原告送過利息;最後,金xx以其名義從原告處借款12萬元,之後他與擔保人張xx共同使用該筆借款,這是金xx取得借款後自己的支配行為,他如何消費或支配,原告無權干涉,也與原告無關。

金xx仍應該以借據上的借款數額承擔還款責任。因此,金xx的答辯理由和辯駁理由根本不能成立,法庭依法也不應支援。

二、被告金xx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2460元/月)向原告支付從2023年11月26日至實際還款日的利息。

2023年3月26日,被告在給原告出具的《借條》中明確約定月息4分(即4800元/月),被告借款後,也按約向原告支付了8個月的利息,但自2023年11月26日起沒有再支付利息。該事實在庭審時也得到了金xx和張xx的印證,因此,原告請求支付利息的主張依法應予支援。因原被告約定利率高於法定的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原告自願放棄超出銀行貸款利率四倍部分的利息,僅要求被告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自2023年11月26日至實際還款日的借款利息,符合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三、被告張xx作為本案借款的擔保人,其應對本案債務(主債務、利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被告張xx作為本案借款的擔保人,雖未約定擔保方式和擔保範圍,但根據《擔保法》第19條和第21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的,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對保證範圍沒有約定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主債務、利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承擔責任。所以,被告張xx應當對本案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四、王x廣雖是本案連帶責任擔保人,但原告有權選擇其是否可以作為被告,王x廣是否參加本案訴訟,不影響本案的審理。

王x廣是本案的擔保人,依據《擔保法》和擔保法司法解釋,原告可以要求主債務人金xx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因此,原告有權選擇被告主體。根據庭審情況,本案借款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擔保人王x廣是否參加訴訟,根本不影響本案的審理。

因此,金xx申請追加王x廣的請求依法應予駁回。

五、被告金xx向擔保人張xx還款,不對原告產生還款責任,金xx仍應承擔本案的還款責任。

庭審中 ,金xx提出,他已經將借款還給了張xx,已經履行了本案的還款義務。原告認為,被告的辯駁理由根本不能成立。根據《合同法》第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金xx作為債務人,未經債權人即原告王x黑同意便將全部債務轉移給擔保人張xx的行為,對原告不發生法律效力,金xx仍應承擔本案的還款責任。

綜上,;王x廣作為本案借款擔保人,是否參加訴訟不影響本案審理,金xx申請追加其作為被告的主張不應得到支援。

以上**意見望合議庭參考並採納。

河南張振龍律師事務所

馬慧娟律師

2023年10月8日

馬慧娟律師**: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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