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2021-03-04 09:44:37 字數 2480 閱讀 5627

一、 目的

1、 為了對新進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業績、能力、態度做客觀的評價,作為人員轉正、加薪、轉崗、辭退、人員開發等提供客觀合理依據。

2、 為造就一支技能全面,服務意識強,並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二、 考核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餐廳經理級以下所有試用期人員。

三、 考核方式、權責

1、 考核採用垂直考方式,由直屬主管對其進行考核,餐廳責任人對考核進行監督、審核。

2、 餐廳責任人予以考核結果核准,所有職員考核結果需要經行政服務中心核准。

3、 合作方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員工試用期考核的組織與監督,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以及負責對考核表等相關資料的存檔。

四、 考核原則

1、 公開原則:直接上級要向新進人員明確說明試用期的考核標準、程式、方法等,確保績效考評的透明度。

2、 客觀性原則:績效考評要以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考核人員必須公平合理,嚴肅認真,不得營私舞弊或粗心遺漏,不得憑感覺、印象等主觀臆斷。

3、 開放溝通原則:在整個績效考評過程中,考核標準,過程督導、結果考評及提出改進方向等環節均應進行充分的交流與溝通。

4、 差別原則:考評結果分a(優秀)、b(合格)、c(待定),d(不合格)四個等級。各等級定義如下:

a(優秀):完全符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標,並有所超越。

b(合格):符合崗位常規要求:能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目標。

c(待定):基本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達成工作目標,但有所欠缺。

d(不合格):未達到崗位常規要求:離工作目標要求差距大。

五、 試用期規定

1、 普通職位:試用期乙個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工作的人員納入當月考核範圍,10日以後工作人員納入下月考核。

2、 主管職位:試用期三個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工作的人員納入當月考核範圍,15日以後工作人員納入下月考核。

六、 考評要素及考核表分類:

1、考評要素,各類崗位根據要素的重要性劃分相應權重:

普通員工(服務員、洗消員等):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工作能力、責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狀況。

技術人員(廚師、砧板、上什、麵點、拉麵、滷水等):專業技能、實踐能力、創新能力、責任感、品德言行,出勤狀況。

主管人員(廚師長、服務領班、點心主管等):領導能力、溝通協調、授權指導、職業素養、團隊管理。

後勤人員(倉管、便利店員、充值員):專業能力、工作協調、責任感、理解能力、出勤狀況、職業素養。

3、 考核表分類(見附件)

七、 考核流程

1、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式:

新進人員上班一周以內,由其直接主管告知試用期考核流程,考核要素,並就相關考核內容進行溝通。

1) 每月根據本部門當月試用期人數、考核型別到管理辦公室領取相關的試用考核表。

2) 直接主管考評:直接主管根據考核表要素對員工進行全面客觀的評價,對被考評人的得分進行彙總,擬定被考評人的綜合評定等級,並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並報至餐廳經理。

3) 餐廳經理複核:餐廳經理對考核結果進行複核,確認無誤後,並上報合作方人事部。

4) 合作方人事部審核:人事部負責人根據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確定被考評人的考核等次及結果後呈報至行政服務中心。

5) 行政服務中心對考核表、獎徵記錄、出勤狀況、考核等級等方面進行複核,確定正式錄用,對資料不符要求的考核資料退回,限期整改。

6) 行政服務中心對全部考評結果保持審核權。

7) 合作方人力資源中心對考核表等相關資料存檔管理。

2、有以下情況者當月不得通過考核,不予轉正及加薪。

試用期間有記過以上記錄者。

試用期間請假超過5天(含)以上者。

試用期間遲到、早退超過3次(含)以上或累計超過20分鐘(含)以上者。

試用期間有曠工情形者。

八、 考核申訴

1、 直接主管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後,被考核者如有持有異議,應首先與直接主管進行溝通;溝通無法解決時,員工有權在了解考評結果後3個工作日內向餐廳經理提出申訴。

2、 餐廳經理接到申訴後3個工作日內,必須就申述內容組織審查協調,進行複評,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述者。

3、 如餐廳經理協調後仍有異議,在接到處理結果後2個工作日內可向客戶方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人力資源部接到申訴後5個工作日內必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協調、複評,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述者。此結果為申訴最終結果。

4、 若員工的申訴成立,應改正申訴者的績效考評結果。

5、 各級主管對員工申訴應持積極心態,不得對下級申訴阻撓或報復。

6、 客戶方人力資源部與行政服務中心擁有最終裁定權。

九、 結果應用

試用期考核結果與轉正、崗位級別、延長試用期、辭退掛勾:按員工考核成績對員工做出以下調整:

a、 優秀:轉正,並可適當調速崗位級別;

b、 合格:轉正,按正式錄用員工實施;

c、 一般:延長試用期乙個月再次考核,兩次考核不合格者,辭退。

d、 不合格:辭退。

本解釋權歸管理辦公室所有

自2023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

試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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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考核的組織管理 一 人事行政部負責試用員工考核的組織管理,履行如下考核職能 1 向考核指導人發放相關考核表 2 試用期員工的入職培訓 企業文化 規章制度等 3 考核結果通知及考核面談 4 試用員工轉正 辭退 手續的辦理 5 對考核過程的公平性 公正性 客觀性進行監督,以保證考核質量 6 對考核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