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不良事件定性標準及處理程式

2021-03-04 09:33:15 字數 3952 閱讀 4796

護理不良事件

定性標準及處理程式

護理不良事件是指在護理過程中發生的、不在計畫中期間發生的跌倒、用藥錯誤、走失、誤吸或窒息、燙傷及其他與患者安全相關的、非正常的護理意外事件。包括護理事故、護理差錯、護理缺點。

一、護理事故

(一)定義:指在護理工作中,由於護理人員的過失造成病人死亡、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功能障礙及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

(二)分類:分

一、二、

三、四級

1、一級護理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2、二級護理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3、**護理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4、四級護理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三)評定標準

1、護理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交**不認真,觀察病情不細緻,病情變化發現不及時,以致失去搶救機會,造成嚴重不良後果者。

2、不認真執行查對制度而打錯針、發錯藥、輸錯血、輸錯液體;護理不周到,發生嚴重燙傷或ⅲ期褥瘡,昏迷躁動病人或無陪伴的小兒墜床,造成嚴重不良後果者。

3、對疑難問題,不請示彙報、主觀臆斷、擅自盲目處理,造成嚴重不良後果者。

4、搶救器械、藥品**延誤,**過期的或滅菌不合格的藥品器械、敷料,或未遵守無菌操作原則而發生感染,造成嚴重不良後果者。

5、器械**未嚴格清點手術敷料、器械,造成嚴重不良後果者。

6、區域性注射造成組織壞死,**大於體表面積2%,兒童大於體表面積5%。

(四)處理程式

1、護理部、科、病區應建立護理不良事件登記本,對發生的護理事故進行登記。

2、凡發生護理事故,應當立即向病區**長及科主任報告,**長應立即向科、護理部報告,護理部應立即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主管院長匯報,同時做好患者解釋工作。

3、指定專人妥善保管相關的原始資料及物品,嚴禁塗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因輸液、輸血、注射、服藥等引起的不良後果,醫患雙方應當場封存保留現場實物,以備檢驗。

4、對發生事故的責任人,應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護理差錯

(一)定義:指在護理工作中,因責任心不強,工作粗疏,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或違反技術操作規程等原因,給病人造成精神及肉體的痛苦,或影響了醫療護理工作的正常進行,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和構成事故者。

(二)分類:一般護理差錯和嚴重護理差錯

1、一般護理差錯:指在護理工作中,由於責任或技術原因發生的錯誤,未對病人造成影響,或對病人有輕度影響,但未造成不良後果者。

2、嚴重護理差錯:指在護理工作中,由於護理人員的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給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長了**時間,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和構成事故者。

(三)評定標準

1、一般護理差錯

(1)錯服、漏服重要藥物或處理醫囑錯誤而有影響病人**者而無嚴重後果者。

(2)凡規定作皮試,未做皮試用藥後無不良反應者(青黴素例外);或做過了皮試未及時觀察且又不重做者。

(3)因護理不當,發生佔體表面積<0.25%的灼傷,或護理不到位發生嬰兒臀部輕度糜爛者,在短期內**者。

(4)抱錯嬰兒,在醫院內糾正的,未引起糾紛者。

(5)誤發或漏發各種**飲食,對病情有一定影響者;手術病人應禁食而未禁食以致延誤手術時間。

(6)手術室,換藥室,**室等.使用消毒過期手術包施行手術,未發生不良後果者,或遺漏主要的器械,物品,雖未使用於病人,但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

(7)錯用「特殊藥品」,如安定注射液,氯硝安定等精神藥物無不良後果者。

(8)靜脈輸入一般性液體滲出血管外,造成較大範圍腫脹,但未造成感染者;靜脈注射刺激性液體滲出血管外,但未造成壞死者。

(9)各種標本錯留、貼錯標籤、丟失,錯加抗凝劑或採集量不夠而重新採取者,抽錯血或急診病人重要標本未及時送檢,未造成不良後果者。

(10)因管理不善,致使在急診搶救過程中,發生搶救器械功能不到位或失靈,未造成不良後果者。

(11)不真實的護理文書,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12)復用穿刺針頭於病人身上,但未造成不良後果者。

(1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接錯病人至手術室或記錯手術時間,但未造成不良後果者。

(14)其他相當於上列情形者

2、嚴重護理差錯

(1)對危重病人觀察不仔細,發現問題不及時通知醫師,貽誤**。

(2)應用特殊藥物如洋地黃、***、胰島素、氯化鉀等,因注射方法或劑量不正確而發生反應者。

(3)輸血不能按規程操作造成浪費者。

(4)查對不嚴以致輸入發霉、變質、過期液體的液體,異型血或錯注青黴素或未做皮試注射青黴素,未發生嚴重後果者。

(5)昏迷、重危病人、興奮躁動、小兒因管理不嚴或不符合正常約束要求等原因所致墜床,造成軟組織挫傷,經**而無功能障礙者。

(6)各種穿刺、活檢、特殊化驗標本取錯、損壞或遺失。

(7)危重病人(休克、昏迷、五衰等)未作床頭**者,發生異常未及時發現,延誤搶救時機者;對感染性和出血性等疾病,不按時測脈搏,血壓和觀察生命體徵,出現休克發現不及時者。

(8)延誤或漏用搶救藥品或**藥品,如抗菌素、脫水劑、強心劑、利尿劑、鎮靜劑、呼吸興奮劑、各種血管活性藥物、膽鹼脂酶復活劑等;臨時用藥超過30分鐘,長期用藥超過24小時;各種血管活性藥劑量超過一倍劑量。

(9)對患者有心功能不全、嚴重脫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能按醫囑要求進行靜脈推注藥物和補充液體,影響療效或引起明顯付作用;靜脈輸液中液體滲入皮下,造成區域性組織感染、壞死,經**者。

(10)護理工作中因護理不當未盡到責任,造成ⅱ度褥瘡,或熱療或保暖造成的灼傷,面積佔體表面積》0.25%,深度或淺ⅱ度類以上,短期**難以**者。

(11)接產工作中,由於病情複雜或並有嚴重合併症,以致子宮破裂,經及時**而無嚴重不良後果者。

12.不消毒分娩(特殊情況例外);產後會陰ⅲ度裂傷以下(急產例外);縫合不徹底,引起**小量出血,但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13)分娩時嬰兒牌掛錯或出院時嬰兒調錯,後被糾正者;或嬰兒性別寫錯引起糾紛。

(14)手術室不按規定清點手術器械、紗布等物品,將紗布、器械、棉片等遺留在創口或被檢查器官中,經及時**和糾正後無嚴重後果者。

(15)**室、手術室存在的各種器械包、物品清洗不徹底,消毒不嚴格,發放消毒過期的**包,或雖已用於病人而未發生嚴重後果者。

(16)上班**不履行崗位責任制,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或值班時擅自脫離崗位,造成醫院工作慣性執行失調,隨機排程失控,導致醫療搶救工作失誤者.

(17)其他相當於上列情形者.

(四)處理程式

1、護理部、科、病區應建立護理不良事件登記本,對發生的護理不良事件進行登記。

2、發生護理差錯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長及科室領導,一般差錯由**長每月上報。凡屬嚴重護理差錯,病區應於24小時內上報科、護理部。

3、對發生護理差錯的當事人,可根據發生差錯的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給予口頭批評、書面檢查、經濟處罰等處理。

4、病區、科**長應及時調查、組織科室有關人員對發生的差錯認真分析、討論、定性、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詳細記錄。

5、護理部應根據病區上報的材料進行調查,組織病區**長、科**長對發生的差錯認真分析、討論、定性、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6、護理部每季度對全院差錯進行彙總,召開**長分析討論會,總結教訓,改進工作。

三、護理缺點(陷)

(一)定義:在臨床工作中,雖然有某一環節的錯誤,但被發現後得到及時糾正,未發生在病人身上(如錯醫囑,但未執行)的現象,稱為護理缺點。

(二)評定標準

1、除外護理事故、護理差錯評定標準。

2、參照護理缺點的概念評定。

(三)處理程式

1、護理部、科、病區應建立護理不良事件登記本,對發生的護理不良事件進行登記。

2、發生護理缺陷後,當事人應立即報告**長,由**長每月上報護理部。

3、對發生護理缺陷及時上報的當事人,給予口頭表揚。

4、病區、科**長應及時組織科室有關人員對發生的缺陷認真分析、討論,提出改進措施,並詳細記錄。

5、護理部應根據病區上報的材料進行調查,組織病區**長、科**長對發生的缺陷認真分析、討論,提出防範措施。

6、護理部每季度對全院護理缺陷進行彙總,召開**長分析討論會,總結教訓,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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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護理不良事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查對制度不嚴因不認真執行各種查對制度,而在實際護理工作中出現的不良事件仍佔較高比例。具體表現在用藥查對不嚴,只喊床號,不喊姓名,致使給患者輸錯液體或發錯口服藥。只看藥品包裝,不看藥名,查藥名看字頭不看字尾,對藥品劑量查對不嚴,對用法查對不嚴,對濃度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