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買賣合同A3

2021-03-04 06:10:09 字數 2145 閱讀 2577

購房合同

賣方買方

特別提示

為更好地維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請買賣雙方在簽約前認真閱讀以下內容,並在閱讀後簽字確認:

1、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但修改、補充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買賣雙方可以通過合同約定,由雙方自行決定交易資金支付方式,也可以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交易保證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戶,根據合同約定條件,劃轉交易資金。

3、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按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4、合同生成不等於產權過戶。合同生成到產權過戶,有乙個時間過程。期間可能會出現產權被查封等特殊情況,因此請買賣雙方務必注意風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將自行承擔,遭遇與產權登記部門無關。

以上提示內容,我已認真閱讀並完全理解。

賣方簽字買方簽字:

日期日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共份)。

第十條本合同經當事人各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乙方:

**人**人:

****:

簽約位址:

簽約日期: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護照號】【營業護照註冊號

住所郵政編碼聯絡**

**人身份證號

住所郵政編碼聯絡**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護照號】【營業護照註冊號

住所郵政編碼聯絡**

**人身份證號

住所郵政編碼聯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屋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買賣房屋基本情況

第二條房屋現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房屋產權及面積現狀,並確認該房屋是以清水房**,該房屋產權現狀為:

1、該房屋為清水房**,室內一級沙灰漿抹灰,正立面瓷磚貼上,入戶防盜門一道,並安裝所有塑鋼窗、陽台防護欄。

2、沒有法律、法規規定限制交易的情形,賣方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和處理。

3、乙方已對甲方所要**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屋賣給乙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元。雙方同意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4、該房屋水、電、氣由賣方預埋至入戶門口,各項上戶費用由買方自行負責,賣方可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房屋交易時,交購房定金元,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沖抵購房款。

付款方式:分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乙方留尾款5000~10000元,待甲方兩證辦理好後並交付乙方,一次性付清尾款(該房屋付款金額均以收款收據為準)。

第四條 1、雙方同意於年月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

2、乙方在進入裝修時,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否則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五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乙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算,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並片得對方的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補充協議,註明變更事項。未徵明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乙方中途履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履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甲方負責給乙方辦理兩證(房產證、國土使用證),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相應資料。上述房地產辦理兩證時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如另有約定除外)。

存量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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