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使用說明必看

2021-03-04 03:00:06 字數 1385 閱讀 8025

新版《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填寫要求

1.合同中的編號是合同外封皮上的編號。

2.簽約時須核實雙方身份證,並將身份證號填寫在買賣方姓名後。

3.成交**後要寫明「淨價或者包過戶」。

4.注意不同付款方式下定金的給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5.合同中只能寫「貸款部分具體放款以銀行審批為準」,不允許寫「直接放款於賣方」。

6.關於房地產中介費

根據「國家計委、建設部計**(1995)971號檔案《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武漢市物價局、武漢市房地產管理局[1996]年第158號文」,房地產中介費包含交易**費(買賣)和諮詢服務費,而「交易**費」即為《武漢市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中的「經紀**費」,收費標準為:10萬元以下部分按照2%收取;10萬元――100萬元按照1%收取;100萬元以上部分按照0.5%收取。

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約定,分攤上述總額。諮詢服務費:≤標底額的0.

5% (每方)

我們按照成交**2%(買賣雙方共計)實際收取的是「房地產諮詢服務及交易**費」,在《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中體現的僅為「經紀**費」,「房地產諮詢服務費」將在《存量房服務協議》中予以約定,而在給客戶開具的發票上予以體現。

範例:一套實際成交**為30萬元的二手房,其中,賣方承擔經紀**費為:2000元,諮詢服務費:

1000元;買方承擔經紀**費為:2000元,諮詢服務費:1000元。

共計買賣雙方應繳納的房地產中介費為6000元

《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填寫為:

第五條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登記、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權交付等居間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費人民幣(大寫)幣貳千圓整元。乙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費人民幣(大寫)幣貳千圓整元,如因單方違約導致本合用無法履行,由違約方支付經紀**費的___200______%,計人民幣(大寫)幣肆千圓整元。

甲、乙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的,由雙方平均負擔經紀**費的____200____%,計人民幣(大寫)幣肆千圓整元。

為甲、乙各方開具的發票均應填寫為:

經營專案:房地產諮詢服務及交易**費

金額大寫: 幣叄千圓整

7、簽署補充條款或者補充協議需經運營總監同意。

8、關於經紀人和實際操單人

《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上簽字欄中的經紀人應按照各連鎖店對應的持證經紀人進行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實際操單人姓名應在該合同封面右上角註明。

9、關於合同文字

《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其他部分的空白處應嚴格按照法務部於上傳知識庫的合同範本進行填寫。

每份合同第十五條後面,必須註明:內容必須一致,若不一致的,以丙方留存為準。

範例: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方簽字,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乙份。內容必須一致,若不一致的,以丙方留存為準。

存量房買賣合同

房字 第號 賣方 下稱甲方 買方 下稱乙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等有關法律 法規規定,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 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條甲方所有房屋,座落於武漢為結構,建築面積平方公尺,用地面積 平方公尺。房屋所有權證 號為...

存量房買賣合同

非居間 合同備案號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制定江蘇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須知 一 本合同是江蘇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依據國家 本省和本市有關政策法規,制定的存量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存量房買賣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之前,應當閱讀並了解本合同內容,對本...

存量房買賣合同

出賣方 甲方 買受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公平 公正 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就下列房產進行交易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事項以期共同遵守。第一條 甲方擁有房屋的具體狀況如下 一 房屋坐落在六安市小區幢單元室。房屋產權證號為號。房屋建築年限為年建。戶型 房屋結構 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