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科技學院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2021-03-04 06:05:28 字數 871 閱讀 2764

凡在我院本專科承擔授課(包括備課、講課、習題課、複習、輔導答疑、批改作業、考核)、指導實驗、實習、見習、課程設計、畢業**和畢業設計等課程教學任務的本院各類教學人員均以標準課時為基本單位核算其教學工作量。

標準課時已包含備課、講課、習題課、複習、輔導答疑、批改作業、考核以及教學研究等工作量。計算標準課時時,對理論教學的重複班或實踐環節超過規定指導人數的部分應乘以係數0.8(公共外語課、體育課、全院性公選課除外)。

一、課程(含部分實踐環節)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1、計算公式

標準課時=計畫課時×課程教學型別係數×班級或人數修正係數(附表1)附表1:課程教學工作量係數計算辦法

附表2:理論講授類課程的班級或人數修正係數注:表中1個班級以40人為基數。

餘數每增加8人,係數增加0.1,不足8人按8人計;超過4個班(或160人)每增加8人,係數增加0.06。

二、實踐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1、計算公式

標準課時=計畫週數×20×實踐教學型別係數×人數係數(附表3)附表3:實踐教學工作量係數計算辦法

*計算設計院實習、返鄉教育實習的教學工作量時,其計畫週數均按1周計。

三、畢業設計(**)工作量計算辦法

1、畢業設計

標準課時=計畫週數×指導學生人數

2、畢業**

標準課時=15×指導學生人數 (有實驗)標準課時=10×指導學生人數 (無實驗)四、全院性公選課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1、計算公式

標準課時=計畫課時×課程教學型別係數×學生人數修正係數(附表4)2、課程教學型別係數計算辦法

理論課1.0,實踐課0.8

附表4:學生人數修正係數

本辦法為暫行辦法(討論稿),解釋權歸學院教務處。

蘇州科技學院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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