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編制說明

2021-03-03 21:09:53 字數 3736 閱讀 2059

編制說明

一、報表填報範圍

(一)縣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具有財政經常性關係、政黨組織;

(二)由機構編制主管部門核定事業編制,具有財政經常性經費關係的事業單位;

(三)列入國家行政事業編制或事業單位,具有財政經常性經費關係的社會團體;

(四)未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

(五)全民所有制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六)鎮(鄉)管理的各部門單位、學校。

二、編制方法

各單位、各部門按照資產清查統一基準日2023年12 月31日進行資產盤存和清查,並根據相關制度和規定對資產盤盈及損失進行全面清理,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報本系列報表。

三、報表封面說明

(一)單位名稱:按編制管理部門批准的單位名稱全稱填列;

(二)單位(性質)分類:根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的型別選擇填列。

四、報表指標說明

(一)《行政單位資產負債簡表》(縣國清01表)

本表反映執行《行政事業會計制度》的各行政單位資產清查前後各項資產、負債及淨資產的變化情況以及單位資產清查中清理出的各項損失、費用超支等補充資料。

1、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款:反映行政單位在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存款數。

2、資產清查待處理:反映本次資產清查出的需報批處理的資產數額。

3、金融機構借入數、其他單位借入數:反映行政單位借入資金數。

4、全部資產損失總額:反映本單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淨損失和流動資產淨損失總額。

5、固定資產損失淨額:反映本單位清查出的各項固定資產盤虧、損失與盤盈相抵後的淨額。

6、流動資產損失淨額:反映本單位清查出的各項流動資產盤虧、損失與盤盈相抵後的淨額。

7、「非轉經」資產損失:反映本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損失額。

8、待界定資產:反映本單位產權歸屬不清有待進一步界定的各項資產總額。

(二)《事業單位資產負債簡表》(縣國清02表)

本表反映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前後各項資產、負債、淨資產的變化情況以及資產清查出的損失等情況。

1、應收帳款:執行行業會計制度的「應收及暫付款」在本科目反映。

2、預付帳款:執行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單位「預付合同款」在本科目反映。

3、存貨:執行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庫存材料」在本表「材料」中反映,「科技產品」在本表「產成品」中反映;執行地堪行業會計制度的單位「未完社會地堪工作」在本表「存貨」中反映;執行醫院會計制度的單位「藥品」、「藥品進銷差價」、「庫存物資」、「在加工材料」在本表「存貨」中反映;執行測繪會計制度的單位「已完專案」、「經營產品」、「庫存材料」在本表「存貨」中反映。

4、對外投資:執行行業會計制度的單位「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其他對外投資」等相關投資科目合併在本項填列。

5、其他資產:反映本單位除上述內容外的其他資產,執行行業會計制度的單位資產部類的其他相關科目合併在本項填列。

6、資產清查待處理:反映本次資產清查出的需報批處理的資產數額。

7、借入款項:執行行業會計制度的單位「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合併在本項反映。

8、其他應付款:執行行業會計制度的單位除應付款外的其他相關應付款科目在本項反映,如「長期應付款」、「應付社會保障費」、「專項應付款」等。

9、對外投資損失:反映本單位對外投資的各項損失總額。

10、本表補充資料的各項指標解釋參照行政單位資產負債表的有關指標解釋。

(三)《附屬營業單位及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情況表》(縣國清03表)

本表反映單位的附屬營業單位和單位的非經營性資產用於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和內部經營取得收入的基本情況。

1、非轉經形式:指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內部經營。

2、非轉經資產總額:指出租、出借的資產總額,對外投資的投資總額以及用於內部經營的單位資產總額。

3、2023年1—12月非轉經收益:指2023年1—12月單位以「非轉經形式」取得的租金收入、投資收益以及經營收入。

(四)《基本建設情況表》(縣國清04表)

本表反映單位經批准,利用財政資金和自籌資金投資建設的建設專案情況,包括列入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和未列入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國有建設專案。填報範圍具體包括當年安排基本建設投資專案,當年雖未安排投資的有在建工程的專案、停緩建專案、資產已交付使用但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專案,以及雖已竣工但尚未還清基建投資貸款的專案等。

1、專案類別:指新建、改建、擴建、維修專案。

2、工程期限:指專案批准完工期限。

3、用途:按專案實際用途填列。

(五)《固定資產明細表》(縣國清05、06、07表)

本表反映單位各項固定資產的數量、原值、使用狀況等基本情況,以及各項固定資產的帳面數和經清查盤點後的清查數。

本表應根據本單位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卡片等資料及資產清查盤點結果如實填報。

本表按固定資產的不同型別分為房屋建築物類(縣國清05表)、交通運輸工具類(縣國清06表)、通用及專用裝置類(縣國清07表),並在各表分別設定相應指標反映該類固定資產的情況。在填報時應將本單位固定資產按以上三類分別填列。

帳面數與清查數:清查數=帳面數+盤盈-盤虧-毀損-報廢

(六)《資產盤盈、財產損失原因明細表》(縣國清09表)

1、表內各專案說明

(1)資產盤盈:反映單位在清查盤點中查明的資產實際價值大於其帳面價值的部分。包括流動資產盤盈、固定資產盤盈和未入帳的對外投資。

(2)流動資產盤盈按存貸、其他流動資產分別列示盤盈情況。

(3)固定資產盤盈按照房屋建築物、汽車、計算機等辦公用品和其他固定資產盤盈分別列示。

(4)財產損失:反映單位在資產清查過程中清查出來的全部損失,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損失。

(5)各項財產損失按損失原因分別列示。

(6)資產掛帳:反映預算單位在清產核資過程中清查出來的應當確認為損失予以核銷而掛帳未核銷的資金數額,按形成原因分別列示。

(7)基本建設專案超支掛帳:反映預算單位在資產清查過程中清查出來的基本建設專案實際支出數大於基本建設概算的資金數額。

2、本表欄次專案填報說明

(1)清查數:反映各單位資產清查中清查出的資產盤盈、財產損失數額。

(2)自行入帳數:反映單位已按照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清查相關政策自行入帳的資產盤盈、財產損失數額。

(3)清查數=自行入帳數+待批覆入帳數

(七)《縣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土地情況表》(縣國清10表)

本表反映單位經營性房產土地的使用、收益、管理情況。各單位、各部門應根據實際用於出租、出借、合作經營房產的使用情況據實填列。

1、出租(出借)面積:反映單位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的房屋面積。

2、合作聯營面積:反映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聯合經營的房屋面積。

3、建築面積:是指用於出租、出借、聯營等用於取得收益的所有房屋建築面積。

4、協議使用期限:反映出租、出借、聯營協議的起始終止時間。

5、協議使用年收益:反映單位出租、出借、聯營期間取得的收入(不扣除稅費)。

(七)《縣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土地情況表》(縣國清11表)

本表反映單位所有房產土地使用的情況,單位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按每一處房地產如實填列。

1、設計用途:反映單位房產土地設計時分別用於商業、綜合、辦公、住宅、其他用途的面積情況。

2、分攤土地使用面積:反映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共同使用的土地中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

3、業務用房:反映教育、衛生、公、檢、法、司等部門用於業務工作的業務用房面積。

4、職工宿舍:反映單位擁有權屬的住房面積。

5、經營性房屋:反映單位用於出租、出借、合作經營及其他可以取得收益的非經營性房產面積。本欄資料與縣國清10表的建築面積欄資料一致。

6、附屬及其他房產:反映單位的車庫、食堂、倉庫及其他輔助用房面積。

7、本表房屋使用情況合計欄面積等於05表的建築面積欄。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說明

一 編報範圍 本套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 包括固定 無形 資產盤點單 資產清查明細表 資產清查報表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彙總表四部分。填報範圍包括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執行行政 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 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分析報告

xx市xx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分析報告 1 基本情況 本單位成立於xx年xx月,是xx 單位屬性 單位,主管部門是xx,法人代表xx。本單位人員編制xx人,在編幹部職工xx人,實有人員xx人,退休xx人。單位主要職能為 2 情況分析 本單位國有資產概況。截至xx年xx月xx日,單位國有資產總額為xx...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表分析報告格式

附件3資產報表分析報告是年度資產報表的重要組成部分,各 部門 各地財政部門應依據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令第35號 和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部令第36號 等有關規定,以資產財務指標和相關統計指標為主要依據,對本年度資產狀況 變化情況 管理情況等進行分析說明,客觀反映本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