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委員會印章管理辦法

2021-03-04 04:32:09 字數 846 閱讀 39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工會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心工會)印章是中心工會管理工作中行駛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係到中心工會管理活動的正常開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生,維護中心工會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印章領取和保管

第二條為便於工作的開展,中心工會委員會印章由工會主席指定專人領取並保管。

第三條印章必須由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第四條工會內部建立印章使用登記制度,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應在表上予以記錄。

第五條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移交工作內容,若員工持有印章,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章印章使用

第六條工會會員使用印章須將所需用印的檔案資料一併報工會主席批准後,由印章專管員用印,並填寫印章使用記錄表。

第七條印章專管員應對檔案資料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第八條用印後,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專管員留存,定期整理後歸檔備核。

第九條工會主席對工會委員會印章的使用擁有決定權。

第十條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經工會主席批准後由兩人以上共同攜帶使用。

第十一條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式使用印章,未經過本辦法規定的用印程式,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章責任

第十二條印章專管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工會主席報告。

第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工會造成損失的,由工會對違紀者給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中心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青海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工會財務印章管理辦法

印章管理制度 為嚴格公司印章管理,規範印章使用程式,特制定本制度。一 公司印章種類 1 單位印章 2 服務處印章 3 財務專用章。二 印章管理者 1 公司 分公司印 籤 章 黨 團 工會組織印章,由人力資源主管保管 2 服務處印章由服務處負責人保管 3 財務專用章由財務出納保管 法人代表印簽由出納保...

工會委員會職責

1 按期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和職工代表大會,並組織貫徹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發動職工積極參加企業民主管理。2 傳達上級有關指示和檔案,組織工會幹部學習黨和國家有關方針 政策及工會的有關業務指示,不斷提高工會幹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3 根據上級工作的要求和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和實施工會工作計畫,搞好年度...

工會委員會職責

一 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完善職代會制度,發動和組織職工參加企業管理,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二 圍繞企業生產經營中心任務,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 提合理化建議 技術革新等活動,發動職工學習政治 文化 科學 技術和管理知識,努力提高職工素質。三 積極開展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關心職工生活,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