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管理人員招聘選拔管理制度

2021-03-04 04:27:42 字數 4193 閱讀 5864

(二)公司年度需求**:人力資源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組織機構調整、管理人員內部流動、競爭對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對各部門管理人員需求**進行綜合平衡,制訂公司年度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需求**。

(三)臨時人力資源需求:各部門對於未列入年度**的管理人員需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管理人員臨時選拔申請表》,說明未列入年度**的原因,經總經理批准,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

第九條選拔計畫

(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根據需求和供給**制訂年度管理人員選拔計畫和具體行動計畫,選拔計畫應包括選拔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個性品質等);選拔渠道和方式;選拔測試內容和實施部門;選拔結束時間和到位時間;以及選拔預算,包括:選拔廣告費、交通費、場地費、住宿費、招待費、出差津貼及其他費用等。

(二)選拔計畫由黨政領導班子審批。

第四章管理人員內部招聘

第十條內部招聘的原則

(一)為充分挖掘公司內部人才,使管理人員選拔工作更能切合公司崗位的需求,特制定本辦法。堅持貫徹公平、公正、公開與平等、競爭、擇優相結合,員工參與和工作需要相結合的原則。

(二)為提高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和滿意度,公司採取內部招聘優先的政策。

(三)在尊重用人部門、應聘員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門意見的前提下,進行內部招聘,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1.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經本部門負責人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了解職務空缺,通過競聘選拔)等。

2.公司管理人員可試行競聘方式。經各用人單位申請,主管副總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內部競聘方法

(一)適用範圍和物件

1.公司公布參與競聘的經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員職位。

2.凡符合條件的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均可參加,競聘者可以競聘任何符合條件的職位。

3.公開招聘的管理人員職位的競聘者基本條件為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

(二)組織管理

人力資源部負責競聘組織工作。

(三)競聘條件與資格

1.基本條件

認同公司企業文化、戰略方針和各項經營政策,在公司工作期間奉公守法,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公道正派,清正廉潔;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具備擬任職位必須具備的業務知識;一般應具有本公司二年以上連續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2.具體條件

凡競聘管理職位者,必須在該職位下一級職位有任職3年以上經驗,不得越級競聘。其他對競聘職位的學歷、職稱、專業、年齡範圍要求針對具體崗位在公告中另行明確規定。

第五章管理人員外部招聘

第十二條外部招聘原則

公司將在內部招聘不能滿足職位要求時進行外部招聘。

第十三條外部招聘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員工推薦:公司鼓勵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式考核錄用。

(2)**招聘:通過大眾**、專業刊物廣告、相關**發布選拔資訊。

(3)選拔會招聘:通過參加各地人才選拔會招聘。

(4)委託獵頭公司招聘:公司部門經理上管理人員、子公司負責人或其他急缺職位可委託獵頭公司招聘。

第六章管理人員招募過程

第十四條招聘資訊的發布:

招聘資訊發布時間、方式、渠道與範圍根據崗位要求確定。

(一)資訊發布範圍:由招聘物件的範圍決定。

(二)資訊發布時間: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選拔資訊盡早發布。

(三)招聘物件的層次性:招聘物件是處在社會的某個層次上的,要根據選拔崗位的要求與特點,向特定的管理人員發布選拔資訊。

第十五條應聘者提出申請:

(一)內外部應聘者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應聘申請可以採用三種方式:一是通過信函提出申請;二是直接填寫應聘申請表;三是通過電子郵件提出申請。

(二)應聘者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供以下個人資料:

1.應聘申請表(函),且註明應聘職位;

2.個人簡歷,註明****、學歷、工作經驗、技能、成果、個人興趣愛好、品格等資訊;

3.各種學歷、技能、成果(包括獎勵)證明(影印件);

4.身份證(影印件)。

第七章基於勝任能力模型的管理人員選拔方法

第十六條公司管理人員的選拔採用基於勝任能力的選拔方法,其具體內容是指在選拔管理人員時,主要以招聘職位的勝任能力為主要選拔標準,考察候選人目前的勝任能力水平及其發展潛能,判斷其與招聘職位的勝任程度,以**候選人在未來更高階別管理崗位上的績效狀況。同時,該管理人員選拔方法還要綜合考察應聘候選人的過往績效、專業技能等關鍵指標。

本公司管理人員的勝任能力模型總表如下所示:

第八章管理人員選拔過程

第十七條管理人員選拔評價小組

管理人員選拔評價小組由公司總經理、有關主管副總、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第一負責人組成,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工作落實。在每次管理人員選拔之前,應由相關人員編寫完成選拔方案,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在招聘公司副總經理、部門主要管理人員或在其他必要情況下,應該聘請外部諮詢機構的人才評價專家指導評價小組的選拔技術工作,並由外部專家做出整體方案設計。

第十八條資料審查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選拔崗位的要求,對收集到的應聘者個人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以往的績效考核情況(內部招聘時)、年齡、學歷、工作經歷、專業技能等,將不符合要求的資料剔出,其中適合其他崗位的資料推薦給相關崗位的部門,對符合要求的資料送交用人部門進行審核,審核認可的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初試。

第十九條初試

初試人才評價小組根據事先設計的內容對應聘者進行測試,根據評價物件的不同可採取專業筆試、心理測試、初步面試的方式,並作好初試記錄,初試負責人綜合小組意見,對初試結果給出評定分數,在意見欄中填寫評語和意見。初試合格者,給予「同意複試」意見,進入複試;初試不合格者,給予「不予考慮」意見,應聘者被淘汰。

第二十條複試

複試人才評價小組根據事先設計的測評內容對應聘者進行複試,複試一般採用評價中心(包括結構化面試、檔案筐、無領導小組討論、角色扮演、演講)的方式,並作好複試記錄。複試負責人負責在意見欄上填寫評語及意見。複試意見分為「同意聘用」、「不同意聘用」、「建議考慮其他崗位」三種。

第二十一條審核與批准

複試人才評價小組將複試結果交與總經理審核。凡需任命的管理人員需先由總經理提名,經黨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討論確定後,再由總經理任命方可上崗試用。在必要情況下,需任命的內部招聘的管理人員需接受公示檢驗,一周內如無重大意見反饋則可以上崗就職。

同意聘用的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不同意的淘汰;建議考慮其他崗位者,由人力資源部門與推薦崗位所在部門協調,另外安排測試。對於招聘過程中表現優異但因名額限制未能被聘任者,作為重要人才儲備。

第二十二條體檢

同意聘用的外部應聘者應在審批後到公司指定的醫院參加指定專案的體檢,體檢合格方可上崗;體檢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內部應聘員工可不參加體檢流程。

第二十三條報到

同意聘用的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需延遲的須向公司提前申請批准。如在通知規定時間內不能報到又未申請延期者,人力資源部可取消其錄用資格。

對於內部招聘的管理人員,批准錄用後應在一周內做好工作移交,並到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新部門報到。

第九章管理人員錄用

第二十四條錄用

應聘管理人員報到後,簽訂試用合同,成為該崗位試用員工,同時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發現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將其退回原職或辭退。

第二十五條試用

管理人員上崗都應經過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享受試用期待遇。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應對試用期內的管理人員進行考核鑑定。試用期內表現優異,可申請提前轉正,但試用期最短不得少於乙個月。

試用期滿未達到合格標準,公司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延期轉正、退回原職或辭退,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個月。

第二十六條轉正

試用期滿合格,填寫轉正申請,辦理轉正手續(外部招聘人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同時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應完成以下工作:

(一)為轉正管理人員定崗定級,提供相應待遇;

(二)制定管理人員進一步發展計畫;

(三)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幫助和諮詢。

第十章招聘選拔工作評估

第二十七條人力資源部定期跟蹤錄用管理人員的流動情況和工作績效,對選拔方法進行評估,從而不斷改進和完善。對選拔方法可從兩方面評估:

(一)可靠性評估:對某項人才評價技術所得結果的穩定性和一致性進行評估。

(二)有效性評估:通過比較被錄用後的管理人員的工作績效表現與錄用前的選拔得分,如果兩者相關性越大,說明所選的人才評價方法越有效。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的擬定和修改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執行。

第二十九條各子公司可參照本方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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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管理人員的招聘選拔工作是公司為了及時獲取核心骨幹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徑和手段。管理人員招聘選拔工作能夠補充有良好素質並能給公司帶來卓越價值的優秀管理人才。第二條公司管理人員招聘選拔基於以下七種情況下的管理人員需求 1 缺員的補充 2 突發的管理人員需求 3 為確保公司發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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