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學校心理輔導室建設標準

2021-03-04 04:12:48 字數 2989 閱讀 2694

心理輔導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渠道。學校心理輔導室是為學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服務的專業場所,開設心理輔導室進行心理輔導是專業教師與學生互動溝通,診斷、矯治學生學習生活中出現的心理行為問題,排解心理困擾,指導學生健康成長的有效途徑。科學規範的心理輔導室是有效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關鍵。

加強和促進全省中小學心理輔導室的建設,卓有成效地開展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23年修訂)的通知》(教基一[2012]15號)和省教育廳《山西省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檔案精神,為結合我省中小學的實際需要和學校心理輔導的需要,特制定本標準。

一、學校心理輔導室的功能

1.心理諮詢和服務功能:心理輔導室是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專門場所,面向全校學生、教師和家長開放。為學生提供心理發展、測評、預防、干預、轉介等心理服務。

為教師提供心理測評、心理減壓、職業生涯成長等心理輔導。為家長提供親子關係、家庭心理問題諮詢與輔導等服務。

2.心理指導和研究功能:為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建設、活動開展、課題研究給予專業指導,總結提公升優秀經驗和研究成果。

3.師資培訓和督導功能:對專兼職心理教師、班主任、管理者、志願者進行有計畫、有針對性的專業培訓和督導,提公升全體人員的專業技能。

二、學校心理輔導室的建設原則

1、科學性和以學生為本原則。遵循心理學原理和方法,以學生為本,符合學生的年齡特點和成長規律,劃定專門功能區域,配備專業心理裝置儀器。

2、通用性和差異性兼顧原則。面向全體學生,開展團體輔導活動,提公升學生心理素質。同時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針對不同特點的學生,開展不同形式的心理諮詢輔導。

3、發展和預防矯治相結合原則。既要著眼於全體學生心理健康素質發展,又要加強對個別有嚴重心理障礙學生的危機干預和轉介工作。

4、專、兼職隊伍相結合原則。既要發揮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主導作用,也要加強與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和班主任的配合,充分發揮各類人員的作用。

三、學校心理輔導室的建設要求

1、人員配備

(1)心理輔導工作是一項專業性、科學化的工作。心理輔導人員的素質是做好心理輔導工作的保障。學校心理輔導室要配備專人負責,千人以上學校至少配備1-2名專職心理健康教師負責心理輔導室的各項工作。

專職人員除具有心理學、教育學或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且獲得國家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頒發的職業心理諮詢師**及以上證書外,還必須取得省級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合格證。

(2)可面向社會聘請若干名兼職心理教師、志願者。兼職人員要求具有心理學、教育學相關專業背景,熱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 制度建設

(1)行政制度

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重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地方教育局可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小組,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到學校的考核、評估中。

心理健康教育由校長直接負責,成立與其他部門平行的心理健康教研室,教研室成員由教導主任、德育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共青團幹部以及心理教師等組成,將心理健康教育滲透到學校工作的方方面面。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應納入學校的總體工作計畫,給予必要的課時保證。原則上每兩周保證1-2課時。

學校每年要給予一定經費投入,以保證心理輔導室的正常使用和師資培訓需要;加強心理輔導室的軟、硬體建設,使心理輔導室不斷趨於完善。

(2)專業制度

心理輔導室應制定各項專業制度,包括心理輔導章程、心理教師職業規範和工作守則、值班制度、心理檔案管理規定等各項工作制度等。

心理輔導章程包括心理輔導宗旨、原則、內容、途徑等方面,是心理輔導室的綱領性檔案。心理教師職業規範和工作守則,主要包括平等性原則、告知性原則、保密性原則、中立性原則、責任性原則、職業倫理等。心理輔導室的開放時間每週應不少於10小時。

心理檔案要有明確的保密管理規定,保護個人隱私,所有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

3.師資培訓

心理輔導室建成之後,要加強師資培訓,保證心理輔導室功能的有效發揮。負責心理輔導室的教師要定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尤其是心理輔導技能的培訓。

四、學校輔導室的基本配置要求

1.位置與環境

心理輔導室地點的選擇要本著安靜和方便的原則,盡量避開教學區、學生活動區等熱鬧場所。 心理輔導室的外部環境要求整潔清靜、交通便利,富有生機和親切感,適當放置一些花草植物,張貼一些熱情輕鬆的歡迎標語和掛圖。

心理輔導室的內部環境要求簡潔、溫馨、舒適,讓來訪者有舒適、安全感。內部裝飾要色彩柔和、光線適中、聲音和諧。個體諮詢室要有私密性,情緒宣洩室要有防護措施。

2.面積和布局

心理輔導室的總建築面積一般不少於200平公尺,學校可結合實際需要與其他教育場所共享部分區域。

心理輔導室的功能區應包括:教師辦公室(兼檔案室)、接待室(兼閱覽室)、團體活動室、個體諮詢室、心理測評室、沙盤遊戲室、心理放鬆室、情緒宣洩室、教師培訓室(兼中控督導室)、會議室等。

(1)教師辦公室(兼檔案室)。面積不少於20平公尺。用於教師日常辦公和值班,兼作檔案室,存放心理檔案等資料或者用於學生、教師和其他來訪人員的心理測評工作,建立心理檔案,為個體心理諮詢提供科學依據。

(2)接待室(兼閱覽室、心理測評室)。面積不少於20平公尺。用於接待學生、教師、家長和其他來訪人員。兼作閱覽室,放置心理圖書、雜誌等資料,供等候者閱覽。

(3)團體活動室(兼會議室、教師培訓室)。面積不少於90平方公尺,可供乙個班級的學生開展團體活動;兼作會議室,用於專家研討、各種會議等。也可用於教師培訓、心理講座、課題研究、督導研究、小團體活動等。

有條件的學校要安裝單向玻璃窗,對團體輔導、個別輔導進行觀察、分析、督導。

(4)個體諮詢室。面積一般為10-15平公尺,用於與來訪者進行單獨深入交流,解決其心理困惑和問題。也可用於小團體諮詢輔導或者家庭**。

(5)沙盤遊戲室。面積不少於30平公尺。用於對學生進行沙盤遊戲**,調節自我認知、開發創造潛能。可包括個體沙盤和團體沙盤。

(6)心理放鬆室。面積不少於15平公尺。用於對學生和教師進行**放鬆訓練、生物反饋訓練,緩解焦慮、緊張、抑鬱等負面情緒,通過生理上的放鬆和心理上的放鬆,提高復原力。

(7)情緒宣洩室。面積不少於15平公尺。用於學生消極情緒的排解。

通過吶喊、擊打、塗鴉、運動等方式,緩解不良情緒,調整心理平衡,避免出現暴力侵犯。情緒宣洩室內部裝修要求安全、隔音、可控、有保護。

3.配置標準

中小學心理輔導室裝置配置標準

浙江省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標準和執行規範 試行

一 適用範圍 本意見適用於浙江省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心理輔導室的建設與執行。二 編制依據 本意見主要根據 教育部關於印發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2012年修訂 的通知 和我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現狀和其他相關要求。三 功能定位 中小學心理輔導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個別輔導和團體輔導,指導幫...

成都市中小學校心理諮詢室建設規定

根據成都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對中小學校心理諮詢室建設的要求,結合教育部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和國家十七部委聯合頒發的 全國精神衛生工作體系發展指導綱要 2008年 2015年 的精神,為促進和加強我市中小學校心理諮詢室建設,卓有成效地開展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成都市中小學校心理諮詢室建設規定

附件根據成都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對中小學校心理諮詢室建設的要求,結合教育部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和國家十七部委聯合頒發的 全國精神衛生工作體系發展指導綱要 2008年 2015年 的精神,為促進和加強我市中小學校心理諮詢室建設,卓有成效地開展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