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集團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管理辦法

2021-03-04 03:25:02 字數 2084 閱讀 9336

廣東美的企業集團檔案

廣美集字(2012) 016號簽發人:何享健

2023年集團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對集團有關單位及人員的工作與貢獻進行公正、客觀地評價,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2023年集團簽訂了目標責任制的總部職能部門與各經營單位及其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考核責任部門

第三條集團考評小組是績效考評的領導機構,集團人力資源部是責任制考核的日常管理部門。在考核協議承擔有關管理責任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相應資料的收集、審核工作。

2023年考評小組名單:

組長:張河川

副組長:梁結銀

成員:戴裕東顧炎民徐泓泉楊敏李勝孟鳴

第四條績效考評作為集團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重要組織部分,各考核責任部門應根據所承擔的責任指定專人負責有關績效考評指標的收集、審核和彙總工作。

第三章考核內容

第五條 2023年集團對事業部及各經營單位的考核內容為:

(一)考核事業部指標:

1、 經營任務指標

2、 風險控制指標

(二)考核事業部第一責任人指標:

1、 經營任務指標

2、 風險控制指標

3、 管理績效指標

第六條 2023年集團對總部職能部門及第一責任人考核內容為:

1、 工作目標考核

2、 管理績效考核

第七條 2023年集團績效考核實行差異化考核,根據各單位的不同情況,由考評小組與被考核部門及人員同時確定各項考核指標及權重。

第八條由於2023年為實行目標責任考核的第一年,根據上半年各項指標考核的完成情況,經考評小組與被考核者雙方協商同意,可對考核指標及權重進行調整。

第九條因機構及人員調整,或其它客觀條件發生變化,影響到有關考核指標的執行時,可由集團考評小組及相關部門及人員共同協商,調整有關指標及權重。

第四章考評程式

第十條各考核責任部門應確定專人負責考評統計,並將人員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專人應根據考評方案要求收集所需資料,以報表形式加以彙總,於每個統計週期後5日內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彙總。

第十一條考評小組應在人力資源部有關彙總資料的基礎上,每季度後10日內召開評估會,聽取各經營單位及各職能部門關於經營管理及工作進度的報告。並對有關資料進行評議。

第十二條 2023年1月15日前,考評小組及集團人力資源部應對各責任部門提供的資料進行彙總和評估,並得出初步考核結果。

第十三條 2023年1月31日前,集團考評小組應完成對考核結果的確認工作。報董事局及總裁批准後,通知被考核單位及個人。

第五章考評結果運用及申訴

第十四條考評結果與被考核單位及個人的收益掛鉤,辦法如下:

(一)集團總部職能部門:

1.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實行百分制,最終得分結果分為六級,分別是s級:95分以上,a級:90—95分,b級:

80—90分,c級:70—80分,d級:60—70分,e級:

60分以下;以上分數段中的得分值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2.考核等級結果與其部門第一責任人及中高層管理人員獎勵年薪的發放比例掛鉤,掛鉤辦法見下表:

3.。(二)事業部及其總經理:

1、事業部總體考核:

考核結果與事業部利潤分成的發放比例掛鉤,辦法如下:

注:以上分數段中的得分值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2、事業部第一責任人考核:

(1)考核得分為六級,分別是s:100分以上,a:90—100分,b:

80—90分,c:70——80分,d:60—70分,e:

60分以下;以上分數段中的得分值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2)考核結果與總經理獎勵年薪的發放比例掛鉤,具體掛鉤辦法如下:

掛鉤後的總經理應發放獎勵年薪如超過標準,超過部分由集團支付;如低於標準,節餘部分由集團支配。

第十五條如被考核人對考評結果有異議,可向集團董事局提出復議申請。董事局在15日內予以答覆,董事局復議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實施辦法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廣東美的企業集團

二0一0年三月八日

發:各單位

送:常務董事、副總裁

印發份數:29份其中存檔份數:2份

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對公司各職能部門 分公司 管理處及其負責人的工作與貢獻進行公正 客觀地評價,特制訂本管理辦法。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2007年公司簽訂了目標責任制的總部職能部門與各分公司 管理處第一責任人。第二章考核責任部門 第三條公司績效管理委員會是績效考評的領導機構,公司人力資源部是責任制考...

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管理辦法

2001年集團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對集團有關單位及人員的工作與貢獻進行公正 客觀地評價,特制訂本管理辦法。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2001年集團簽訂了目標責任制的總部職能部門與各經營單位及其第一責任人。第二章考核責任部門 第三條集團考評小組是績效考評的領導機構,集團人力資源...

集團目標責任制考核管理辦法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 檔案 龍源企 2011 27號 關於印發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 目標責任制考核管理辦法 的通知 所屬各單位 本部各部門 為進一步完善目標責任制考核管理辦法,公司對原 龍源電力集團股份 目標責任制考核管理辦法 龍源企 2009 11號 進行了修訂,並經2011年第23次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